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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4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郑思敏 齐国庆 刘成科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于瑞波 柴瑞芳 公维永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永爱 王德建 王月永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3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133,315,290股

(二)发行价格:7.39元/股

(三)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85,199,993.10元

(五)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77,058,294.5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33,315,290股,将于2022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释 义 ...... 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一、发行类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发行方式 ...... 12

四、发行数量 ...... 12

五、发行价格 ...... 13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 14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4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5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5

十、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5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3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4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5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7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27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 30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2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6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 36

二、联席主承销商 ...... 36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6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 37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38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 39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 39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39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40

释 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得利斯、公司、发行人

得利斯、公司、发行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本报告

本上市公告书、本报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伦律所

中伦律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大华事务所

大华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

报告期

报告期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万元、元

万元、元人民币万元、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Delisi Food Co., Ltd.
成立日期:2003年6月20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简称及代码:得利斯 002330
上市时间:2010年1月6日
法定代表人:郑思敏
董事会秘书:刘鹏
注册地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邮政编码:262200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504,293,5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50888758G
联系电话:0536-6339137
传真:0536-6339137
网址:www.delisi.com.cn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低温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及其他肉制品;蛋制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肉制品及其他速冻食品、糕点、其他食品;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调味料、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油)、动物副产品、食品机械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钢材、五金工具、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1年3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1年12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年1月1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1年3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3、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600,00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2年1月13日开始合计向200名特定投资者(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投资者5家以及截至2021年12月28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含关联方)。

2022年1月18日上午8:30-11:3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合计收到52份《申购报价单》。其中,有效《申购报价单》52份,有效申购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
1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583,000
7.584,000
6.585,000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
2陈火林6.263,100
5.663,400
5.463,600
3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6.013,000
4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核心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883,000
5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603,000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聚融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883,000
7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秀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853,000
8王清芳5.703,000
5.354,000
9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5513,000
8.6013,190
5.3513,200
10郭伟松9.508,000
8.0010,000
7.0023,700
11王式跃6.023,000
5.683,500
5.354,500
12洪仲海7.083,000
13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703,000
14UBS AG7.033,500
5.505,660
15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03,000
1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96,280
6.799,300
17庄丽7.003,000
6.284,000
5.886,000
18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114,080
19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鑫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56,000
20李天虹7.893,300
7.593,800
21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693,000
22任伟6.253,000
5.873,000
5.353,000
2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9.013,000
8.029,000
7.2113,100
24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7.283,000
6.883,010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
胜优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583,020
25林金涛8.503,000
5.353,010
2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7.183,000
2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7.163,000
2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7.183,000
2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产品7.183,000
3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13,000
7.687,000
6.6910,000
31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8.023,000
7.325,000
32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683,000
7.303,000
6.923,000
33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123,000
34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123,000
3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99,500
7.6618,090
6.9234,960
36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0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695,300
5.355,310
37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泰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353,000
38田万彪7.333,000
39沈臻宇7.033,000
4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513,000
4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503,000
6.404,000
42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953,000
6.614,000
6.055,000
43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003,000
7.683,000
7.303,000
44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893,000
5.624,500
5.356,000
45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7.1010,000
4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03,280
7.397,580
6.6915,040
47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精6.366,000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
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187,000
5.659,000
48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产业主题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6.123,500
5.816,000
5.438,000
49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定制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814,500
5.439,200
50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6.883,000
5.895,400
5.437,000
51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35,100
7.3313,000
52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713,000
6.813,300
5.413,500

其中5家为公募基金,2家为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45家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合计足额缴纳保证金22,500.00万元整。

本次发行首轮申购有效报价总金额为328,980.00万元,已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且认购家数不少于35家。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不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33,315,29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1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395,412,71939,999,993.41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2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7.3917,848,443131,899,993.77
3郭伟松7.3913,531,79999,999,994.61
4李天虹7.395,142,08337,999,993.37
5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94,059,53929,999,993.21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3912,178,61989,999,994.41
7林金涛7.394,059,53929,999,993.21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99,472,25969,999,994.01
9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7.394,059,53929,999,993.21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394,059,53929,999,993.21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924,479,025180,899,994.75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94,059,53929,999,993.21
13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394,059,53929,999,993.21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99,932,35373,400,088.67
15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96,901,21750,999,993.63
16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394,059,53929,999,993.21
合计-133,315,290985,199,993.10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35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39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5.35元/股的138.13%;相当于2022年1月14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

6.68元/股的110.63%,相当于2022年1月14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8.05元/股的91.80%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根据大华事务所出具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文号:大华验字[2022]000057)验证,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199,993.1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8,141,698.54元(不含税,含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647,169.78元,律师费用人民币754,716.98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315,000.00元,材料印刷费用54,716.98元,证券登记费及印花税370,094.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294.56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133,315,29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43,743,004.56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年1月24日,大华事务所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投资者申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文号:大华验字[2022]000056)。截至2022年1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985,199,9

