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期间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期间的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签字会计师伍志超、陈全秀变更为丁红远、李征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