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WECOM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 LTD.(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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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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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万控智造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万控智造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万控智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控智造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控智造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5、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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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实际控制人木林森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万控智造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万控智造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4、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三)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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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万控智造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万控智造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5%以上股东万控润鑫承诺
1、万控润鑫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万控智造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万控智造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2、万控润鑫合伙人承诺
本人通过宁波万控润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万控智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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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控智造”或“公司”)股份,为保持万控智造股权结构之稳定,现就本人所持有的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3)本承诺函内容如与本人在先之承诺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承诺函为准。
(五)关联自然人股东施贻沛、施成敏、施凌云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万控智造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万控智造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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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六)自然人股东兼监事王兆玮、王振刚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万控智造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控智造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控智造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4、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自然人股东赵光华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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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振宗、郑键锋、胡洁梅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万控智造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万控智造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万控智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控智造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控智造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5、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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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股东万控同鑫、万控鼎翔及其合伙人承诺
1、通过万控同鑫、万控鼎翔间接持有万控智造股份的合伙人蒋建样、林新、木安涛、柴守荣、施秀华、蒋建女、贾丽君承诺本人通过宁波万控同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万控鼎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控智造”或“公司”)股份,为保持万控智造股权结构之稳定,现就本人所持有的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3)本承诺函内容如与本人在先之承诺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承诺函为准。
2、万控同鑫、万控鼎翔及其他合伙人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本人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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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此外,万控同鑫和万控鼎翔的合伙人亦在入股时签署了《承诺函》,承诺在法定的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万控同鑫和万控鼎翔应当按四年平均分批解锁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票,即锁定期满后四年每年解锁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2020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制定<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情况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要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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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果因现金流情况恶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应参照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滚存利润安排
根据2020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第六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电气机柜业务是公司目前主要的收入、利润来源,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业务为公司重点拓展的新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电气机柜收入分别为118,281.09万元、127,525.82万元、133,898.36万元和76,910.4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36%、81.37%、81.24%和83.06%,其收入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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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占比总体下降,主要原因系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业务收入增速较快所致。
目前,公司电气机柜业务的下游市场受益于国家电网建设的持续投入总体增速平稳,但增速不高,因此电气机柜的下游市场主要为存量市场的竞争,需要通过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实现规模增长。同时,公司下游客户中,仍有部分从事限制类开关柜的生产。因此,若公司电气机柜业务未来无法持续抢占存量市场,提高存量市场的市场占有率,或者在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等新业务方面发展不及预期,无法有效拓展增量市场,则将对公司收入、利润的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二)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最终主要销往国内电网系统、工矿企业、市政及民用建筑等下游客户。因此,公司主营业务高度依赖国内电力系统、交通运输、市政及民用建筑等行业的发展,上述行业均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明显,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0%,我国电力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为9,943亿元,同比增长9.60%,行业规模总体发展较为稳定。虽然受益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的市场在我国经济平稳或低迷时均能得到有效保障,受贸易战、新冠疫情等突发因素影响较小,但若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亦可能会导致公司下游行业需求增速放缓,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约为80%,占比较高。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和铜排。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对应的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指数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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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图可见,钢板、铜排等原材料的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等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其价格呈现一定波动性。若未来上述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升,将不利于公司成本的控制,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调整也可能无法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料价格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91%、35.57%、33.98%和29.77%,其中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电气机柜。报告期各期,公司电气机柜的毛利率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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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5.48%、37.20%、35.56%和29.56%,2018年至2020年总体保持稳定,2021年上半年明显下降,主要系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产品单位售价的下降和直接材料价格的上升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位售价下降1% | -0.71% | -0.67% | -0.65% | -0.67% |
单位售价下降5% | -4.30% | -3.47% | -3.39% | -3.48% |
直接材料采购价格上涨1% | -0.58% | -0.52% | -0.52% | -0.54% |
直接材料采购价格上涨5% | -2.88% | -2.61% | -2.58% | -2.69% |
注:毛利率变动为绝对值变动
公司电气机柜等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如果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等情况,从而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或者产品单价下降,则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维持现有毛利率,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应收款项回收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链最下游通常为开关柜、环网柜成套设备的使用方,且终端电网建设通常为项目制,回款周期较长,受产业链传导影响公司客户对公司的回款亦不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70,064.17万元、76,803.97万元、85,435.47万元和98,640.7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9.57%、47.97%、50.57%和103.45%,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重大坏账风险,但是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疲软、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则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按期兑付的可能,发生坏账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主要税收优惠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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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在2018-2020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子公司天津电气在2018-2019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准备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2021年1-6月公司仍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万控成都属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23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3、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丽水万控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限额按照安置的残疾人经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额分别为2,370.25万元、2,429.47万元、2,209.85万元和919.91万元,占比分别为16.98%、12.30%、
10.27%和13.76%,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
万控智造、天津电气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238.79 | 3.57% | 527.19 | 2.45% | 615.61 | 3.12% | 595.38 | 4.27% |
成都万控西部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 - | - | 133.27 | 0.62% | 219.13 | 1.11% | 225.08 | 1.61% |
丽水万控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 681.13 | 10.19% | 1,549.39 | 7.20% | 1,516.49 | 7.68% | 1,528.30 | 10.95% |
孚德物联、天津科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 - | - | - | - | 54.88 | 0.2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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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 | - | - | - | - | 23.36 | 0.12% | 21.47 | 0.15% |
合计 | 919.91 | 13.76% | 2,209.85 | 10.27% | 2,429.47 | 12.30% | 2,370.25 | 16.98% |
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等税收优惠取决于公司是否可以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规定的有关条件。若公司在未来因不能满足上述规定中的有关条件,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公司需承担更多的税收压力,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持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股价稳定预案的启动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按照本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本预案仅在上述条件于每一会计年度首次成就时启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三十日内启动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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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应在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股东大会就回购事项进行表决时投赞成票,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上述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5)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6)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增持计划完成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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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以其所获得的公司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资金为限。上述(3)(4)款所列增持股份资金额度以孰低计算。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三)未能履行规定义务的约束措施
1、如果采取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采取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提出以及实施股票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相关主体在限期内仍不履行的,应向公司支付同最低增持金额等值的现金补偿。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薪酬中扣减。
3、如果采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但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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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未实施股票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仍不履行的,应向公司支付同最低增持金额等值的现金补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从应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中扣减。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企业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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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对公司未来新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上述承诺对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六、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已发行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定(若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木林森及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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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回购本人/本企业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如公司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购回价格以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定(若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应进行除权调整)。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本企业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我们已经阅读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编制的招股意向书,我们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监管机构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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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的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万控智造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万控智造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自万控智造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内,万控智造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木林森,以及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人/本企业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万控智造;
3、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万控智造所有;
4、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万控智造或投资者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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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本人/本企业依法赔偿万控智造或投资者的损失。
5、如本人或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或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或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人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万控智造;
3、如违反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或领取薪酬,由公司暂扣并代管,直至按稳定股价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稳定股价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不得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
4、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万控智造所有;
5、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万控智造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万控智造或投资者的损失。”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木林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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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5、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前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5、6点的规定;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9、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10、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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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万控润鑫、万控同鑫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万控润鑫、万控同鑫作出如下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6、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前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4、5点的规定;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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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6、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前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4、5点的规定;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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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不得减持;
