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31 号
曹克波: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1年9月底,你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董事长兼总经理,通过不合理费用报销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57.8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你已全部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及28.02万元利息。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2条、第3.1.3条、第4.2.3条、第4.2.10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