93.10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东大桥路支行,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0766254539)。

2022年1月24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得利斯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2022年1月27日,大华事务所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文号:

大华验字[2022]000057)。发行人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133,315,29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5,199,993.10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7,058,294.56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133,315,29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43,743,004.56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
1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412,71939,999,993.416个月
2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7,848,443131,899,993.776个月
3郭伟松13,531,79999,999,994.616个月
4李天虹5,142,08337,999,993.376个月
5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59,53929,999,993.216个月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178,61989,999,994.416个月
7林金涛4,059,53929,999,993.216个月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472,25969,999,994.016个月
9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4,059,53929,999,993.216个月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059,53929,999,993.216个月
序号认购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479,025180,899,994.756个月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59,53929,999,993.216个月
13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059,53929,999,993.216个月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32,35373,400,088.676个月
15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01,21750,999,993.636个月
16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059,53929,999,993.216个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33,315,290股,发行对象为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郭伟松、李天虹、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林金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16名,具体情况如下:

1、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89LQ82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代客理财、融资担保、吸收

2、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存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5楼519室
法定代表人:吴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74655W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郭伟松

郭伟松,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11月25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505241974********,住址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267-6号1207室。

4、李天虹

李天虹,女,汉族,出生于1961年9月4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101011961********,住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浙江中路188弄5号1102室。

5、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2号楼12层02-1501号01室
法定代表人:张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4437564X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额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
注册资本:482,725.687万元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

7、林金涛

林金涛,男,汉族,出生于1979年1月23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2310261979********,住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29号4幢一单元604室。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

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537G
注册资本:1,013,725.8757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QA England
法定代表人:Young Le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3
注册资本:127.65亿美元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华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80528329K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注册资本:1,292,677.6029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13、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葛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63886669Y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268号4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郭小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98010384F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国融金府机电城A区4幢18号
法定代表人:王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94908378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和期货)、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信建投证券、中泰证券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严格按照《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上市公司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署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均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2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得利斯

证券代码:002330.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2月25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1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5,024,04130.74%
2庞海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5,280,00020.88%
3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60,450,00011.99%
4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200,0005.00%
5叶易鑫境内自然人1,822,0000.36%
6叶倩宇境内自然人1,557,3860.31%
7钟惠芬境内自然人1,133,6280.22%
8王显宏境内自然人1,126,5000.22%
9阳林金境内自然人1,088,1000.22%
10陈乃刚境内自然人1,084,3000.22%
合计353,765,95570.1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155,024,04124.31%
2庞海控股有限公司105,280,00016.51%
3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0,450,0007.91%
4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25,200,0003.95%
5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7,848,4432.80%
6郭伟松13,531,7992.12%
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178,6191.91%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472,2591.49%
9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01,2171.08%
10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412,7190.85%
合计401,299,09762.9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33,315,290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变动数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424,600.000.48133,315,290.00135,739,890.0021.2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01,868,900.0099.52-501,868,900.0078.71
合计504,293,500.00100.00133,315,290.00637,608,790.00100.00%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33,315,290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末2020年1-12月 /2020年12月末2021年1-9月 /2021年9月末2020年1-12月 /2020年12月末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080.060.060.05
每股净资产 (元/股)2.772.703.733.66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

目”、“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四)对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变动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键,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增强,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将用于“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顺应产业发展;深化公司主业,扩大竞争优势、满足资金需求。整体而言,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的行业竞争能力。

(七)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相关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开始投入使用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有所增加;项目产生效益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得到改善。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促使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健,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及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来源于公司2018-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及相关财务数据明细表。其中,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4044号、大华审字[2020]003749号、大华审字[2021]004401号)。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资产109,322.9388,062.8773,451.5868,079.95
非流动资产118,064.56113,250.96118,576.58111,341.34
资产总计227,387.49201,313.84192,028.15179,421.29
流动负债82,548.3563,203.7758,733.4645,700.48
非流动负债3,815.752,106.40217.56216.42
负债总计86,364.1065,310.1758,951.0245,916.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9,895.37135,560.77132,650.38133,097.82
所有者权益合计141,023.39136,003.67133,077.13133,504.39

注:2019年4月30日,发行人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青岛百夫沃德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在比较式财务报表中对2018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276,060.63328,051.21234,647.12201,853.22
营业总成本270,220.07325,260.26231,463.08198,443.07
营业利润5,178.324,640.62309.25-491.98
利润总额5,116.374,038.20347.52702.44
净利润4,392.452,918.13825.18795.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7.932,910.40799.37799.9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00.927,934.658,016.782,264.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22-8,188.83-19,138.88-12,270.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6.275,702.8710,915.188,970.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36.435,437.83-207.17-1,034.36

