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下午16: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通过电话和现场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1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董事会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分别由50元/股调整为49.7元/股、由65元/股调整为64.7元/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50元/股调整为49.7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2-005)。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22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以49.7元/股授予预留的10.5万股。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20万股中,首次已授予256万股,预留部分的64万股已全部授予完成。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06)。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22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以90元/股授予预留的62万股。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60万股中,首次已授予288万股,预留部分的72万股剩余10万股待授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07)。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