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12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等行为。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第六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
第七十条 本规则将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关不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股东大会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七十一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七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