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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4

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生产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铁 严 杰 蒋 炜

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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