9、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针对公司现有各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未来发展态势和主要经营风险点,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公司主营业务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公司报告期内专注于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具备多年的行业经验,了解行业及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均进行了一定的储备,能够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开展。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其中电气机柜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为公司重点突破的领域,是研发、生产和销售重点投入的方向,报告期内收入快速上升。报告期内,公司电气机柜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新增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业务市场认可度较高、市场渠道逐渐打开。总体而言,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逐年增长,发展态势良好。
(2)面临的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坚持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发展战略,继续巩固和提升在电气机柜领域的市场地位,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更多市场,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从而抢占更多的存量市场份额,实现电气机柜业务领域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在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板块的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投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的市场知名度,继续提升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占比,分散收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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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充分考虑了目前的产业政策、市场条件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经营业绩和经营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详细论证提出。募集资金的顺利实施将巩固和提升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做精做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提高发行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发行人运营成本,提升发行人经营业绩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公司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人才,人才梯队建设是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始终把人才战略视为企业长久发展的核心战略,建立了系统的人才吸引、激励和发展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不断保持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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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7、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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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10、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对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万控集团有限公司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公司有权将应付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4、如因本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作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4、如因本公司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对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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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十、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出具了《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的情形,各股东作为持股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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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各直接或间接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3、本公司的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十一、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声明: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及经办律师、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声明: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其分别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其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分别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上述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承诺:若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其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经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和验资机构承诺:因其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承诺:如因其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654号、坤元评报[2019]385号、坤元评报[2019]596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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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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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发行数量60,0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14.96%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
发行市盈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3.43元(以截至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以截至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41元(按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发行费用 |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共需6,086.11万元,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用:3,962.26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1,031.13万元 律师费用:530.48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80.19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82.05万元 |
拟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木晓东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 |
电话号码 | 0577-57189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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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0577-57189099 |
电子信箱 | wkdb@wecome.com.cn |
联系人 | 郑键锋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保荐代表人 | 程晓鑫、蒋勇 |
项目协办人 | 裘方盈 |
联系电话 | 021-38678204 |
传 真 | 021-38670798 |
项目组成员 | 陆奇、王勍然、胡译涵、朱浩、周琦 |
(三)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章靖忠 |
地 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
联系电话 | 0571-87901815 |
传 真 | 0571-87902008 |
经办律师 | 傅羽韬、裘晓磊 |
(四)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钟建国 |
地 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联系电话 | 0571-88216888 |
传 真 | 0571-88216999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张芹、林琦 |
(五)资产评估公司
资产评估公司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俞华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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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 |
联系电话 | 0571-88216941 |
传 真 | 0571-87178826 |
签字评估师 | 柴铭闽、黄祥、曹晓芳、斯建 |
(六)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联系电话 | 021-68870204 |
传 真 | 021-58899400 |
(七)收款银行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住 所 |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 |
联系电话 | 021-63181818 |
三、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时间表
事项 | 日期 |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 2022年2月21日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22年2月28日 |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 2022年3月1日 |
缴款日期 | 2022年3月3日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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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Wecom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 Ltd. |
注册资本 | 341,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木晓东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9年7月31日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16年10月14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82MA28657U43 |
电话号码: | 0577-57189098 |
传真号码: | 0577-57189099 |
电子信箱: | wkdb@wecome.com.cn |
公司网址: | http://www.wecome.com.cn |
经营范围 | 智能电网电气设备、信息传感系统设备、智能化中压开关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电气机柜、高低压电气元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研发、制造、加工、安装、调试、销售、维修;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概述
公司系由万控智造浙江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12日,公司16位发起人(其中,12位为境内自然人、1位为境内法人企业、3位为境内合伙企业)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03,849,383.40元,折合股份公司股本为341,000,000元,其余部分362,849,383.4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明确了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7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9〕27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7月12日止,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公司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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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00,000.00元。2019年7月28日,万控智造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会议。
2019年7月31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万控智造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82MA28657U43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本公司整体变更时共有16位发起人,其中,12位为境内自然人、1位为境内法人企业、3位为境内合伙企业,各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发起人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万控集团 | 232,493,436 | 68.1800% |
2 | 木晓东 | 20,073,017 | 5.8865% |
3 | 万控润鑫 | 18,592,254 | 5.4523% |
4 | 万控同鑫 | 17,758,311 | 5.2077% |
5 | 郑键锋 | 10,234,765 | 3.0014% |
6 | 木信德 | 6,720,583 | 1.9708% |
7 | 胡洁梅 | 6,198,622 | 1.8178% |
8 | 施贻沛 | 4,865,839 | 1.4269% |
9 | 王兆玮 | 4,865,839 | 1.4269% |
10 | 王振刚 | 4,865,839 | 1.4269% |
11 | 万控鼎翔 | 4,574,056 | 1.3414% |
12 | 林道益 | 4,307,699 | 1.2633% |
13 | 木林森 | 3,892,671 | 1.1415% |
14 | 赵光华 | 973,168 | 0.2854% |
15 | 施成敏 | 486,584 | 0.1427% |
16 | 施凌云 | 97,317 | 0.0285% |
合计 | 341,00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4,100.00万元,假设本次公开发行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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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发行人实际发行60,000,000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各股东的股本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万控集团 | 23,249.3436 | 68.1800% | 23,249.3436 | 57.9784% |
木晓东 | 2,007.3017 | 5.8865% | 2,007.3017 | 5.0057% |
万控润鑫 | 1,859.2254 | 5.4523% | 1,859.2254 | 4.6365% |
万控同鑫 | 1,775.8311 | 5.2077% | 1,775.8311 | 4.4285% |
郑键锋 | 1,023.4765 | 3.0014% | 1,023.4765 | 2.5523% |
木信德 | 672.0583 | 1.9708% | 672.0583 | 1.6760% |
胡洁梅 | 619.8622 | 1.8178% | 619.8622 | 1.5458% |
施贻沛 | 486.5839 | 1.4269% | 486.5839 | 1.2134% |
王兆玮 | 486.5839 | 1.4269% | 486.5839 | 1.2134% |
王振刚 | 486.5839 | 1.4269% | 486.5839 | 1.2134% |
万控鼎翔 | 457.4056 | 1.3414% | 457.4056 | 1.1407% |
林道益 | 430.7699 | 1.2633% | 430.7699 | 1.0742% |
木林森 | 389.2671 | 1.1415% | 389.2671 | 0.9707% |
赵光华 | 97.3168 | 0.2854% | 97.3168 | 0.2427% |
施成敏 | 48.6584 | 0.1427% | 48.6584 | 0.1213% |
施凌云 | 9.7317 | 0.0285% | 9.7317 | 0.0243% |
本次发行流通股 | - | - | 6,000.00 | 14.9626% |
合计 | 34,100.00 | 100.00% | 40,100.00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万控集团 | 232,493,436 | 68.1800% |
2 | 木晓东 | 20,073,017 | 5.8865% |
3 | 万控润鑫 | 18,592,254 | 5.4523% |
4 | 万控同鑫 | 17,758,311 | 5.2077% |
5 | 郑键锋 | 10,234,765 | 3.0014% |
6 | 木信德 | 6,720,583 | 1.9708% |
7 | 胡洁梅 | 6,198,622 | 1.8178% |
8 | 施贻沛 | 4,865,839 | 1.4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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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9 | 王兆玮 | 4,865,839 | 1.4269% |
10 | 王振刚 | 4,865,839 | 1.4269% |
合计 | 32,666.8505 | 95.7972% |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1 | 木晓东 | 20,073,017 | 5.8865% | 董事长、总经理 |
2 | 郑键锋 | 10,234,765 | 3.0014%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 | 木信德 | 6,720,583 | 1.9708%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4 | 胡洁梅 | 6,198,622 | 1.8178% | 财务负责人 |
5 | 施贻沛 | 4,865,839 | 1.4269% | 默飓电气销售经理 |
6 | 王兆玮 | 4,865,839 | 1.4269% | 监事 |
7 | 王振刚 | 4,865,839 | 1.4269% | 监事会主席 |
8 | 林道益 | 4,307,699 | 1.2633% | 董事、副总经理 |
9 | 木林森 | 3,892,671 | 1.1415% | 默飓电气常务副总经理 |
10 | 赵光华 | 973,168 | 0.2854% | 退休 |
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合计 | 66,998,042.00 | 19.6474% | - | |
总股本 | 341,000,000.00 | 100.00% |
(四)本公司股东中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各自的持股比例
1、自然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之间的亲属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自然人股东之间亲属关系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发行人比例 | 与其他自然人股东关联关系 |
1 | 木晓东 | 5.8865% | - |
2 | 木信德 | 1.9708% | 木晓东之胞弟 |
3 | 施贻沛 | 1.4269% | 木晓东配偶之堂侄 |
4 | 林道益 | 1.2633% | 木晓东之妹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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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发行人比例 | 与其他自然人股东关联关系 |
5 | 木林森 | 1.1415% | 木晓东之子 |
6 | 施成敏 | 0.1427% | 木晓东配偶之胞兄 |
7 | 施凌云 | 0.0285% | 木晓东配偶之胞姊 |
2、自然人股东与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任职关系公司自然人股东木晓东、木信德、王兆玮、王振刚、施贻沛、林道益、木林森、赵光华、施成敏、施凌云,分别持有万控集团39.24%、13.14%、9.51%、9.51%、
9.51%、8.42%、7.61%、1.90%、0.95%、0.19%股权,合计持有万控集团100%股权。公司自然人股东木晓东担任万控集团董事长,木信德、王兆玮、王振刚、施贻沛担任万控集团董事。
公司自然人股东木晓东、木林森分别持有万控润鑫26.99%、1.94%股权,合计持有万控润鑫28.93%股权,木晓东为万控润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六)本次发行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七)发行人内部职工持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情况
发行人无内部职工股,且发行人设立以来,未有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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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等三大类,细分产品包括5小类,其基本情况如下:
从业务结构来看,公司以电气机柜业务为主,该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高、低压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为公司近几年战略重点发展方向,投入较大,报告期内业绩增长明显,是公司目前利润主要增长点之一;IE/IT机柜为公司电气机柜的衍生产品,随着国家智能电网和“新基建”的大力建设,以及大数据、云计算、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积极布局IE/IT机柜产品,预计该领域产品未来发展潜力较大,是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从生产布局来看,电气机柜主要通过成都万控、天津电气、丽水万控三个子公司进行生产,并通过万控智造进行销售;环网柜设备主要通过默飓电气生产并销售;IE/IT机柜主要通过辛柏机械生产并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的功能差异及应用领域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 | 细分类别 | 图示 | 功能、用途 | 主要应用领域及场所 |
电气 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提供规定的防护等级,用于保护开关设备核心部件及人员安全,确保开关设备绝缘可靠、安装牢固、运行工况稳定,并能承受规定的短 | (1)下游产品:用于额定电压为12kV、24kV、40.5kV的高压成套开关柜; (2)应用领域:电力系统; (3)应用场所:电网系统开闭所、工矿企业、电气化铁路及轨道交通、机场港口以及市政、商业、住宅小区等配电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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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细分类别 | 图示 | 功能、用途 | 主要应用领域及场所 |
低压电气机柜 | 路故障能力 | (1)下游产品:用于额定电压为690V及以下的低压成套开关柜; (2)应用领域:电力系统; (3)应用场所:除电网开闭所外,与高压电气机柜应用场所相似。 |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用于配电系统中,实现分配电能,并辅以控制、保护、测量、监视、通讯等功能的开关设备 | (1)下游产品:用于额定电压为12kV的环网柜; (2)应用领域:电力系统; (3)应用场所:小型二次配电站、箱式开闭所、电气化铁路及轨道交通、机场港口、隧道以及市政、商业、住宅小区等配电房内 | |
IE/IT 机柜 | IE机柜 | 主要起到保护存放工业控制设备、屏蔽电磁干扰等功能 | (1)下游产品:自动化设备用控制柜、轨道交通用监控柜、新能源行业设备用柜。 (2)应用领域:工业自动化、新能源、轨道交通 (3)应用场所:自动化生产设备旁、轨道交通控制室内、新能源控制室内或设备内部(如风力发电机舱内) | |
IT机柜 | 主要起到为服务器等IT设备解决高密度散热、大量线缆敷设和管理等功能,保证数据中心设备的正常运行 | (1)下游产品:IT数据柜。 (2)应用领域:数据网络、信息化 (3)应用场所:企业数据机房、数据中心内(IDC、云计算) |
2、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等三大类产品。报告期内,上述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如下:
序号 | 产品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1 | 电气机柜 | 83.06% | 81.24% | 81.37% | 85.36% |
2 | 环网柜设备 | 6.48% | 6.46% | 7.25% | 2.91% |
3 | IE/IT机柜 | 4.83% | 5.42% | 3.72% | 3.36% |
合计 | 94.37% | 93.12% | 92.34% | 91.63%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产品构成了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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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供应链、产品制造、质量检测、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立项制度,对意向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可通过年度战略研讨或专题会议形式提出立项申请,研发、营销、生产、财务、采购等单位综合评审确定后,报公司经营决策层批复立项。对立项项目采用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秉承“生产一代、研发一代、构思一代”的研发理念,持续推动公司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的自主研发包括“创新导向”和“需求导向”两种:(1)创新导向研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研、行业发展预判、标准出台或调整,对公司现有产品升级改进、迭代设计或新产品研发,使公司技术水平及产品竞争能力持续保持领先地位;(2)需求导向研发,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建议进行产品设计,逐步扩充企业产品标准数据,提升方案解决能力,增强客户黏性。
2、生产模式
公司业务订单以自主生产为主,部分工序通过外协加工完成。万控智造不承担生产任务,生产任务均由相应子公司承担,公司分别在浙江温州、浙江丽水、天津北辰、四川成都、江苏太仓等地建立生产制造基地,其中,电气机柜按照就近服务原则,分别由丽水、天津和成都基地生产;环网柜设备由默飓电气生产;IE/IT机柜由辛柏机械生产。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的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大部分为定制化产品,一般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来安排产品的定制化生产;其他零部件产品按照标准化流程生产,根据库存情况安排生产计划,保证标准化产品的合理库存。
