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路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2
债券代码:112994.SZ149093.SZ149488.SZ
债券简称:19山路0120山路0121山路0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发行人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2年2月

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21号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4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山路01”,债券代码“112994.SZ”),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4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山路01”,债券代码“149093.SZ”),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9山路01”、“20山路01”尚在存续期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9号文同意注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山路01”,债券代码“149488.SZ”),发行规模3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21山路01”尚在存续期内。

二、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田军祯先生、董事李文虎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王林洲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董事田军祯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担任的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留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李文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林洲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留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田军祯先生等辞职,公司董事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王林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由于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此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王林洲,男,1970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学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经理,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三、影响分析

田军祯先生和李文虎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与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发行人股东注意。田军祯先生、李文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发行人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发行人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发行人董事会时生效。王林洲先生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上述相关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及到期兑付能力。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作为“19山路01”、“20山路01”、“21山路01”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的各类重大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