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至少1,740万元(按银行4.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