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
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9),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股份减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鉴于李时俊先生、伍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6),同时公司收到了李时俊先生、伍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公司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时俊先生、伍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
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李时俊 | 集中竞价 | 2021/11/29至2021/12/22 | 123.17 | 888,500 | 0.26% |
(注:李时俊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伍波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 比例 | ||
李时俊 | 合计持有股份 | 13,719,602 | 3.94% | 12,831,102 | 3.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29,901 | 0.98% | 3,207,776 | 0.92%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289,701 | 2.95% | 9,623,326 | 2.76% | |
伍波 | 合计持有股份 | 9,800,015 | 2.81% | 9,800,015 | 2.81%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50,004 | 0.70% | 2,450,004 | 0.70%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7,350,011 | 2.11% | 7,350,011 | 2.11% |
注: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由于减持期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650股,公司总股本由原347,700,245股减少至347,688,595股;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由于减持期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347,688,595股增加至348,277,595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时俊先生、伍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李时俊先生、伍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终止,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李时俊先生、伍波先生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时俊先生、伍波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