公司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委托给专业的外协厂商进行生产,主要包括电镀、开平等加工工序(默飓电气外协还包括喷涂工序)。为强化外协管理,公司制定了管理制度,强化外协加工管理,确保满足质量、交期等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金额及占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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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外协 加工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825.10 | 1.22% | 1,347.53 | 1.19% | 1,235.45 | 1.19% | 1,025.70 | 1.09% |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采用商务谈判模式,其中可分为“年度框架性协议”和“单签订单”两种。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铜排等大宗商品,主要采用“年度框架性协议”的采购模式,采购中心牵头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性协议”,实施战略供方合作的模式,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保证了物资供应的稳定性。对于小批量的材料采购和零星采购,公司实行“单签订单”的采购模式,根据需求采取市场询价方式选择供应商。公司拥有健全的采购管理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供方管理规定》、《采购价格管理规定》以及《采购作业细则》等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管控。在供方准入上,公司按照供方管理制度,对新进入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供应商现场评估、产品送样检验、小批量试用合格后才能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此外,公司日常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期、价格和服务等进行考评,每年度定期评审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方队伍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供方能力与公司发展需要相匹配、相适应。
4、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订单获取方式主要以商务谈判为主、招投标为辅。公司与长期稳定合作且年采购量较大的客户签订“年度框架性协议”,在框架协议中对总采购量、付款、账期、质量、交付、售后服务等条款进行约定,后续根据客户具体需求,由其下达具体订单后公司为其供货。此外,对于其他客户,公司主要采用“单签订单”模式,即客户在需要产品时,公司与其签署单批次的具体包含需求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的合同或订单,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的约定为其供货。
公司的电气机柜产品统一由万控智造对外销售;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产品分别由默飓电气和辛柏机械独立对外销售,出口业务在2019年6月前由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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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原万控进出口)承担,2019年下半年开始逐渐转移至默飓电气开展。
(三)各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公司的产能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上述产品年度产能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 年度产能(台/套) |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电气机柜 | 177,500 | 355,000 | 355,000 | 355,000 |
环网柜设备 | 7,000 | 14,000 | 14,000 | 6,200 |
IE/IT机柜 | 21,500 | 43,000 | 43,000 | 43,000 |
2、公司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利用情况如下:
时间 | 主要产品类型 | 细分产品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2021年上 半年 | 电气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177,500 | 45,515 | 83.55% |
低压电气机柜 | 102,784 |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7,000 | 5,249 | 74.99% | |
IE/IT机柜 | IE机柜 | 21,500 | 12,443 | 74.52% | |
IT机柜 | 3,578 | ||||
2020年 | 电气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355,000 | 81,520 | 75.81% |
低压电气机柜 | 187,623 |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14,000 | 10,073 | 71.95% | |
IE/IT机柜 | IE机柜 | 43,000 | 21,905 | 77.59% | |
IT机柜 | 11,460 | ||||
2019年 | 电气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355,000 | 75,898 | 70.52% |
低压电气机柜 | 174,442 |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14,000 | 10,430 | 74.50% | |
IE/IT机柜 | IE机柜 | 43,000 | 13,819 | 52.35% | |
IT机柜 | 8,690 | ||||
2018年 | 电气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355,000 | 69,957 | 65.68% |
低压电气机柜 | 16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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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主要产品类型 | 细分产品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6,200 | 4,352 | 70.19% |
IE/IT机柜
IE/IT机柜 | IE机柜 | 43,000 | 8,550 | 47.69% |
IT机柜 | 11,955 |
报告期内,公司电气机柜产品系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细分产品包括高压电气机柜和低压电气机柜,由丽水万控、成都万控和天津电气生产制造,实现产能共享。报告期内,电气机柜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5.68%、70.52%、75.81%和83.55%,尚未达到饱和状态,未来可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产能,保证一定的增长空间。
公司环网柜设备主要系12kV环网柜,由默飓电气生产制造,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0.19%、74.50%、71.95%和74.99%。2020年产能利用率同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公司销售策略调整和新冠疫情影响,销量有所下降。2021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有所回升,若去除春节影响,产能利用率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IE/IT机柜产品由辛柏机械生产制造,IE机柜和IT机柜实现产能共享,报告期内,IE/IT机柜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7.69%、52.35%、77.59%和
74.52%,作为公司布局未来的新兴产品,其产能利用率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21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春节因素影响。
3、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时间 | 主要产品类型 | 细分产品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2021年上 半年 | 电气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45,515 | 45,514 | 100.00% |
低压电气机柜 | 102,784 | 105,039 | 102.19% |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5,249 | 5,492 | 104.63% | |
IE/IT机柜 | IE机柜 | 12,443 | 11,677 | 93.84% | |
IT机柜 | 3,578 | 2,656 | 74.23% | ||
2020年 | 电气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81,520 | 80,933 | 99.28% |
低压电气机柜 | 187,623 | 186,573 | 99.44% |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10,073 | 9,505 | 94.36% | |
IE/IT机柜 | IE机柜 | 21,905 | 21,297 | 9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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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主要产品类型 | 细分产品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IT机柜 | 11,460 | 11,342 | 98.97% | ||
2019年 | 电气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75,898 | 75,739 | 99.79% |
低压电气机柜 | 174,442 | 173,518 | 99.47% |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10,430 | 9,742 | 93.40% | |
IE/IT机柜 | IE机柜 | 13,819 | 11,952 | 86.49% | |
IT机柜 | 8,690 | 8,717 | 100.31% | ||
2018年 | 电气机柜 | 高压电气机柜 | 69,957 | 69,054 | 98.71% |
低压电气机柜 | 163,217 | 164,465 | 100.76% | ||
环网柜设备 | 12kV环网柜 | 4,352 | 4,120 | 94.67% | |
IE/IT机柜 | IE机柜 | 8,550 | 7,782 | 91.02% | |
IT机柜 | 11,955 | 11,952 | 99.97% |
注:上述产量为当期入库产品产量,销量为当期实际销售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基本匹配。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当年产量基本可以完成消化,因此,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总体接近100%。部分产品产销率高于100%的主要原因系期初产成品存货影响,IE/IT机柜产销率在报告期内略有波动的主要原因系该产品部分客户实行项目制合同,销售数量受验收节点影响。
4、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
公司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等均为定制化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配电环节,终端应用领域包括发电厂、变电站、石油石化等工业企业、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场所。公司产品下游客户涵盖配电开关成套设备企业及大型用户项目建造企业。
公司的IE/IT机柜均为定制化产品,,终端应用领域包括数据中心、工业自动化、新能源及轨道交通等领域。IT机柜下游客户包括服务器提供商、数据机房建设、数据设备使用方等,IE机柜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工业设备制造厂商、配电集成厂商及新能源供应厂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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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电气 机柜 | 76,910.42 | 83.06% | 133,898.36 | 81.24% | 127,525.82 | 81.37% | 118,281.09 | 85.36% |
环网柜设备 | 5,998.16 | 6.48% | 10,641.17 | 6.46% | 11,356.47 | 7.25% | 4,033.80 | 2.91% |
IE/IT 机柜 | 4,472.78 | 4.83% | 8,939.30 | 5.42% | 5,825.57 | 3.72% | 4,649.58 | 3.36% |
其他 | 5,214.42 | 5.63% | 11,335.06 | 6.88% | 12,015.02 | 7.67% | 11,605.47 | 8.38% |
合 计 | 92,595.77 | 100.00% | 164,813.89 | 100.00% | 156,722.89 | 100.00% | 138,569.94 | 100.00% |
报告期内,电气机柜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其销售收入呈现稳步增长,但占比逐年下降。电气机柜业务是公司优势业务,行业地位领先,能够持续稳定地为公司贡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重点发展环网柜设备业务并取得较好的成果。报告期内,环网柜设备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且占比上升,2018年投产以来,环网柜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4,033.80万元、11,356.47万元、10,641.17万元和5,998.1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从2018年的2.91%提升至2021年上半年的6.48%。
此外,公司利用电气机柜业务积累的经验和优势,抓住“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市场趋势,发展IE/IT机柜等衍生产品。报告期内,IE/IT机柜收入增长较快、占比逐年上升,未来发展潜力较大,是公司未来主要的利润增长点之一。
6、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内、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内销 | 90,898.77 | 98.17% | 162,256.16 | 98.45% | 154,797.76 | 98.77% | 134,640.57 | 97.16% |
外销 | 1,697.00 | 1.83% | 2,557.73 | 1.55% | 1,925.12 | 1.23% | 3,929.37 | 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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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2,595.77 | 100.00% | 164,813.89 | 100.00% | 156,722.89 | 100.00% | 138,569.94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以内销为主,内销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华北等地区,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华中 | 10,115.69 | 11.13% | 14,058.56 | 8.66% | 15,637.77 | 10.10% | 13,445.91 | 9.99% |
华东 | 32,492.97 | 35.75% | 58,009.74 | 35.75% | 54,481.17 | 35.20% | 43,941.35 | 32.64% |
华南 | 10,829.38 | 11.91% | 18,920.04 | 11.66% | 17,449.05 | 11.27% | 17,351.44 | 12.89% |
华北 | 15,814.93 | 17.40% | 28,390.50 | 17.50% | 29,044.03 | 18.76% | 24,711.10 | 18.35% |
西南 | 9,248.33 | 10.17% | 16,553.94 | 10.20% | 14,100.91 | 9.11% | 12,152.92 | 9.03% |
西北 | 6,673.02 | 7.34% | 12,880.48 | 7.94% | 12,205.77 | 7.88% | 10,597.85 | 7.87% |
东北 | 5,724.45 | 6.30% | 13,442.91 | 8.28% | 11,879.06 | 7.67% | 12,440.01 | 9.24% |
合计 | 90,898.77 | 100.00% | 162,256.16 | 100.00% | 154,797.76 | 100.00% | 134,640.57 | 100.00% |
7、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1年1-6月 |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302.66 | 2.42% |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867.39 | 1.96%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安徽合电正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陕西正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注3] | 1,508.72 | 1.58% |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410.16 | 1.48% |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 1,271.10 | 1.33% |
合计 | 8,360.03 | 8.77% |
客户名称 | 2020年度 |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科锐博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3,771.50 |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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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注1] | ||
上海大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546.30 | 1.51% |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 2,070.77 | 1.23% |
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2] | 1,848.43 | 1.09% |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831.12 | 1.08% |
合 计 | 12,068.12 | 7.14% |
客户名称 | 2019年度 |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福建裕能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3,049.34 | 1.90% |
北京科锐博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673.32 | 1.67% |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167.47 | 1.35% |
中骏智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5.65 | 1.27% |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695.24 | 1.06% |
合 计 | 11,611.02 | 7.25% |
客户名称 | 2018年度 |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北京科锐博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520.40 | 1.78% |
TEBA FOR DEVELOPMENT INDUSTRIES | 2,434.92 | 1.72% |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35.03 | 1.44% |
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297.58 | 0.92%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285.94 | 0.91% |
合 计 | 9,573.88 | 6.77% |
注1:北京科锐博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注2: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注3: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安徽合电正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陕西正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均为正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77%、7.25%、7.14%和
8.77%,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公司客户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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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主要为敷铝锌卷、冷轧卷)、铜排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量及价格走势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原料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敷铝锌卷 | 采购数量(吨) | 35,648.38 | 62,024.71 | 54,959.73 | 52,250.10 |
金额(万元) | 20,214.58 | 26,295.30 | 23,207.66 | 23,668.26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0.57 | 0.42 | 0.42 | 0.45 |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 34.01% | 29.25% | 27.83% | 29.75% | |
冷轧卷 | 采购数量(吨) | 10,750.35 | 20,012.31 | 17,724.08 | 21,170.15 |
金额(万元) | 5,673.80 | 7,928.22 | 6,663.43 | 8,565.20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0.53 | 0.40 | 0.38 | 0.40 |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 9.54% | 8.82% | 7.99% | 10.77% | |
铜排 | 采购数量(吨) | 772.12 | 1,352.78 | 1,323.30 | 1,180.32 |
金额(万元) | 4,679.87 | 6,147.88 | 5,868.25 | 5,408.34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6.06 | 4.54 | 4.43 | 4.58 |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 7.87% | 6.84% | 7.04% | 6.80% |
注:上述金额不含税,原材料采购金额包含原料及主要辅料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是电、水、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消耗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能源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电 | 用量(万度) | 897.96 | 1,882.47 | 1,724.33 | 1,687.61 |
平均单价(元/度) | 0.67 | 0.69 | 0.68 | 0.68 | |
金额(万元) | 599.73 | 1,309.99 | 1,177.81 | 1,148.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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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能源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水 | 用量(万吨) | 4.10 | 11.96 | 9.63 | 9.71 |
平均单价(元/吨) | 3.66 | 3.36 | 3.42 | 3.61 | |
金额(万元) | 15.00 | 40.22 | 32.90 | 35.10 | |
天然气 | 用量(万立方米) | 49.24 | 82.37 | 83.95 | 72.71 |
平均单价(元/立方米) | 2.95 | 2.49 | 2.56 | 2.40 | |
金额(万元) | 145.39 | 204.95 | 214.82 | 174.78 |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耗用与产量总体相匹配。
3、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 采购内容 |
2021年1-6月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19,547.84 | 32.88% | 敷铝锌卷、冷轧卷等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5,524.72 | 9.29% | 冷轧卷 | |
乐清市富泓锦铜业有限公司 | 3,063.51 | 5.15% | 铜排等 | |
温州市海磁电器有限公司 | 2,082.25 | 3.50% | 静触头、触臂装配 | |
上海晶钢实业有限公司 | 1,860.08 | 3.13% | 冷轧板、酸洗板 | |
合 计 | 32,078.39 | 53.96% | ||
2020年度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7,790.29 | 30.91% | 敷铝锌卷、冷轧卷等 |
温州市海磁电器有限公司 | 3,989.39 | 4.44% | 一次触臂、静触头等 |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3,486.57 | 3.88% | 冷轧卷 | |
金炉电气有限公司 | 3,021.34 | 3.36% | 导轨装配\推进机构等 | |
上海晶钢实业有限公司 | 2,915.02 | 3.24% | 冷轧板、敷铝锌板等 | |
合 计 | 41,202.61 | 45.83% | ||
2019年度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注1] | 24,516.19 | 29.39% | 敷铝锌卷、冷轧卷等 |
温州市海磁电器有限公司 | 3,801.38 | 4.56% | 一次触臂、静触头等 | |
金炉电气有限公司、金炉(天津)电气有限公司[注2] | 3,329.70 | 3.99% | 电源分配器等 | |
乐清市富泓锦铜业有限公司 | 3,323.09 | 3.98% | 铜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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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 采购内容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2,537.51 | 3.04% | 冷轧卷 | |
合 计 | 37,507.87 | 44.97% | ||
2018年度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5,642.12 | 32.23% | 敷铝锌卷、冷轧卷等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4,434.32 | 5.57% | 冷轧卷 | |
温州市海磁电器有限公司 | 3,428.20 | 4.31% | 一次触臂、静触头等 | |
乐清市富泓锦铜业有限公司 | 3,043.57 | 3.83% | 铜排等 | |
金炉电气有限公司 | 2,789.66 | 3.51% | 电源分配器等 | |
合 计 | 39,337.89 | 49.45% |
注1: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包括其成都分公司;注2:金炉电气有限公司和金炉(天津)电气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比较稳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五)公司地位及竞争格局
1、公司的行业地位
(1)行业排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在电气机柜方面,公司生产制造水平、研发创新能力、产品质量等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是该细分领域的行业龙头。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其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行业荣誉
