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2月16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锦堂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董事4人。董事黄心怡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陈庆云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因债务纠纷其持有的采矿权、探矿权及机器设备等核心资产面临被司法拍卖的风险。若上述核心资产被拍卖,公司将丧失进行司法重整的价值和基本条件,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在内的各方利益都将受到严重损失。因此,金鑫矿业拟通过向潜在投资方借款等方式化解上述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
公司拟为金鑫矿业的借款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拟以其持有的金鑫矿业股权为金鑫矿业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金鑫矿业为取得借款,拟抵押其持有的采矿权、探矿权等公司资产。具体的担保物、质押股权比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等内容以众和股份、阿坝新能源与潜在投资方签署的相关保证合同、质押合同为准。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