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2022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232,175股,成交均价为22.449元/股,成交总金额50,109,444.7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
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认购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5日。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涉及公司董事胡春晖一人,该董事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除胡春晖之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