2019年,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该项荣誉评选的准入条件为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此外,万控先后主导或参与了电气机柜产品的18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且“万控”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依托公司在电气机柜领域多年耕耘积累的品牌、技术、管理和营销网络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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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优势,并伴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1)电气机柜
公司电气机柜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以下企业:
电气机柜竞争企业 | ||
序号 | 竞争企业 | 基本情况 |
1 | 江苏天翔电气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高、低压电气机柜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12kV、24kV及40.5kV高压电气机柜,以及400V低压电气机柜。 |
2 | 南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电气机柜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高压开关柜体、低压开关柜体、环网柜体,以及环网柜、真空断路器、电缆分接箱等输配电产品。 |
3 | 天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高低压成套电气产品的企业。主要产品涵盖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高低压电器及配件、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等。 |
(2)环网柜设备
公司环网柜设备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以下企业:
环网柜设备竞争企业 | ||
序号 | 竞争企业 | 基本情况 |
1 | 北京ABB开关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95年,其前身是北京ABB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目前是ABB在华最大的二次开关柜制造中心,年产量达到6万台开关柜。公司主要从事3.6kV - 40.5kV中压二次开关设备、箱式变电站的设计、制造和服务。 |
2 |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中压配电及新能源领域的产品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主要产品有电缆分支箱、SF6气体绝缘、固体绝缘、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箱式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柱上开关、低压配电箱、配电自动化系列产品及新能源充电系统等,其中环网柜系列产品包括气体绝缘环网柜、固体绝缘环网柜及真空环网柜。 |
3 |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24kV/12kV SF6负荷开关、12kV固封或真空负荷开关、SDC18-24(XGN18-24)SF6环网柜,XGN15-12(Ⅱ、Ⅲ)SF6环网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 | 深圳市东升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高低压输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保护和电力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主要产品包括XGN15-12环网柜(配ABB-SFG、FLN48/FLN36负荷开关)、SC6系列环网柜(配施耐德SC6负荷开关)等。 |
(3)IE/IT机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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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IE/IT机柜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以下企业:
IE/IT机柜竞争企业 | ||
序号 | 竞争企业 | 基本情况 |
1 | 威图电子机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德国威图公司成立于1961年,是世界领先的控制箱、高级箱体系统制造商、供应商,公司在全球拥有19个生产基地。威图电子机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德国威图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产品包括控制机柜、配电组件、温控系统、IT基础设施、软件与服务、系统附件、自动化系统等。 |
2 | 广州南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99年,旗下品牌名为Keydak(金盾)。公司主要产品线包括:模块化数据中心解决方案、数据中心机柜系统、智能配电系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公共监视系统、通信基站系统、工业控制柜系统等。 |
3 | 盈凡电气产品(青岛)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00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设计、加工:电子、电气、机电设备及零部件,温控产品,各类机柜、机箱及配件等机械产品,铜排、铜线、紧固件;提供相关维修、配套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批发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技术咨询服务;商务服务;仓储服务。 |
3、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① 产品技术优势
万控深耕行业近三十年,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淀,具有丰富的科研积累,相继成功研发新型12kV/40.5kV高压电气机柜、Aikko低压电气机柜、MGC系列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VMG系列智能化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12/21折IE/IT机柜等新产品。近年来,公司全面完成了高、低压电气机柜产品的升级换代,引领了高低压电气机柜行业的技术发展。万控先后作为主要起草者或参与者单位承担了18项国家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287项专利所有权,其中发明专利18项。
此外,公司是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公司董事长木晓东担任第七届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主任委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优势能够帮助公司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的产品,维持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
② 品牌及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坚持走规模化、专业化道路,不断在产品创新、交付质量和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万控”品牌已在行业内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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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突出的品牌优势。2019年,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围绕“万控”、“默飓”和“辛柏”三大业务板块,结合产品类型不同,在国内按照“营销中心—大区销售—地方办事处”的三级组织形式设立直属的营销服务网络,营销中心负责公司的市场营销管理工作;设立华东、华南、东北、华北和西部五大营销片区,负责统筹各大区域市场的营销工作;在全国各大重点城市地区设立近80个营销地区(办事处),负责所在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同时,为开拓国际市场,子公司默飓电气设有国际事业部,并在埃及等国家设有营销网点。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销售人员共280余人。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广阔的销售渠道是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不竭动力,既保证公司电气机柜产品市场的稳步发展,也能够有效推动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等新产品市场的快速拓展。公司营销片区如下图所示:
多年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诸多中大型电力成套设备等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了快速响应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公司突出的品牌和营销网络优势能够帮助公司持续抢占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规模。
③ 生产制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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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贴近市场、就近服务客户的战略思维进行生产基地布局,分别在浙江温州、浙江丽水、天津北辰、四川成都、江苏太仓等地建立了现代化生产基地,拥有行业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自动化流水线600多台套,具备大规模生产制造的能力,是行业内规模最大的电气机柜生产制造商。
万控于2009年全面推行精益生产,结合行业“项目性非标定制”的特点,建立了具有万控特色的小批量、多批次拉动式生产模式,在工厂价值流设计、产线布局、物流规划、设备资源统筹管理等方面形成完善的精益生产体系。近年来,公司坚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实施“机器换人”,不断推进智能制造,成功构建“联合制造、协同管理”模式,并在贴近原材料供应端的成都、天津公司设立了智能化零件集中制造车间,充分发挥多基地联合制造优势,实现规模制造效应,可实现日产高低压电气机柜1000余台套。公司的上述生产制造能力和优势能够帮助公司持续降本增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④ 信息化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数字化企业,不断获取和培育新型竞争优势。近几年公司相继建成了PLM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ERP系统(企业资源管理)、OMS系统(销售订单管理)和MES系统(生产制造执行管理)等四大主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了底层业务数据的互通,同时为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在PLM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自行开发了工程设计选配系统。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支撑,公司各生产基地在工程设计、商务排程、制造、售后等方面实现了企业级协同,使相关资源的价值创造得以最大化。信息系统总体架构如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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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在内部系统深度融合集成的基础上,建立了集中主数据管理平台和集团管控平台(财务、人力资源、供应链等),并将各关键业务节点数据实时同步至主数据中心集中处理,可快速反应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实现整体业务的敏捷经营和决策。公司可通过“数据驾驶仓”远程监测各业务线指标实时完成情况、各工厂产能负载情况、各生产线产品批次交付情况等,如下图所示:
多年来,公司不断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以数据经营驱动决策,信息化水平在同行中居于前列。公司先后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浙江省个性化定制示范试点企业”等荣誉称号。
(2)竞争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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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融资渠道单一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占用营运资金较多,公司产能扩张、新产品研发、人员的增加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公司业务开展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和流动性风险,限制了公司发展速度。伴随市场需求的增加及新产品研发需求的增加,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是目前公司发展的当务之急。
② 新产品的规模及市场影响力有待提升
目前,公司电气机柜业务已较为成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环网柜设备等新产品的发展趋势较好,但对比同行业的企业来看,在规模、品牌、市场影响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环网柜设备于2018年正式量产销售,2018-2021年上半年销量分别为4,120单元、9,742单元、9,505单元和5,249单元,销量呈快速增长态势,但相比于同行业头部企业,公司产品起步较晚,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均有待提升。因此,公司亟需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投资力度,以更好的应对市场竞争。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822.95 | 11,858.05 | 18,964.90 | 61.53% |
电子设备 | 1,471.32 | 1,186.38 | 284.93 | 19.37% |
机器设备 | 20,922.79 | 9,657.45 | 11,265.34 | 53.84% |
运输工具 | 1,845.19 | 1,161.76 | 683.42 | 37.04% |
其他设备 | 5,497.66 | 3,209.58 | 2,288.09 | 41.62% |
合 计 | 60,559.91 | 27,073.22 | 33,486.69 | 55.30% |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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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10处房产,其权证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权证号 | 坐落地 | 用途 | 面积 | 是否抵押 |
1 | 万控智造 | 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8312号 | 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 办公、管理 | 9,289.93m2 | 是 |
2 | 天津电气 | 房地证津字第113011312004号 | 北辰区环东发展内景通路8号 | 非居住 | 52,224.54m2 | 是 |
3 | 默飓电气 | 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1612号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338号等 | 工业 | 33,217.18m2 | 是 |
4 | 成都万控 | 川(2017)郫县不动产权第0010786号 | 红光镇港通北四路555号4栋1层、1栋1-3层、3栋1-5层、2栋1-2层、5栋1-6层 | 厂房、综合厂房、倒班房、库房、加工厂房 | 36,657.77m2 | 是 |
5 | 丽水万控 | 浙(2017)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07214号 | 莲都区碧湖镇园中路149号 | 工业 | 7,357.43m2 | 是 |
6 | 丽水万控 | 浙(2017)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07215号 | 莲都区碧湖镇园中路149号 | 工业 | 13,353.27m2 | 是 |
7 | 丽水万控 | 浙(2018)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24019号 | 莲都区南山路571号 | 工业 | 5,606.70m2 | 是 |
8 | 丽水万控 | 浙(2018)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24020号 | 莲都区南山路571号 | 工业 | 16,480.49 m2 | 是 |
9 | 丽水万控 | 浙(2018)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24021号 | 莲都工业区南山园园中路131号 | 工业 | 1,291.15m2 | 是 |
10 | 辛柏机械 | 苏(2017)太仓市不动产权第0025782号 | 城厢镇胜泾路188号 | 工业 | 13,915.34m2 | 是 |
注1: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建筑面积合计为189,393.80㎡,尚有部分零星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面积占发行人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较小。该等未取得产权证建筑物主要用作公司或其子公司传达室、休息室、门卫、仓库等附属用房,非主要生产经营性用房。
注2:公司现有一处位于陕西省渭滨区巨福路22号(铭尚西城印象)5号楼1层47号及2层49号(商业用房)的商铺,系因客户陕西宝光电力开关有限公司结欠万控智造及万控集团货款,故于2018年11月签署《和解协议》,将该处商铺抵作货款转让给万控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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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处商铺尚未办理完成不动产权登记。
针对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默飓电气、成都万控、丽水万控、辛柏机械、天津电气存在部分房产在建成后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而导致相关建筑物被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公司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等致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的,由其全额承担上述补偿、赔偿及罚款,确保发行人利益不受损失。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少量非生产经营用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形,存在瑕疵。但是,上述未取得房产证书的建筑物非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建筑物面积占发行人及子公司房产总面积比例较小,且系发行人及子公司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之上自行建造所得,所有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已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作出相关《证明》,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也已出具补偿承诺。因此,上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3、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房屋地址 | 租赁房屋产权证书号 | 面积(m2) | 租赁期限 | 租金 (含税) | 租赁备案 |
1 | 万控 成都 | 成都千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四路567号宗地内2号厂房第四跨 | 川(2018)郫都区不动产权第0073271号 | 4,320.00 | 2021.01.10 -2024.01.09 | 2021.1.10-2022.1.9租金为82,080元/月;2022.1.10起每年递增4% | 未备案 |
2 | 万控 智造 | 万控 集团 | 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集团有限公司内 | 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11243号 | 15,218.22 | 2020.01.10 -2022.12.31 | 63,930元/月 | 已备案 |
根据成都千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和物业”)出具的《情况说明》,千和物业正在积极协调办理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并承诺待产权证书办理完成后将尽快立即配合成都万控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千和物业确认,其有权就上述房屋进行出租,上述租赁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违反土地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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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相关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故成都万控与千和物业的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可能。因上述租赁地址主要用于仓储,未涉及生产经营用房,且周边可替代场所较多,故上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租赁物业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办理租赁备案存在被责令改正或处罚的风险。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由于公司房产租赁相关事项原因致使租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产,出租方拒绝赔偿或出租方赔偿不能弥补承租方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相应损失或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本人同时承诺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负责在原经营场所附近寻找商业价值相似的物业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因此产生的额外支出由本人承担。因上述房屋租赁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罚款处罚或其他任何损失由本人承担。”
发行人子公司所承租的上述房产存在瑕疵,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法律瑕疵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向发行人作出补偿承诺,且发行人子公司上述存在瑕疵的租赁房产非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占发行人总生产经营用房的比例较小,故上述瑕疵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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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表面处理设备 | 173.02 | 161.31 | 93.23% |
测量设备 | 53.96 | 44.14 | 81.79% |
成型设备 | 384.03 | 289.51 | 75.39% |
冲压设备 | 7,009.98 | 3,186.63 | 45.46% |
电力配套设备 | 846.58 | 416.69 | 49.22% |
吊装设备 | 919.40 | 609.52 | 66.29% |
辅助设备 | 1,776.76 | 1,159.41 | 65.25% |
焊接设备 | 814.13 | 535.55 | 65.78% |
机加设备 | 250.60 | 173.24 | 69.13% |
计量设备 | 5.47 | 2.31 | 42.21% |
剪切设备 | 2,142.28 | 941.52 | 43.95% |
降温设备 | 133.07 | 48.75 | 36.64% |
喷涂设备 | 1,704.82 | 988.20 | 57.97% |
送料机设备 | 408.52 | 257.76 | 63.10% |
压缩空气设备 | 103.18 | 47.41 | 45.95% |
折弯设备 | 2,368.22 | 1,244.62 | 52.55% |
注塑设备 | 389.68 | 223.71 | 57.41% |
装配设备 | 1,439.08 | 935.06 | 64.98% |
合 计 | 20,922.79 | 11,265.34 | 53.84% |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该等资产为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谋取利润所不可或缺之资源。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12宗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均为出让,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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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权证号 | 坐落地 | 用途 | 权利性质 | 面积 | 是否抵押 |
1 | 万控智造 | 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8312号 | 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 工业用地 | 出让 | 4,170.44m2 | 是 |
2 | 天津电气 | 房地证津字第113011312004号 | 北辰区环东发展内景通路8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66,667.20m2 | 是 |
3 | 默飓电气 | 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1612号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338号等 | 工业用地 | 出让 | 52,382.40m2 | 是 |
4 | 默飓电气 | 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09974号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D-47d-1地块 | 工业用地 | 出让 | 31,566.00m2 | 是 |
5 | 成都万控 | 川(2017)郫县不动产权第0010786号 | 红光镇港通北四路555号4栋1层、1栋1-3层、3栋1-5层、2栋1-2层、5栋1-6层 | 工业用地 | 出让 | 39,749.59m2(共用宗地面积) | 是 |
6 | 丽水万控 | 浙(2017)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07214号 | 莲都区碧湖镇园中路149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148.65m2 | 是 |
7 | 丽水万控 | 浙(2017)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07215号 | 莲都区碧湖镇园中路149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1,463.73m2 | 是 |
8 | 丽水万控 | 浙(2017)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07216号 | 莲都区碧湖镇园中路149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9,961.27m2- | 否 |
9 | 丽水万控 | 浙(2018)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24019号 | 莲都区南山路571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6,998.00m2 | 是 |
10 | 丽水万控 | 浙(2018)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24020号 | 莲都区南山路571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18,738.72m2 | 是 |
11 | 丽水万控 | 浙(2018)丽水市莲都不动产权第0024021号 | 莲都工业区南山园园中路131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187.40m2 | 是 |
