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0股,公司总股本由504,293,500股增加至637,608,790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农业”)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中泰农业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10.00%被动稀释至7.91%,持有股份比例变动达到2.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办理完成股份发行和上市手续之日 | |||
股票简称 | 得利斯 | 股票代码 | 002330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0 | 被动稀释2.09% | ||
合 计 | 0 | 被动稀释2.0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增加股本而导致中泰农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045 | 10.00% | 5,045 | 7.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45 | 10.00% | 5,045 | 7.91%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除中泰农业外,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庞海控股有限公司、郑思敏女士合计持股被动稀释比例超过5%;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被动稀释至5%以下,具体持股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