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纳尔股份:关于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4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旗下的氢能源领域核心零部件项目、氢能源领域关键装备项目、氢能源产业研究院等项目落地临港集团园区,初步计划一期投资3亿元;并且公司将在临港集团园区内设立氢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基金一期规模2亿元。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元南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袁国华

注册资本:1,178,498.8101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范围:上海临港新城产业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市政基础设备开发投资,综合配套设备开发投资,兴办各类新兴产业,货物仓储,投资项目的咨询代理,科技开发,受理委托代办业务(除专项规定),信息咨询。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临港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临港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旗下的氢能源领域核心零部件项目、氢能源领域关键装备项目、氢能源产业研究院等项目落地临港集团园区,初步计划一期投资3亿元;并且公司拟将在临港集团园区内设立氢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基金一期规模2亿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整合双方优势资源、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双方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1、乙方氢能源项目落户甲方临港集团园区:

乙方将旗下的氢能源领域核心零部件项目、氢能源领域关键装备项目、氢能源产业研究院等项目落地甲方临港集团园区,初步计划一期投资3亿元。

①氢能源领域核心零部件项目。聚焦燃料电池膜电极产品、PEM电解水制氢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化。

②氢能源领域关键装备项目。聚焦氢能源领域关键设备的研发及生产,在关键零部件上实现突破,打破国外垄断,实现国产替代。

③氢能源产业研究院。研究院围绕氢能源产业底层关键技术进行技术突破,主要包括基础材料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优化、产品性能提升等方面。

2、乙方在甲方临港集团园区内设立氢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基金一期规模2亿元。乙方将通过设立氢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在氢能源产业链的重点环节投资布局,与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整合优质产业资源,逐步形成产业协同,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于2021年介入氢能源行业,开展燃料电池膜电极等核心零部件业务,随着氢能源产业链日渐成熟,公司将深入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布局燃料电池、PEM电解水制氢领域核心材料、零部件及关键装备,实现氢能源底层技术及产业化的长远布局。

2、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氢产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应以双方就合作内容另行签订的专项合同条款约定为准,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项目能否完整的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的风险、本项目整体规划实施周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具体实施进度、产出等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市场环境、产品技术、融资环境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