12 | 辛柏机械 | 苏(2017)太仓市不动产权第0025782号 | 城厢镇胜泾路188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36,288.60m2 | 是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7,879.88万元。
1-2-65
2、商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08项注册商标,其中境内注册商标106项,境外注册商标2项。公司商标权均费用化处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账面价值。
3、专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287项专利所有权,其中发明专利18项,具体如下: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1 | 万控智造 | 一种自动打自攻螺丝装置 | 201710824372X | 至2037.09.12 | 自行申请 |
2 | 万控智造 | 一种开关柜的钢构架 | 2015109407499 | 至2035.12.14 | 受让取得 |
3 | 万控智造 | 一种低压抽出式抽屉用新型的推进联锁机构 | 2015108810162 | 至2035.12.02 | 受让取得 |
4 | 万控智造 | 一种适用于开关柜体的高强度钢型材 | 2014108377345 | 至2034.12.28 | 受让取得 |
5 | 万控智造 | 一种接地操作开关联锁装置 | 2014101902648 | 至2035.12.08 | 受让取得 |
6 | 万控智造 | 一种电气机柜 | 201410190302X | 至2036.03.29 | 受让取得 |
7 | 万控智造 | 一种钣金打磨装置和打磨流水线 | 2019103018476 | 至2039.04.14 | 自行申请 |
8 | 成都万控 | 工程智能设计系统 | 2012103078348 | 至2032.08.28 | 自行申请 |
9 | 默飓电气 | 一种组合电器三工位机构 | 2018101658789 | 至2038.02.28 | 自行申请 |
10 | 默飓电气 | 一种手动和电动于一体的负荷开关三工位机构 | 2018101658793 | 至2038.02.28 | 自行申请 |
11 | 默飓电气 | 一种负荷开关三工位机构 | 2018101672019 | 至2038.02.28 | 自行申请 |
12 | 默飓电气 | 一种断路器操动机构 | 2017110291863 | 至2037.10.29 | 自行申请 |
13 | 默飓电气 | 一种集手动和电动于一体的带分闸脱扣的三工位机构 | 2017110291878 | 至2037.10.29 | 自行申请 |
14 | 默飓电气 | 一种断路器操作机构 | 2017110326379 | 至2037.10.29 | 自行申请 |
15 | 默飓电气 | 断路器弹簧操动机构 | 2011103966782 | 至2031.12.02 | 自行申请 |
16 | 默飓电气 | 一种高压负荷开关 | 201711029183X | 至2037.10.28 | 自行申请 |
17 | 默飓电气 | 一种集手动和电动于一体的三工位机构 | 2017110291882 | 至2037.10.28 | 自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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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18 | 天津电气 | 一种低压抽出式抽屉用组合式推进联锁机构 | 2014102146544 | 至2034.05.19 | 受让取得 |
公司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均为公司,公司未授权任何法人、个人有偿或无偿使用,拥有的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专利权均费用化处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账面价值。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7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 | 软件著作权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IT服务管理系统V2.2.3 | 万控智造 | 2020SR0239952 | 2017.10.10 | 原始取得 |
2 | MES-生产制造管理系统V4.0.16 | 万控智造 | 2020SR0241523 | 2018.12.13 | 原始取得 |
3 | oms-销售订单管理系统V5.1.4 | 万控智造 | 2020SR0239947 | 2018.12.12 | 原始取得 |
4 | 工程选配系统V2019.1115.001 | 万控智造 | 2020SR0241516 | 2018.05.09 | 原始取得 |
5 | 一种用于推送G代码的软件V1.0 | 成都万控 | 2018SR851858 | 2018.06.01 | 原始取得 |
6 | 一种用于电气设备的生产过程数据分析信息系统V1.0 | 成都万控 | 2018SR851808 | 2018.06.01 | 原始取得 |
7 | 万控MES制造执行系统V1.0 | 天津电气 | 2015SR212072 | - | 原始取得 |
8 | 技术绩效数据管理平台V1.0 | 成都万控 | 2018SR851794 | 2018.06.30 | 原始取得 |
9 | 公司内部标准知识学习与测评系统V1.0 | 成都万控 | 2020SR1650452 | 2019.08.20 | 原始取得 |
10 | 数控冲床上下料监控平台V1.0 | 成都万控 | 2020SR1651456 | 2019.12.30 | 原始取得 |
11 | 平面图选配软件V1.0 | 成都万控 | 2020SR1651281 | 2019.12.30 | 原始取得 |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结果等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软件著作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软件著作权均在有效期内。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上述软件著作权均用于发行人生产制造过程的内部
1-2-67
系统管理,不涉及将上述软件著作权直接应用于产品的生产、销售,故上述软件著作权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直接影响不大。
5、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项作品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 | 作品/制品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作品类别 | 首次发表/出版/制作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万控Aikko低压开关柜宣传册 | 万控智造 | 浙作登字11-2017-L-12651 | 其他作品 | 2017.06.22 | 2017.09.06 | 自行申请 |
2 | 万控Aikko低压开关柜宣传页 | 万控智造 | 浙作登字11-2017-L-12650 | 其他作品 | 2017.06.22 | 2017.09.06 | 自行申请 |
3 | 万控孚德VOLD图形 | 孚德物联 | 浙作登字11-2021-F-938 | 美术作品 | 未发表 | 2021.04.13 | 自行申请 |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作品登记证书等文件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作品著作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作品著作权均在有效期内。发行人上述作品著作权均用于发行人宣传册,不涉及将上述作品著作权应用于产品的生产、销售,故上述作品著作权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6、发行人主要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1)产品及生产相关资质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包括电气机柜(包括高压电气机柜、低压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12kV环网柜)、IE/IT机柜等三大类产品及其他类产品(包括断路器、断路器、箱体、冷/热通道及其他附件产品等),上述产品均无特殊资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不属于需办理强制性认证的范畴。发行人已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CQC认证),认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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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 资质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具体内容 | 有效期限/颁发日期 | 颁发单位 | 取得方式 |
万控智造 | CQC产品认证证书 | CQC15020124010 | 产品名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空壳体 | 至2022.1.1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自行申请 |
发行人五家生产型子公司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标准评审,并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如下:
主体 | 资质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具体内容 | 有效期限/颁发日期 | 颁发单位 | 取得方式 |
默飓电气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温AQBJXⅢ202000046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 | 至2023.4 |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 自行申请 |
成都万控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AQBⅢTY(川)2018831439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工贸) | 至2021.11 |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自行申请 |
天津电气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津AQB120113JXⅢ201900006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 | 至2022.1 |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 自行申请 |
丽水万控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AQBⅢJX浙202001058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 | 至2023.12.27 |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 自行申请 |
辛柏机械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苏AQB320585JXⅢ201900167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 | 至2022.10 | 太仓市应急管理局 | 自行申请 |
(2)进出口货物相关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为默飓电气,其取得的进出口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主体 | 资质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具体内容 | 有效期限/颁发日期 | 颁发单位 | 取得方式 |
默飓电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3032604FU | 企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2017.9.27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关 | 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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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 资质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具体内容 | 有效期限/颁发日期 | 颁发单位 | 取得方式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790383 | - | 2017.9.28至长期 | - | 备案登记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 3301616303 | - | 2017.9.27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关 | 备案登记 |
注: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孚德物联曾存在进出口业务,子公司丽水万控、天津电气、辛柏机械曾在海关注册登记,但报告期内未从事进出口业务,亦未计划从事进出口业务。因孚德物联业务调整,计划开展智能仪表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已不再开展进出口业务。
(3)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涉及生产业务的共计5家,包括默飓电气、天津电气、成都万控、丽水万控、辛柏机械。其中辛柏机械持有尚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其余4家公司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主体 | 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编号 | 具体内容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默飓电气 | 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 | 913303015633111281001W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338号 | 2020.06.05至2025.06.04 | 填报登记 |
天津电气 | 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 | 911201137949780269001X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天津市北辰科技园景通路8号 | 2020.05.06至2025.05.05 | 填报登记 |
成都万控 | 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 | 91510124MA62L9WQ5P001W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四川省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港通北四路555号 | 2020.06.03至2025.06.02 | 填报登记 |
丽水万控 | 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 | 91331102MA28J7ER0X001Z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浙江丽水市南山工业园南山路571号及园中路149号 | 2020.07.20至2025.07.19 | 填报登记 |
辛柏机械 | 排污许 可证 | 9132058508590821XL001V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太仓市科技产业园 | 2019.12.13至2022.12.12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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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已于2019年12月20日废止)规定,“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未被纳入上述分类管理名录,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默飓电气、天津电气、成都万控、丽水万控均属于登记管理范畴,无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辛柏机械因涉及表面处理的通用工序(未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属于简化管理范畴,故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4) 排水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排水许可证情况如下:
公司主体 | 排水许可 | 编号 | 具体内容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默飓电气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浙温可排准字第202000429号 | 主要污染物项目及排放标准:生活污水 | 2021.01.01至2025.12.31 | 行政许可 |
默飓电气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浙温可排准字第202100133号 | 主要污染物项目及排放标准:工地废水 | 2021.04.14至2022.06.22 | 行政许可 |
天津电气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津辰排字第18012号 | - | 2018.06.25至2023.06.24 | 行政许可 |
丽水万控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丽建排A1710002 | 主要污染物项目及排放标准:PH:7.26;化学需氧量:30;悬浮物:14;石油类:1.62;锰:0..034;氨氮:0.348;总磷:0.042;五日生化需氧量:13.6;锌:0.410 | 2017.10.13至2022.10.13 | 行政许可 |
辛柏机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苏城水排字第2021(016)号 | - | 2021.09.08至2026.09.07 | 行政许可 |
成都万控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川A15证字第20213号 | 主要污染物项目及排放标准:生产污水 | 2021.03.11至2026.03.10 | 行政许可 |
综上,发行人目前已取得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
1-2-71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1、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为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四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无实际经营,其经营范围与公司亦不存在重合的情况。因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智能电网电气设备、信息传感系统设备、智能化中压开关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电气机柜、高低压电气元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研发、制造、加工、安装、调试、销售、维修;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还控制以下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万控商务咨询 | 万控集团控制的公司 |
2 | 万控润鑫 | 木晓东控制的合伙企业 |
3 | 丽水农业 | 木晓东控制的公司 |
(1)万控商务咨询
万控商务咨询的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万控商务咨询的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合且目前无实际经营,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万控润鑫
万控润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持股平台,具体信息详
1-2-72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万控润鑫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与公司不存在重合,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丽水农业
丽水农业的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丽水农业的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合且目前无实际经营,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所列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凯运集团 | 木晓东配偶施玉霜控制的公司 |
2 | 山西隆达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木晓东女儿配偶的父亲汤余隆及其近亲属共同控制并担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
3 |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木晓东女儿的配偶汤培彬控制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
4 |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木晓东女儿配偶的父亲汤余隆控制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
5 | 北京凌科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 木信德配偶的父亲郑武及其近亲属共同控制并担任高管的公司 |
6 | 北京菱科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 木信德配偶的母亲历洁霞及其近亲属共同控制并担任高管的公司 |
7 | 乐清市城南宏派家居商行 | 木晓东胞妹木晓芬控制的公司 |
8 | 太原市长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林道益胞妹林丽丽之配偶黄建飞控制并担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
9 | 山西隆富 | 林道益胞妹林丽丽之配偶黄建飞及其近亲属共同控制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
(1)凯运集团
凯运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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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凯运集团有限公司(Lucky Victory Holdings Limited) |
成立时间 | 2006年12月4日 |
注册资本 | 100港元 |
类型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施玉霜 |
股权结构 | 施玉霜持股100% |
注册地址 | 香港湾仔骆克道353号三湘大厦15楼室(UNIT A 15/F SUNSHINE PLAZA 353 LOCKHART ROAD WANCHAI HK) |
业务性质 | 投资 |
注册编号 | 1092512 |
凯运集团为木晓东的配偶施玉霜控制的公司,是一家以投资为目的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山西隆达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隆达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山西隆达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9年9月10日 |
注册资本 | 15,800万元人民币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汤余隆 |
股权结构 | 汤余隆持股30.00%;丁存莲持股30.00%;汤培彬持股20.00%;汤彬远持股20.00% |
注册地址 | 大同市云冈区大同水泥厂院内 |
经营范围 | 生产及修理皮带运输机、托辊、刮板机、煤矿机电设备配件、碳钢类自动焊丝(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销售电机、胶带、煤矿配件、电器、焊丝、焊机配件;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2006942817900 |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0年8月24日 |
注册资本 | 5,800万元人民币 |
1-2-74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汤培彬 |
股权结构 | 汤培彬持股51.00%,汤余隆持股49.00%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口泉乡五法路1号 |
经营范围 | 园区管理服务,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299MA0L8BNW89 |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4)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0年9月14日 |
注册资本 | 1,800万元人民币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汤余隆 |
股权结构 | 汤余隆持股51.00%,汤培彬持股49.00%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口泉乡五法路1号 |
经营范围 | 金属铸造,机械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299MA0L9J525Y |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5)北京凌科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凌科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北京凌科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3年3月3日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人民币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厉世平 |
股权结构 | 郑武持股35.00%;厉世平持股30.00%;厉海燕持股30.00%;郑仰望持股5.00%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28号泛亚大厦403室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企业依法 |
1-2-75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47506544F |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6)北京菱科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菱科信佳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北京菱科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5年1月24日 |
注册资本 | 50万元人民币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厉海燕 |
股权结构 | 厉海燕持股50%;历洁霞持股48%;张淑钧持股2%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信中北街16号院2号楼3层302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71972027Y |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7)乐清市城南宏派家居商行
乐清市城南宏派家居商行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乐清市城南宏派家居商行 |
成立时间 | 2017年7月24日 |
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法定代表人 | 木晓芬 |
股权结构 | 木晓芬持股100%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千帆西路277号金茂商务广场A幢325、326、327铺 |
经营范围 | 木门窗、地板、家具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30382MA297BFD94 |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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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太原市长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太原市长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太原市长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0年3月31日 |
注册资本 | 180万元人民币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黄建飞 |
股权结构 | 黄建飞持股72.22%;黄建强持股27.78% |
注册地址 | 万柏林区南内环街汾河隧道西口北侧 |
经营范围 | 交流低压配电柜、高压开关柜的生产、销售;成套开关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2590420XU |
目前,该公司无实际经营,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9)山西隆富