(四)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9月末/ 2021年1-9月2020年末/ 2020年度2019年末/ 2019年度2018年末/ 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1.321.391.251.49
速动比率(倍)1.011.050.811.03
资产负债率(合并)37.98%32.44%30.70%25.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3.55%54.94%56.58%43.9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0717.9410.879.22
存货周转率(次)10.7512.959.019.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60.02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60.020.02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1年1-9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1年1-9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基本每股收益=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期初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增普通股股数×新增普通股时间/报告期时间)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期初股份总数+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缩股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09,322.9348.08%88,062.8743.74%73,451.5838.25%68,079.9537.94%
非流动资产118,064.5651.92%113,250.9656.26%118,576.5861.75%111,341.3462.06%
资产总计227,387.49100.00%201,313.84100.00%192,028.15100.00%179,421.29100.00%

截至2018-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9,421.29万元、192,028.15万元、201,313.84万元和227,387.49万元,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在资产构成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06%、61.75%、56.26%和51.92%,主要系公司业务所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厂房、土地和生产设备的规模较大,因此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整体规模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新建产线、持续对产线投入资金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82,548.3595.58%63,203.7796.77%58,733.4699.63%45,700.4899.53%
非流动负债3,815.754.42%2,106.403.23%217.560.37%216.420.47%
负债总计86,364.10100.00%65,310.17100.00%58,951.02100.00%45,916.90100.00%

截至2018-2020年末以及2021年9月末,公司总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45,916.90万元、58,951.02万元、65,310.17万元和86,364.10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张、公司整体规划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在控制资产负债率和资金平衡的前提下筹措资金。

截至2018-2020年末以及2021年9月末,公司负债结构保持流动负债为主的特点,流动负债规模保持持续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属于资本密集型

行业,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方式满足业务规模扩大、项目建设以及整体规划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对应采购额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呈现增长的态势,除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而确认的递延收益基本稳定外,增长主要原因为系2020年、2021年1-9月公司收到村企合作专项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0717.9410.879.22
存货周转率(次)10.7512.959.019.4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1年1-9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1年1-9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2018-2020年度以及2021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22、

10.87、17.94和18.07(2021年1-9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应收账款回收较快,资金周转效率高。公司加大销售回款管控力度,现结货款或预收货款的销售占比提升,从而应收账款余额增长速度低于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2018-2020年度以及2021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以1年内到期的部分为主,客户信誉水平及回款情况良好。

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45、9.01、

12.95和10.75(2021年1-9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存货的周转速度维持较高水平,主要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匹配程度较高,显示出较强的存货管理水平,公司始终注重产品创新,持续强化产销协同与营运效率提升。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9月末/ 2021年1-9月2020年末/ 2020年度2019年末/ 2019年度2018年末/ 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1.321.391.251.49
速动比率(倍)1.011.050.811.03
资产负债率(合并)37.98%32.44%30.70%25.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3.55%54.94%56.58%43.98%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018-2020年末以及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9、1.25、1.39和1.32,速动比率分别为1.03、0.81、1.05和1.01。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水平体现出公司资产变现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018-2020年末以及2021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5.59%、30.70%、32.44%和37.98%。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一定增长,相关负债率的增加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相匹配。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276,060.63328,051.21234,647.12201,853.22
营业利润5,178.324,640.62309.25-491.98
利润总额5,116.374,038.20347.52702.44
净利润4,392.452,918.13825.18795.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7.932,910.40799.37799.95

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销售收入201,853.22万元、234,647.12万元、328,051.21万元及276,060.63万元,公司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持续快速增长,受益于公司市场拓展、产品结构调整及技术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加工端产品销量和收入增加,降本增效规模效益提升,从而综合盈利水平提高。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00.927,934.658,016.782,264.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22-8,188.83-19,138.88-12,270.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6.275,702.8710,915.188,970.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36.435,437.83-207.17-1,034.36

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64.34万元、8,016.78万元、7,934.65万元和-9,400.92万元。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国外牛肉直采业务采购周期较长,预付款项增加及预付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整体保持良好的态势。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270.11、-19,138.88万元、-8,188.83万元和248.22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持续建设新产线,工程及设备采购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所致。2021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主要原因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以及收回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70.19万元、10,915.18万元、5,702.87万元和4,916.27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需求,持续推进产线建设,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以及取得专项资金借款所致。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保荐代表人:刘思淼、王磊项目协办人:胡立超项目组成员:郭家兴、王威猛、关峰联系电话:010-65608335传真:010-65608460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7层法定代表人:李峰项目组成员:苑亚朝、孙志伟、姜岳、周伟东、周彦霖联系电话:010-59013989传真:010-59013989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南塔22-31层负责人:张学兵经办律师:王川、王冰、姚阳光联系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022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负责人:梁春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光、刘子君联系电话:010-58350080传真:010-58350006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得利斯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得利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销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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