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宜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天音通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幼美、熊明华、陈玉明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