山西隆富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山西隆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5年10月20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黄建飞 |
股权结构 | 黄建强持股33%,黄建飞持股33%,黄建勇持股33%,黄龙富持股1%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 |
经营范围 | 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箱式变电站、母线槽、电缆桥架的加工、制造、销售、安装、运维;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租赁;房屋租赁;经销:高低压电器及元件、电子元件、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7007810224639 |
山西隆富由林道益的妹夫黄建飞及其父亲黄龙富和兄弟黄建强、黄建勇共同出资设立,系黄建飞及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设立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因此,山西隆富的历史沿革与公司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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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山西隆富主要从事电气成套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是公司的下游客户,从独立性及采购、销售渠道等方面看,山西隆富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来说:
① 双方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A 资产独立:公司和山西隆富各自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所需土地、厂房、设备、商标等资产的全部产权,资产具有独立性;
B 人员独立:公司与山西隆富各自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存在人员相互兼职或领薪的情况,双方人员保持独立;
C 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具备独立的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与山西隆富各自独立开展业务,双方业务保持独立;
D 机构独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浙江温州、浙江丽水、江苏太仓、四川成都、天津等地,且已经建立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山西隆富办公场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公司不存在与山西隆富机构混用的情况;
E 财务独立:公司建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不存在与山西隆富共用银行账户等情形,公司在财务方面保持独立。
② 销售、采购渠道相互独立,主要客户、供应商无重合
在配电开关行业中,公司属于电气机柜等设备生产企业,主要向供应商采购钢板、铜排、元器件等材料进行加工制造,将生产完成的电气机柜、环网柜等产品销售至山西隆富等下游成套设备生产企业,下游成套设备生产企业再将众多元器件进行组装、集成后,销售至电网公司等终端用户。因此,公司与山西隆富的主要采购及销售内容、涉及的客户供应商均明显不同,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叠,采购、销售渠道完全独立,2019公司已结束与山西隆富的关联交易。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第15条,对于亲属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认定如下:
“如果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其夫妻双方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应认定为构成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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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应当充分披露前述相关企业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报告期内交易或资金往来,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重叠等情况,以及发行人未来有无收购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与山西隆富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山西隆富系实际控制人林道益妹夫黄建飞家族独立创办的企业且与公司主营业务不一致,与公司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联交易已于2019年结束,且在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方面与公司不存在重叠,公司未来无收购山西隆富的安排。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承诺内容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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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股权为止;
(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给予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且本人不再担任万控智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采购原材料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还存在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接受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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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 ||||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金额 | 占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注]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山西隆富 | 电气机柜 | 222.27 | 0.17% | 0.14% |
环网柜设备 | 43.87 | 0.39% | 0.03% | |
其他 | 128.98 | 1.07% | 0.08% | |
合计 | 395.12 | - | 0.25% | |
2018年度 | ||||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金额 | 占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山西隆富 | 电气机柜 | 481.92 | 0.41% | 0.35% |
环网柜设备 | 21.90 | 0.54% | 0.02% | |
其他 | 339.31 | 2.92% | 0.24% | |
小计 | 843.13 | - | 0.61% | |
万控集团 | 电气机柜 | 11.00 | 0.01% | 0.01% |
合计 | 854.13 | - | 0.62% |
注:同类产品分为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其他四大类,如销售山西隆富电气机柜占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向山西隆富销售电气机柜金额/公司电气机柜业务收入。
① 关联销售产生的必要性、合理性、具体商业背景
A 山西隆富
山西隆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道益的妹夫黄建飞家族控制的公司,山西隆富设立前,黄建飞原从事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代理销售业务,后于2005年和家人共同出资设立山西隆富,开始自主生产和销售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因公司系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生产商的上游供应商,在产品品质、交期等方面能够满足山西隆富的需求,因此山西隆富向公司采购电气机柜、断路器等产品。从2005年开始,山西隆富与公司持续合作多年,2020年开始,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停止与山西隆富的合作。
B 万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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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始,万控集团原有电气机柜、断路器等业务全部由公司承接,但万控集团仍有部分在手订单在2017年、2018年才相继履行完毕,因此公司将产品通过万控集团销售给合同客户。
报告期各期,上述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不超过1%,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且上述关联交易截至2019年底已全部停止。
② 定价情况及公允性
A 山西隆富
报告期内,公司向山西隆富销售主要产品(该部分产品销售收入占向山西隆富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70%)的毛利率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年份 | 销售内容 | 向山西隆富销售毛利率 | 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平均毛利率 | 毛利率 差异 |
2019年 | VS1-12Plus手车式断路器 | 17.31% | 18.40% | -1.09% |
KYN28A-12(Ⅱ)电气机柜(平顶柜(连体式)) | 36.98% | 35.25% | 1.73% | |
2018年 | VS1-12Plus固定式断路器 | 21.09% | 23.71% | -2.63% |
VS1-12Plus手车式断路器 | 20.39% | 22.27% | -1.88% | |
KYN28A-12(Ⅱ)电气机柜(平顶柜(连体式)) | 30.26% | 34.39% | -4.13% |
注:由于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因此通过毛利率对比分析
由上表可知,公司向山西隆富销售产品和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相同产品的毛利率总体偏差较小,部分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产品普遍具有定制化的特点,销售给不同客户的产品在结构设计、配件配置等方面均会有所差异;(2)山西隆富与公司合作历史较长,且单次采购数量较大,公司在售价上会给予一定的优惠。
此外,山西隆富主要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叠,山西隆富不存在帮公司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公司向山西隆富销售产品的价格基本为市场价,定价公允,且公司与山西隆富的关联交易已于2019年底前全部停止,从2020年开始不存在任何交易及资金往来。
B 万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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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万控集团发生关联销售系为完成剩余少量未完成的订单,万控集团在此过程中未获取利润,公司的销售定价公允。
(2)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 |||||
序号 | 关联方 | 采购内容 | 金额 | 占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注]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1 | 点石塑粉 | 塑粉 | 26.40 [注2] | 0.06% | 0.03% |
合计 | 26.40 | - | 0.03% | ||
2018年度 | |||||
序号 | 关联方 | 采购内容 | 金额 | 占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注]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1 | 桥丰塑电 | 手柄、门锁等 | 1,462.38 | 3.78% | 1.60% |
2 | 华奔电器 | 板焊接、抽屉铰链、挡板等 | 1,207.30 | 3.12% | 1.32% |
3 | 点石塑粉 | 塑粉 | 283.04 | 0.73% | 0.31% |
4 | 万联标准件 | 滚花螺钉、螺母、六角头螺栓等 | 229.43 | 0.59% | 0.25% |
5 | 丽水农业 | 电费 | 123.47 | 8.67% | 0.13% |
6 | 通途物流 | 运输费 | 16.33 | 0.35% | 0.02% |
7 | 万之联 | 铆钉等 | 6.50 | 0.02% | 0.01% |
合计 | 3,328.45 | - | 3.63% |
注1:除电费和运输费用外,公司原材料采购按照敷铝锌卷、冷轧板、铜排、和“其他”列示,由于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种类繁杂,均归属于“其他”类,因此“同类产品”选择为“其他”类采购总额
注2:点石塑粉自2018年1月林道益退出后至2019年1月的12个月内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因此2019年仅1月份的交易计入关联交易
① 关联采购产生的必要性、合理性、具体商业背景
A 华奔电器、桥丰塑电、万联标准件、万之联
公司主要向关联方华奔电器、桥丰塑电、万联标准件、万之联采购五金配件、元器件、螺丝等原材料及加工件,上述产品是公司生产制造所需的材料之一,日常需求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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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因主要为:(1)浙江省乐清市为电气产业集群所在地,从事五金配件、元器件、螺丝等原材料的上游供应商较多,供货及时、运输成本较低;(2)关联方提供的原材料能够达到公司生产中对于原材料质量的要求,符合标准,被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的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逐年下降,2019年起,公司已经通过无关联第三方供应商进行采购,停止了与上述关联方的采购交易。
B 点石塑粉
点石塑粉曾为林道益对外投资(持股25.00%)的公司,2018年1月,林道益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郑元杨,不再以任何方式参与点石塑粉的经营与决策。自2018年1月林道益退出后至2019年1月的12个月内,保荐机构仍将点石塑粉与公司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点石塑粉主要从事热固性粉末涂料的生产和销售,是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公司子公司丽水万控和默飓电气向其采购塑粉用于机柜表面处理。丽水万控和默飓电气向点石塑粉采购的主要原因系其位于温州市乐清市,供货较为及时,且产品质量较好,可以满足公司要求。天津电气、成都万控则分别向当地无关联第三方企业采购塑粉。
C 丽水农业
报告期内,公司与丽水农业发生的关联采购主要为电费,系丽水农业转让给丽水万控的相关房产对应的电费。
D 通途物流
通途物流主要从事货运服务,其业务主要集中在温州周边区域。因业务需要,公司在2018年向其采购货运服务16.33万元,金额较小。通途物流已于2018年12月注销。
② 定价情况及公允性
A 桥丰塑电
公司向桥丰塑电采购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由于采购的材料种类较为繁杂,公司选取了当年向桥丰塑电采购金额前十大可比产品与无关联第三方平均采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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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元/件
年份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向桥丰塑电采购单价 | 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单价 | 平均单价差异率 |
2018年 | 1 | 操作手柄(下置车万向手柄) | 98.91 | 99.14 | -0.23% |
2 | 轮(Φ28×11) | 0.50 | 0.50 | - | |
3 | 螺杆(Φ20×235) | 4.09 | 4.09 | - | |
4 | 门锁(H=38.5) | 2.58 | 2.50 | 3.20% | |
5 | 门锁(空白) | 2.53 | 2.44 | 3.69% | |
6 | 锁杆装配(H=800) | 3.87 | 3.88 | -0.26% | |
7 | 锁杆装配(H=776) | 3.87 | 3.88 | -0.26% | |
8 | 锁栓(Φ24×42) | 3.44 | 3.45 | -0.29% | |
9 | 套(Φ48×42) | 2.86 | 2.87 | -0.35% | |
10 | 锁栓(后门)(Φ16×44.5) | 3.87 | 3.88 | -0.26% |
注:平均单价差异率=(向关联方采购单价-向无关联方采购单价)/向无关联方采购单价(下同)2018年,公司向桥丰塑电采购了手柄、门锁等材料,金额共计1,462.38万元。根据对比,公司向桥丰塑电的采购价格与向无关联第三方的采购价格差异较小,符合公允性要求,2019年开始公司已停止与华奔电器的关联交易。
B 华奔电器
公司向华奔电器采购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由于采购的材料种类较为繁杂,公司选取了当年向华奔电器采购金额前十大可比产品与无关联第三方平均采购单价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元/件
年份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华奔电器采购单价 | 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单价 | 平均单价差异率 |
2018年 | 1 | 导轨(左) | 26.20 | 26.75 | -2.06% |
2 | 导轨(右) | 26.16 | 26.66 | -1.88% | |
3 | 铰链 | 2.19 | 2.19 | - | |
4 | 支架(活门-小) | 2.58 | 2.63 | -1.90% | |
5 | 导轨装配(左-铁质-接地) | 94.65 | 94.83 | -0.19% | |
6 | 导轨装配(右-铁质-接地) | 94.65 | 94.83 |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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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华奔电器采购单价 | 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单价 | 平均单价差异率 |
7 | 活门连杆装配(左-VS1) | 25.81 | 26.28 | -1.79% | |
8 | 活门连杆装配(右-VS1) | 25.81 | 26.28 | -1.79% | |
9 | 导轨(活门-右) | 9.03 | 9.20 | -1.85% | |
10 | 导轨(活门-左) | 9.03 | 9.20 | -1.85% |
注:平均单价差异率=(向关联方采购单价-向无关联方采购单价)/向无关联方采购单价2018年,公司向华奔电器采购了导轨、铰链等材料,金额共计1,207.30万元。根据对比,公司向华奔电器的采购价格与向无关联第三方的采购价格差异较小,符合公允性要求,2019年开始公司已停止与华奔电器的关联交易。C 点石塑粉公司向点石塑粉采购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点石塑粉与无关联第三方同类产品的平均采购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年份 | 采购内容 | 向点石塑粉采购的平均单价 | 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的平均单价 | 平均单价差异率 |
2019年 | 塑粉 | 13.36 | 13.16 | 1.52% |
2018年 | 塑粉 | 13.42 | 12.97 | 3.47% |
注:平均单价差异率=(向关联方采购单价-向无关联方采购单价)/向无关联方采购单价
公司向点石塑粉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产品平均单价差异较小,主要原因系塑粉细分型号的差异造成,符合公允性的要求。D 万联标准件
公司向万联标准件采购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由于采购的材料种类较为繁杂,公司选取了当年向万联标准件采购金额前十大可比产品与无关联第三方平均采购单价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元/公斤、元/件
年份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向万联标准件采购单价 | 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单价 | 平均单价差异率 |
2018年 | 1 | 1型六角螺母M10 | 7.59 | 7.54 | 0.66% |
2 | 1型六角螺母M6 | 8.00 | 7.98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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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向万联标准件采购单价 | 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单价 | 平均单价差异率 |
3 | 1型六角螺母M8 | 7.67 | 7.65 | 0.26% | |
4 | 六角头螺栓M8×25 | 8.25 | 8.24 | 0.12% | |
5 | 六角头组合螺栓 | 0.39 | 0.41 | -4.88% | |
6 | 六角头组合螺栓 | 0.15 | 0.15 | 0.00% | |
7 | 内六角圆柱头组合螺钉 | 0.17 | 0.16 | 6.25% | |
8 | 平垫圈C级10 | 6.79 | 6.70 | 1.34% | |
9 | 平垫圈C级8 | 7.83 | 7.68 | 1.95% | |
10 | 十字槽六角头自攻螺钉ST6.3×13 | 11.38 | 11.39 | -0.09% |
注:平均单价差异率=(向关联方采购单价-向无关联方采购单价)/向无关联方采购单价
2018年,公司向万联标准件采购了螺母、六角头螺栓等材料,金额共计229.43万元。公司向万联标准件的采购价格与向无关联第三方的采购单价差异较小,符合公允性要求。公司与万联标准件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公司已于2019年开始停止与其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
E 丽水农业
报告期内,公司与丽水农业发生的关联采购系电费,按照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提供的实际发生账单支付,价格符合公允性要求。
F 通途物流
2018年,公司向通途物流采购运输服务,金额共计16.33万元,其价格按照与无关联第三方运输公司相似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要求,2019年开始公司已停止与通途物流的关联交易。
G 万之联
2018年,公司向万之联采购铆钉等材料,金额共计6.50万元,其价格按照市场定价,符合公允性要求,2019年开始公司已停止与万之联的关联交易。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 应收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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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0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收账款 | 山西隆富 | - | - | 246.24 | |
预付账款 | 万控集团 | 38.10 | |||
其他应收款 | 林道克 | 2.02 | - | - | 1.64 |
合 计 | 40.12 | - | - | 247.88 |
2018年末,山西隆富的应收账款系关联销售产生的货款;2021年6月末,万控集团的预付账款为预付的房屋租赁费;报告期内,林道克的其他应收款系员工备用金。
②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0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付账款 | 点石塑粉 | - | - | - | 106.73 |
合计 | - | - | - | 106.73 | |
预收款项 | 万控商务咨询 | - | - | - | 0.97 |
合计 | - | - | - | 0.97 | |
其他 应付款 | 万控集团 | - | - | 24.92 | 118.88 |
木晓东 | - | 0.62 | - | 43.67 | |
林道克 | - | 2.24 | 1.55 | - | |
木信德 | - | 0.29 | - | - | |
合 计 | - | 3.14 | 26.47 | 162.55 |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主要是资金拆借款、原材料采购和员工报销等,且占公司期末应付款项余额比例较小。2018年末,点石塑粉应付账款系原材料采购款;2018年末,万控商务咨询预收账款余额0.97万元为关联交易款,万控集团和木晓东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资金拆借款,资金拆借款已于2019年5月末全部清偿完毕;2019年末,公司对万控集团的其他应付款系应付房屋租赁费;2019年末,林道克其他应付款及2020年末关联方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关联方报销费用。
(4)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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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董监高报酬总额分别366.18万元、406.40万元、464.58万元和218.56万元。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合理、公允。
2、报告期内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为资金拆入,拆入的金额、背景、时间和利息支付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 ||||
项目 | 期初未偿还本息余额 | 新增资金拆入累计发生额 | 支付本息累计发生额 | 期末未偿还本息余额 |
万控集团 | 118.88 | - | 118.88 | - |
木晓东 | 43.67 | - | 43.67 | - |
合计 | 162.55 | - | 162.55 | - |
2018年度 | ||||
项目 | 期初未偿还本息余额 | 新增资金拆入累计发生额 | 支付本息累计发生额 | 期末未偿还本息余额 |
万控集团 | 25,898.42 | 31,888.31 | 57,667.86 | 118.88 |
丽水农业 | 75.13 | 681.20 | 756.33 | - |
木晓东 | - | 1,003.67 | 960.00 | 43.67 |
合计 | 25,973.55 | 33,573.18 | 59,384.18 | 162.55 |
2018年,公司新增资金拆入金额为33,573.18万元,主要来自于万控集团,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6年10月注册成立,新设公司在初期较难获得银行授信,因此2017年和2018年公司主要通过万控集团向银行贷款并借给公司使用,此外,万控集团亦存在开具或背书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情况。2019年开始,公司已停止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并将本息全部清偿,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的利率计算,较为公允。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1-2-89
单位:万元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租赁金额 |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丽水万控 | 丽水农业 | 房屋 | - | - | - | 140.00 |
万控智造 | 万控集团 | 房屋 | 38.10 | 73.06 | 49.52 | 23.96 |
万控智造 | 万控集团 | 汽车 | - | - | - | 101.16 |
万控智造 | 林道克 | 房屋 | - | - | 2.42 | 5.60 |
丽水万控 | 通途物流 | 汽车 | - | - | - | 6.00 |
合计 | 38.10 | 73.06 | 51.94 | 276.72 |
公司关联租赁价格参照当地周边市场情况确定,价格公允。丽水万控与丽水农业的房屋租赁、公司与万控集团的汽车租赁以及公司与林道克(林道益之胞弟)的房屋租赁、丽水万控与通途物流的汽车租赁均已于2019年底前停止。万控智造对万控集团的房屋租赁主要为租赁万控集团的房屋用于职工宿舍及食堂,因经营所需目前仍在执行,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曾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方 | 担保合同金额 | 被担保方 | 担保合同 起始日 | 担保合同 到期日 |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1 | 木晓东 | 8,000 | 万控智造 | 2021.6.23 | 2022.6.22 | 否 |
2 | 木晓东 | 8,000 | 万控智造 | 2020.10.27 | 2021.10.27 | 否 |
3 | 木晓东 | 4,500 | 万控成都 | 2019.9.5 | 2022.9.4 | 否 |
4 | 万控集团 | 6,775 | 万控智造 | 2018.12.21 | 2021.12.20 | 否 |
5 | 木晓东、施玉霜 | 840 | 万控智造 | 2018.11.13 | 2023.11.13 | 否 |
6 | 木晓东 | 5,200 | 万控成都 | 2018.8.31 | 2021.8.30 | 是 |
