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
一、自查表(自查期间: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公司简称 双鹭药业
股票代码
说明(如选择否或不适用,请
是/否/不 说明具体原因;如果包含两个
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适用 以上事项,如有一项不符,请
选“否”,并加以说明。)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否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是
2、独立董事是否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是
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是否为会计专业人士。 是
4、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是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公司是否已针对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 是
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人力
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公司是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经公司董事会审 是
议通过。
三、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三名以上(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
是
计工作。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是否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是
会任免。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
是
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
是
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是
和报告。
6、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是否遵
是
守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截止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不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毕。
8、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的工作计划和报告,是否保存有会议纪要。
9、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内
是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重点核查事项
1、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2)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或其他制度中是否包括内部保密、重
是
大信息内部报告等内容。
(3)公司是否明确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
是
报告责任人。
(4)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是
(5)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 是
(6)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投
是
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并即时处理相关信息。
之前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7)公司是否在相关制度中规定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
否 制度》中未明确该项条款,本
对象签署承诺书。
次董事会已修订
(8)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特定对象是否均已签署承诺书。 是
(9)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是否每次在活动结束后向本所报备
是
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2、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明确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 是
(3)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监事
是
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是否对募集资金使用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是否签订并披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
是
方监管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本所规定。
(5)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后,是否履行披
是
露或报备义务。
(6)公司及其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