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码 | 长高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45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通讯地址 |
马孝武 | 长沙市天心区扫把塘附2号南栋 |
马晓 | 长沙市天心区扫把塘附2号南栋 |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一)马孝武 ...... 4
(二)马晓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减公司股份情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长高集团、上市公司
公司、长高集团、上市公司 | 指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马孝武、马晓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增减持公司股份、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和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权激励被动稀释。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深圳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
长安投资93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孝武先生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2月2日期间通过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999,35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90%,增持成本6,139.97万元(不含资金成本)。 |
注:本报告部分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马孝武、马晓。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如下:
马孝武与马晓为父子关系。马孝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晓先生为公司董事。
(一)马孝武
姓名
姓名 | 马孝武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境外居留权 | 无 |
住址及通讯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扫把塘附2号南栋 |
身份证号码 | 4301031941****** |
(二)马晓
姓名 | 马晓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境外居留权 | 无 |
住址及通讯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扫把塘附2号南栋 |
身份证号码 | 430103198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增持公司股份、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原因导致股份被动稀释或发生变动。马孝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孝武先生和马晓先生已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5),马孝武先生和马晓先生分别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减持股份不超过1700万股和230万股,分别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2.74%和0.37% ,本次交易后,其二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向公司汇报减持计划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之日(2016年7月23日),马孝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4,389,240股,马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470,000股,二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109,859,240股,占当时总股本525,424,000股的20.91%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孝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4,298,440股,马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370,000股,二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98,668,44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620,166,085的15.9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截止至2017年12月24日,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21.1万股,公司股本增加至527,635,000元,马孝武先生和马晓先生持股比例稀释至20.82%,被动稀释0.09%。
2、马孝武先生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2月2日期间通过长安投资93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999,35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90%。增持后,马孝武先生、马晓先生直接和间接持股数量为119,858,594股,占当时股本总数527,635,000元的22.72%。
2、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2月6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176.5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940万元。马孝武和马晓先生的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稀释至22.64%。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8%。
3、2018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5月-2021年8月20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517.77万股,公司股本增加至53,457.77万元。马孝武和马晓先生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稀释至
22.42%。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2%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969,0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70元,均为现金认购,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75,854,699.50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5,183.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989,516.4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79,969,085股,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34,577,700股增加至614,546,785股。马孝武和马晓先生的持股比例稀释至19.5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92%。
5、2021年9月13日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99,35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62%,减持价格8.02元/股。马孝武和马晓先生的合计持股数量减少至109,859,24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17.88%。
6、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马孝武先生和马晓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8%。马孝武和马晓先生的合计持股数量减少至103,759,24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16.90%。
7、2021年9月8日-2022年2月21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5,619,300股,公司股本增加至620,166,085元。马孝武和马晓先生的持股比例稀释至16.73%。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7%。
8、2022年2月23日,马孝武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9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马孝武先生和马晓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98,668,44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15.91%。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股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权益变动减少比例达到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减公司股份情况
2016年7月23日至2022年2月23日,马孝武先生和马晓先生通过竞价交易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增减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变动均价 (元/股)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长安投资93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集中竞价增持 |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2月2日 | 6.14 | 999.94 | 1.90% |
长安投资93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1年9月13日 | 8.02 | -999.94 | -1.62% |
马孝武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12月27日 | 9.41 | -200 | -0.98%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12月28日 | 9.46 | -255 |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12月29日 | 9.23 | -45 | ||
马晓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12月23日 | 10.41 | -22 |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12月24日 | 10.56 | -14.82 |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12月27日 | 9.87 | -51.50 |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12月29日 | 9.20 | -21.68 | ||
马孝武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2年2月23日 | 7.38 | -509.08 | -0.82% |
合计 | -1119.08 | -1.52% |
备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权激励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比例为3.4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签署日,马孝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84,298,44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7,256,510股,高管锁定股67,041,930股。马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4,37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共计3,592,500股,高管锁定股10,777,500股。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668,44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0,849,010股,高管锁定股77,819,43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和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买卖长高集团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马孝武、马晓
签署日期:2022年2月23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的文本及其他相关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长沙市 |
股票简称 | 长高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45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1、马孝武; 2、马晓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长沙市天心区扫把塘附2号南栋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导致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马孝武: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94,389,240股 持股比例: 17.96% ; 马晓: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15,470,000股 持股比例: 2.94%。 合计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109,859,240股 持股比例: 20.9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马孝武: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 84,298,440 股 持股比例: 13.59% ; 马晓: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 14,370,000股 持股比例: 2.32%。 合计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98,668,440股 持股比例: 15.9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
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