7 | 万控集团 | 45,000 | 万控智造 | 2020.9.23 | 2022.9.22 | 是 |
8 | 万控集团 | 5,520 | 万控智造 | 2020.6.5 | 2021.6.4 | 是 |
9 | 万控集团 | 4,000 | 万控智造 | 2019.8.27 | 2020.8.26 | 是 |
10 | 万控集团 | 1,520 | 万控智造 | 2019.8.27 | 2020.8.26 | 是 |
11 | 木晓东 | 5,000 | 万控智造 | 2019.8.16 | 2020.8.15 | 是 |
12 | 木晓东 | 6,500 | 万控智造 | 2019.8.14 | 2020.8.14 | 是 |
1-2-90
序号 | 担保方 | 担保合同金额 | 被担保方 | 担保合同 起始日 | 担保合同 到期日 |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13 | 木晓东 | 5,000 | 丽水万控 | 2019.6.26 | 2022.6.26 | 是 |
14 | 王兆玮 | 5,000 | 丽水万控 | 2019.6.26 | 2022.6.26 | 是 |
15 | 万控集团 | 6,600 | 万控智造 | 2019.4.29 | 2020.4.29 | 是 |
16 | 木晓东 | 6,600 | 万控智造 | 2019.4.22 | 2020.4.22 | 是 |
17 | 丽水农业 | 5,000 | 丽水万控 | 2019.3.1 | 2022.3.1 | 是 |
18 | 万控集团 | 45,000 | 万控智造 | 2019.12.5 | 2021.12.4 | 是 |
19 | 木晓东 | 8,000 | 万控智造 | 2019.11.28 | 2020.11.28 | 是 |
20 | 万控集团 | 1,420 | 丽水万控 | 2019.10.22 | 2022.10.22 | 是 |
21 | 万控集团 | 4,000 | 万控智造 | 2018.5.21 | 2019.5.20 | 是 |
22 | 木晓东 | 4,000 | 万控智造 | 2018.5.21 | 2019.5.20 | 是 |
23 | 万控集团 | 3,000 | 万控智造 | 2018.12.28 | 2019.12.27 | 是 |
24 | 施汉泽 | 10,000 | 天津电气 | 2018.12.17 | 2019.12.16 | 是 |
25 | 万控集团 | 4,000 | 万控智造 | 2018.11.15 | 2019.11.14 | 是 |
26 | 木晓东 | 4,000 | 万控智造 | 2018.11.15 | 2019.11.14 | 是 |
27 | 万控集团 | 1,520 | 万控智造 | 2018.11.14 | 2019.11.13 | 是 |
28 | 木晓东 | 2,000 | 万控智造 | 2018.11.14 | 2019.11.13 | 是 |
29 | 施汉泽 | 10,000 | 天津电气 | 2017.7.25 | 2018.7.24 | 是 |
30 | 万控集团 | 6,000 | 辛柏机械 | 2016.4.11 | 2019.4.11 | 是 |
31 | 木晓东 | 6,000 | 辛柏机械 | 2016.4.11 | 2019.4.11 | 是 |
注:上述担保起始和到期日为担保合同起始和到期日,部分担保合同在到期日前履行完毕主要系对应的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除了要求公司提供固定资产抵押以外,还要求大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关联担保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持公司融资之举,担保方也未就上述关联担保向发行人收取担保费,关联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万控集团 | 收购零星资产及汽车 | 229.33 |
1-2-91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丽水农业 | 收购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权 | 1,949.04 |
收购零星资产及汽车 | 51.09 | |
通途物流 | 汽车 | 7.90 |
①资产转让的具体商业背景、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万控集团和丽水农业的关联方资产转让主要原因系为了将原万控集团体系内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业务相关的资产转移至万控智造体系内,减少关联交易、增强资产完整性。公司与通途物流的资产转让主要原因系为了消除报告期内相关的关联交易。因此,上述关联方资产转让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②资产转让的定价公允性
上述土地、房产和汽车的转让均进行了相应的评估工作,其他资产按照账面价值转让,价格公允。
(5)关联方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关联方的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定价公允性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重组方式 |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
1 | 2018年9月 | 万控有限受让木林森持有的默飓国际股权 | 交易时点默飓国际尚未开展经营,也未出资,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对价为零元,定价合理、公允 |
2 | 2018年12月 | 万控有限受让万控集团持有的辛柏机械86.175%股权 | 交易双方依据该次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1,779.87万元确认交易价格为1,779.87万元,定价公允 |
3 | 2018年12月 | 万控有限受让万控集团持有的天津电气60% 股权 | 交易时点公司100%股权和天津电气60%股权均由万控集团持有,交易前后天津电气的最终股权持有方实际未发生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对价为零元,定价合理、公允 |
2020年5月 | 万控智造受让凯运集团持有的天津电气40%股权 | 交易双方依据该次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9,936.02万元确认交易价格为9,936.00万元,定价公允 |
3、报告期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1-2-92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公司亦按照合理的利率偿还了资金拆借的本金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关联租赁为公司提供了食堂、宿舍等辅助性用房以及业务开展所需的汽车使用,有助于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关联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转让有助于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4、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利和程序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的规定
① 第六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A 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B 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C 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D 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的规定表决。”
1-2-93
② 第九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2)《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① 第二十九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 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B 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C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② 第三十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涉及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① 第十七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A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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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② 第十八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在公司及时通知的情况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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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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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四章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核权限等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公司的上述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的保障,体现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5)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6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通过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6月21日通过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与关联股东万控集团、木晓东、万控润鑫、木信德、施贻沛、王兆玮、王振刚、林道益、木林森、施成敏、施凌云、赵光华已回避表决。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自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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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能适应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并通过2020年度、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王振刚、王兆玮回避表决。
发行人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关联董事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与关联股东万控集团、木晓东、万控润鑫、木信德、施贻沛、王兆玮、王振刚、林道益、木林森、施成敏、施凌云、赵光华已回避表决。
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分别于2021年2月3日与2021年9月1日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9月1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确认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王振刚、王兆玮回避表决。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具有合法性。
5、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承诺内容如下:
“本企业/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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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万控智造《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万控智造的经营决策权损害万控智造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承诺不利用万控智造关联方地位,损害万控智造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万控同鑫、万控润鑫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容如下:
“本企业/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万控智造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万控智造《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万控智造的经营决策权损害万控智造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承诺不利用万控智造关联方地位,损害万控智造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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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
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张振宗、刘兆林、张磊、戴文涛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木晓东为公司董事长、木信德为副董事长。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各成员全部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无由关联人直接或间接委派的情况。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提名人 | 任期 |
1 | 木晓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2 | 木信德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3 | 林道益 | 董事、副总经理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4 | 张振宗 | 董事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5 | 刘兆林 | 独立董事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6 | 张 磊 | 独立董事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7 | 戴文涛 | 独立董事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木晓东,男,1968年出生,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1月至1994年4月任乐清县万家控制设备厂厂长;1994年4月至1997年7月,任乐清市万控电器制造公司总经理;1997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乐清市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998年1月至2005年9月,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浙江万控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万控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万控有限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董事长、总经理。此外,木晓东还兼任万控集团董事长、丽水农业董事长、默飓电气执行董事、万控润鑫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嘉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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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信德,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8月至2005年3月,历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助理、采购供应中心负责人;2005年3月至2012年2月,历任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历任万控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总经理特别助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万控有限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此外,木信德还兼任万控集团董事、辛柏机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电气执行董事、万控商务咨询执行董事、丽水农业董事。
林道益,男,1973年出生,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乐清市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经理;1998年1月至2005年9月历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浙江万控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16年9月历任万控集团营销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万控有限营销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董事、副总经理。此外,林道益还兼任默飓电气总经理。
张振宗,男,1984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天津电气生产经理助理;2009年8月至2012年7月任万控成都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2年8月至2017年6月历任天津电气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万控有限柜体事业群负责人;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董事。此外,张振宗还兼任天津电气和丽水万控总经理。
刘兆林,男,195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至1978年12月任江苏望亭发电厂电气分厂助理工程师;1979年1月至1989年5月任上海华东电试院高压室工程师;1989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上海华东电管局生技处主管、专业主任工程师;2013年8月退休。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独立董事。
戴文涛,男,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8月至2000年2月任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会计师、统计师;2000年3月至2008年8月任徐州市泉山区统计局高级统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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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攻读财务管理博士;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职于南开大学博士后工作站;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审计系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独立董事。
张磊,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法务专员;2007年8月至2009年10月任职于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9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1年3月至今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独立董事。
2、监事
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振刚、王兆玮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陈可乐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振刚为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提名人 | 任期 |
1 | 王振刚 | 监事会主席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2 | 王兆玮 | 监事 | 万控集团 | 2019.7.28-2022.7.27 |
3 | 陈可乐 | 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19.7.28-2022.7.27 |
王振刚,男,1967年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3月至2005年7月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温州鼎盛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成都电气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任万控集团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辛柏机械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监事会主席。目前,王振刚还兼任万控集团董事、丽水农业董事、成都万控执行董事。
王兆玮,男,1977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1-2-100
年6月至2002年2月历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员、技术员;2002年2月至2006年3月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信息部经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浙江万控开关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天津电气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16年10月历任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丽水万控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监事。此外,王兆玮目前兼任万控集团董事。
陈可乐,男,1980年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6月至2005年10月先后在浙江乐清市乐成电器厂、乐清市兴建配电厂、乐清市东方照明配电有限公司任技工、车间主任等职务;2005年10月至2009年3月历任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检验员、企管专员、车间主任、企管科科长等职务;2009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万控集团总经办企管主任、管理中心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历任万控有限流程信息中心总经理助理、流程科科长、企管科长、战略办主任、工会主席等职务;2019年5月至今任默飓电气总经办主任;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万控智造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木晓东为总经理,选举木信德、林道益、郑键锋为副总经理、胡洁梅为财务负责人、郑键锋为董事会秘书。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任期 |
1 | 木晓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9.7.28-2022.7.27 |
2 | 木信德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2019.7.28-2022.7.27 |
3 | 林道益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9.7.28-2022.7.27 |
4 | 胡洁梅 | 财务负责人 | 2019.7.28-2022.7.27 |
5 | 郑键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19.7.28-2022.7.27 |
木晓东,董事长、总经理,请参见本节之“七、(一)”。
木信德,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请参见本节之“七、(一)”。
林道益,董事、副总经理,请参见本节之“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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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洁梅,女,1976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3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6年8月至2016年9月历任万控集团财务经理、资财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万控有限资财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万控有限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目前,胡洁梅兼任默飓电气、万控成都、丽水万控、孚德物联、天津电气以及万控商务咨询监事。
郑键锋,男,1976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任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07年4月至2013年2月任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2月至2017年5月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任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任万控有限董事会秘书;2019年8月至今任万控智造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
王安心,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设计员、主任设计师、设计室主任;2004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西安长开森源电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任西安西能电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西安森源开关技术研究所总工程师;2015年10月加入万控集团任研发总监;2016年8月至今任默飓电气总工程师。
自加入公司以来,王安心先后主导了VMG系列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MGC-12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MGX-40.5气体绝缘开关设备(C-GIS)等产品的设计开发,其中VMG系列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通过2020年度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2016年以来,王安心作为发明人之一协助公司取得7项发明专利和8项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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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恒才,男,1979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5月至2008年8月,任万控集团低压技术三科科长;2008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万控集团主任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历任万控有限主任工程师、低压研发总监;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万控智造低压研发总监;2020年11月起至今任万控智造研发中心总经理。
2016年,蔡恒才参与《JB/T 10323-2016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主电路用接插件》标准制定;2018年,其主导开发的Aikko新型低压抽出式开关柜通过2018年度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2019年,被聘为“全国电工电子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委员”。近年来,蔡恒才作为发明人之一协助公司取得3项发明专利和37项实用新型专利。
詹华栋,男,1979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年10月至2009年5月,历任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科长;2009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万控集团研发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万控有限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万控智造高压研发总监。
