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04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5日9:30-1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15:00—2022年3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261 | 一诺威 | 2022年3月1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 5577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对《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1年财务实际情况,总结形成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对 2022年财务工作的合理预计,总结形成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机构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科学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进行权益分派,并制作了《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修订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公司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发现公司 2019 年、 2020年财务信息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公司对前期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更正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2020 年、2021年度的经营数据审计,对公司 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9)、《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2019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2-010)、《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12)、《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2-014)、《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16)。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更正2019年、2020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9 年度、2020年度和 2021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前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总结形成了《公司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由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4 时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 5577 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高振胜:18553303609、傅琳琳:18553303720,
公告编号:2022-004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 5577 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