詹华栋主持设计的KYN28A-12(Ⅱ)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荣获2017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二等奖;主导研发的满足内部电弧试验(1s)和柜内温升要求的12kV高压柜体通过2018年度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近年来,詹华栋作为发明人之一协助公司取得37项实用新型专利。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1、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职务或亲属关系 | 直接持股数(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木晓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7.30 | 5.8865% |
木信德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672.06 | 1.9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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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公司职务或亲属关系 | 直接持股数(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林道益 | 董事、副总经理 | 430.77 | 1.2633% |
王振刚 | 监事会主席 | 486.58 | 1.4269% |
王兆玮 | 监事 | 486.58 | 1.4269% |
胡洁梅 | 财务负责人 | 619.86 | 1.8178% |
郑键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23.48 | 3.0014% |
木林森 | 董事长木晓东之子 | 389.27 | 1.1415% |
合计 | 6,115.90 | 17.9351% |
注: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定义,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职务或亲属关系 | 间接持股数(万股) | 间接持股比例 |
木晓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9,625.91 | 28.2285% |
木信德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3,054.81 | 8.9584% |
林道益 | 董事、副总经理 | 1,958.04 | 5.7421% |
张振宗 | 董事 | 72.20 | 0.2117% |
王振刚 | 监事会主席 | 2,211.75 | 6.4861% |
王兆玮 | 监事 | 2,211.75 | 6.4861% |
木林森 | 董事长木晓东之子 | 1,805.50 | 5.2947% |
木文金 | 木晓东之父 | 233.94 | 0.6860% |
郑彩夏 | 木晓东之母 | 270.04 | 0.7919% |
木晓玲 | 木晓东的妹妹 | 149.46 | 0.4383% |
木晓芬 | 木晓东的妹妹 | 185.92 | 0.5452% |
王安心 | 默飓电气总工程师 | 36.10 | 0.1059% |
蔡恒才 | 低压研发总监 | 7.22 | 0.0212% |
詹华栋 | 高压研发总监 | 7.22 | 0.0212% |
合计 | 21,829.86 | 64.0173% |
注: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定义,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2-104
3、最近三年所持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姓名 | 2021-0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持股数量(万股) | 比例 | 持股 数量 (万股) | 比例 | 持股 数量 (万股) | 比例 | 持股 数量 (万股) | 比例 | |
木晓东 | 11,633.21 | 34.11% | 11,633.21 | 34.11% | 11,633.21 | 34.11% | 392.40 | 39.24% |
木信德 | 3,726.87 | 10.93% | 3,726.87 | 10.93% | 3,726.87 | 10.93% | 131.40 | 13.14% |
林道益 | 2,388.81 | 7.01% | 2,388.81 | 7.01% | 2,388.81 | 7.01% | 84.20 | 8.42% |
张振宗 | 72.20 | 0.21% | 72.20 | 0.21% | 72.20 | 0.21% | - | - |
王振刚 | 2,698.33 | 7.91% | 2,698.33 | 7.91% | 2,698.33 | 7.91% | 95.10 | 9.51% |
王兆玮 | 2,698.33 | 7.91% | 2,698.33 | 7.91% | 2,698.33 | 7.91% | 95.10 | 9.51% |
胡洁梅 | 619.86 | 1.82% | 619.86 | 1.82% | 619.86 | 1.82% | - | - |
郑键锋 | 1,023.48 | 3.00% | 1,023.48 | 3.00% | 1,023.48 | 3.00% | - | - |
木林森 | 2,194.76 | 6.44% | 2,194.76 | 6.44% | 2,194.76 | 6.44% | 76.10 | 7.61% |
木文金 | 233.94 | 0.69% | 233.94 | 0.69% | 233.94 | 0.69% | - | - |
郑彩夏 | 270.04 | 0.79% | 270.04 | 0.79% | 270.04 | 0.79% | - | - |
木晓玲 | 149.46 | 0.44% | 149.46 | 0.44% | 149.46 | 0.44% | - | - |
木晓芬 | 185.92 | 0.55% | 185.92 | 0.55% | 185.92 | 0.55% | - | - |
王安心 | 36.10 | 0.11% | 36.10 | 0.11% | 36.10 | 0.11% | ||
蔡恒才 | 7.22 | 0.02% | 7.22 | 0.02% | 7.22 | 0.02% | - | - |
詹华栋 | 7.22 | 0.02% | 7.22 | 0.02% | 7.22 | 0.02% | - | - |
合计 | 27,945.75 | 81.96% | 27,945.75 | 81.96% | 27,945.75 | 81.96% | 874.30 | 87.43% |
4、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所持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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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公司职务 | 对外投资单位 | 股权比例 |
木晓东 | 董事长 | 万控集团 | 39.24% |
万控润鑫 | 26.99% | ||
丽水农业 | 50.00% | ||
昆山理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7.78% | ||
上海理成增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43% | ||
木信德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万控集团 | 13.14% |
丽水农业 | 8.00% | ||
林道益 | 董事、副总经理 | 万控集团 | 8.42% |
万控商务咨询 | 3.00% | ||
张振宗 | 董事 | 万控同鑫 | 4.07% |
张磊 | 独立董事 | 上海储认咨询管理中心 | 100.00% |
北京小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9% | ||
上海金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
王振刚 | 监事会主席 | 万控集团 | 9.51% |
浙江大嘴鸭服饰有限公司 | 41.00% | ||
丽水农业 | 10.00% | ||
王兆玮 | 监事 | 万控集团 | 9.51% |
丽水农业 | 10.00% | ||
郑键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0.31% |
乐清锦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8% | ||
共青城中兵国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77% |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技术人员无其他重大直接对外投资及相关承诺和协议。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与 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收入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2020年度薪酬(万元) |
1 | 木晓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72.40 |
2 | 木信德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74.56 |
1-2-106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2020年度薪酬(万元) |
3 | 林道益 | 董事、副总经理 | 75.06 |
4 | 张振宗 | 董事 | 77.32 |
5 | 刘兆林 | 独立董事 | 8.00 |
6 | 张磊 | 独立董事 | 8.00 |
7 | 戴文涛 | 独立董事 | 8.00 |
8 | 王振刚 | 监事会主席 | - |
9 | 王兆玮 | 监事 | 28.99 |
10 | 陈可乐 | 监事 | 23.42 |
11 | 胡洁梅 | 财务负责人 | 46.52 |
12 | 郑键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2.31 |
13 | 王安心 | 默飓电气研发总监 | 41.57 |
14 | 蔡恒才 | 低压研发总监 | 33.35 |
15 | 詹华栋 | 高压研发总监 | 33.56 |
合计 | 573.06 |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任职 |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
木晓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万控集团 | 董事长 | 公司控股股东 |
丽水农业 | 董事长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万控润鑫 | 普通合伙人 | 公司主要股东 | ||
绍兴嘉华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除木晓东担任其董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 ||
默飓电气 | 执行董事 | 子公司 | ||
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除木晓东担任其董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 ||
木信德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万控集团 | 董事 | 公司控股股东 |
辛柏机械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子公司 | ||
天津电气 | 执行董事 | 子公司 | ||
孚德物联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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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任职 |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
万控商务咨询 | 执行董事 |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丽水农业 | 董事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林道益 | 董事、副总经理 | 默飓电气 | 总经理 | 子公司 |
张振宗 | 董事 | 天津电气 | 总经理 | 子公司 |
丽水万控 | 总经理 | 子公司 | ||
戴文涛 | 独立董事 |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无关联关系 |
杭州老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关联关系 |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关联关系 | ||
张磊 | 独立董事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无关联关系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关联关系 | ||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关联关系 | ||
王振刚 | 监事会主席 | 成都万控 | 执行董事 | 子公司 |
丽水农业 | 董事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万控集团 | 董事 | 公司控股股东 | ||
王兆玮 | 监事 | 万控集团 | 董事 | 公司控股股东 |
丽水万控 | 执行董事 | 子公司 | ||
陈可乐 | 职工代表监事 | 默飓电气 | 总经办主任 | 子公司 |
胡洁梅 | 财务负责人 | 丽水万控 | 监事 | 子公司 |
成都万控 | 监事 | 子公司 | ||
天津电气 | 监事 | 子公司 | ||
默飓电气 | 监事 | 子公司 | ||
孚德物联 | 监事 | 子公司 | ||
万控商务咨询 | 监事 |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除上表所述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专职在 公司任职,不存在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互相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木信德系公司董事长木晓东之胞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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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副总经理林道益系公司董事长木晓东胞妹木晓丹之配偶。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无其他亲属关系。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其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万控集团。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34,100.00万元,万控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3,249.34万股,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68.18%。万控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四人,其中,木信德为木晓东之胞弟、林道益系木晓东之妹夫、木林森系木晓东之子。本次发行前,上述四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89%、1.97%、1.26%和1.14%股权,同时合计持有万控集团68.41%股权,系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通过万控集团实际控制公司68.18%的股权。此外,木晓东通过万控润鑫控制公司5.45%的股权。综上,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合计控制公司83.89%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1-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0,158,598.43 | 356,052,565.59 | 303,295,900.70 | 122,768,479.5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800.00 | - | - | - |
应收票据 | 98,185,401.74 | 166,819,424.52 | 118,179,912.11 | 346,016,345.61 |
应收账款 | 777,429,878.65 | 384,794,134.26 | 384,035,073.14 | 354,625,375.22 |
1-2-109
项 目 | 2021-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792,575.58 | 302,741,187.78 | 265,824,747.93 | - |
预付款项 | 117,541,542.82 | 54,273,794.90 | 49,762,011.10 | 57,976,585.45 |
其他应收款 | 4,066,984.76 | 2,104,805.46 | 1,845,890.51 | 2,604,714.08 |
存货 | 248,867,271.30 | 206,527,623.56 | 189,642,398.07 | 193,574,819.73 |
其他流动资产 | 2,598,011.49 | 6,496,390.38 | 1,347,403.38 | 13,878,325.89 |
流动资产合计 | 1,669,698,064.77 | 1,479,809,926.45 | 1,313,933,336.94 | 1,091,444,645.50 |
非流动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858,114.55 | 2,449,687.50 | - | - |
固定资产 | 334,618,367.65 | 338,765,845.63 | 344,827,472.60 | 352,755,384.31 |
在建工程 | 50,963,231.30 | 30,824,846.22 | 8,952,186.61 | 9,138,785.74 |
使用权资产 | 3,713,113.27 | - | - | - |
无形资产 | 81,500,390.94 | 83,142,486.75 | 83,219,494.49 | 85,319,549.04 |
长期待摊费用 | 1,591,801.52 | - | 204,319.84 | 427,214.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94,724.13 | 6,554,496.89 | 5,814,969.71 | 3,419,689.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7,208.95 | 427,208.95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4,766,952.31 | 462,164,571.94 | 443,018,443.25 | 451,060,623.12 |
资产总计 | 2,154,465,017.08 | 1,941,974,498.39 | 1,756,951,780.19 | 1,542,505,268.62 |
项 目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3,466,707.58 | 218,321,049.34 | 378,911,272.38 | 495,160,000.00 |
应付票据 | 298,725,049.87 | 107,372,891.22 | 61,539,259.35 | 146,284,859.73 |
应付账款 | 207,948,617.43 | 212,216,878.58 | 189,721,028.47 | 122,688,671.25 |
预收款项 | - | - | 12,188,667.29 | 8,938,700.67 |
合同负债 | 7,782,276.76 | 11,541,313.16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6,472,280.49 | 56,187,981.87 | 49,643,999.78 | 48,831,628.70 |
应交税费 | 13,201,918.47 | 22,544,086.58 | 18,233,729.15 | 13,714,859.07 |
其他应付款 | 6,442,525.95 | 8,244,720.96 | 5,660,094.85 | 7,435,594.98 |
1-2-110
项 目 | 2021-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10,958.90 | 10,014,054.03 | - | 16,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7,403,205.65 | 4,918,843.97 | 8,237,763.99 | 13,074,161.09 |
流动负债合计 | 801,453,541.10 | 651,361,819.71 | 724,135,815.26 | 872,128,475.4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76,276,467.51 | 176,795,245.34 | - | 15,000,000.00 |
租赁负债 | 3,532,310.42 | - | - | - |
递延收益 | 1,774,134.95 | 1,914,930.17 | 1,787,459.78 | 1,296,386.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450.00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1,597,362.88 | 178,710,175.51 | 1,787,459.78 | 16,296,386.44 |
负债合计 | 983,050,903.98 | 830,071,995.22 | 725,923,275.04 | 888,424,861.9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341,000,000.00 | 341,000,000.00 | 341,000,000.00 | 1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420,642,976.58 | 420,642,976.58 | 431,561,355.15 | 413,566,493.92 |
其他综合收益 | 2,286.61 | 1,809.49 | -305.05 | - |
盈余公积 | 11,335,747.44 | 11,335,747.44 | 6,478,934.35 | 9,208,122.69 |
未分配利润 | 396,011,488.75 | 336,504,719.41 | 164,025,921.13 | 144,553,923.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 1,168,992,499.38 | 1,109,485,252.92 | 943,065,905.58 | 577,328,540.45 |
少数股东权益 | 2,421,613.72 | 2,417,250.25 | 87,962,599.57 | 76,751,866.2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71,414,113.10 | 1,111,902,503.17 | 1,031,028,505.15 | 654,080,406.6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54,465,017.08 | 1,941,974,498.39 | 1,756,951,780.19 | 1,542,505,268.62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53,466,033.17 | 1,689,399,587.22 | 1,601,249,083.11 | 1,413,482,749.14 |
减:营业成本 | 676,830,869.90 | 1,128,318,649.35 | 1,042,219,404.64 | 942,170,520.30 |
1-2-111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税金及附加 | 6,170,343.69 | 13,349,618.30 | 12,322,088.89 | 10,926,099.46 |
销售费用 | 89,609,271.89 | 167,093,278.08 | 167,616,867.90 | 150,788,882.07 |
管理费用 | 56,553,225.23 | 102,992,669.65 | 95,579,793.11 | 104,043,625.03 |
研发费用 | 40,996,228.33 | 71,245,267.43 | 75,698,170.21 | 58,433,558.49 |
财务费用 | 6,106,234.07 | 15,110,293.37 | 21,384,800.45 | 24,072,973.00 |
其中:利息费用 | 9,277,925.97 | 20,076,064.32 | 23,331,891.18 | 25,624,266.81 |
利息收入 | 3,397,431.93 | 5,892,033.08 | 1,976,436.10 | 1,130,059.51 |
加:其他收益 | 10,145,096.94 | 30,140,058.41 | 27,644,893.04 | 25,412,011.29 |
投资收益 | - | - | - | -531,720.4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7,800.00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8,340,371.45 | -3,579,781.95 | -11,759,189.00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29,398.52 | -2,131,799.53 | -1,826,137.55 | -8,104,429.34 |
资产处置收益 | -680,281.19 | 62,568.89 | -353,151.57 | -51,865.40 |
二、营业利润 | 67,052,705.84 | 215,780,856.86 | 200,134,372.83 | 139,771,086.89 |
加:营业外收入 | 295,255.87 | 592,521.28 | 355,592.73 | 949,970.21 |
减:营业外支出 | 532,604.62 | 1,224,632.17 | 2,928,051.86 | 1,139,864.19 |
三、利润总额 | 66,815,357.09 | 215,148,745.97 | 197,561,913.70 | 139,581,192.91 |
减:所得税费用 | 7,304,224.28 | 34,410,612.49 | 25,968,510.19 | 19,385,084.16 |
四、净利润 | 59,511,132.81 | 180,738,133.48 | 171,593,403.51 | 120,196,108.7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511,132.81 | 180,738,133.48 | 171,593,403.51 | 120,196,108.75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506,769.34 | 177,335,611.37 | 164,512,958.99 | 118,206,350.95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63.47 | 3,402,522.11 | 7,080,444.52 | 1,989,757.80 |
1-2-112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77.12 | 2,114.54 | -305.05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77.12 | 2,114.54 | -305.05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7.12 | 2,114.54 | -305.05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9,511,609.93 | 180,740,248.02 | 171,593,098.46 | 120,196,108.75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507,246.46 | 177,337,725.91 | 164,512,653.94 | 118,206,350.95 |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63.47 | 3,402,522.11 | 7,080,444.52 | 1,989,757.8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0.52 | 0.48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7 | 0.52 | 0.48 |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23,274,876.24 | 1,809,096,855.44 | 1,738,981,957.28 | 1,512,506,252.8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811,274.13 | 19,156,467.92 | 29,605,559.05 | 21,208,607.7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939,923.53 | 66,950,257.40 | 61,790,857.06 | 57,504,727.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026,073.90 | 1,895,203,580.76 | 1,830,378,373.39 | 1,591,219,587.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8,600,187.55 | 1,066,248,709.39 | 1,053,409,355.25 | 1,019,483,314.1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3,972,085.78 | 319,613,392.07 | 298,751,438.39 | 261,108,098.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925,281.50 | 132,531,725.41 | 121,749,229.60 | 111,988,261.2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234,255.57 | 169,524,284.09 | 166,463,373.96 | 170,630,505.80 |
1-2-113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9,731,810.40 | 1,687,918,110.96 | 1,640,373,397.20 | 1,563,210,179.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05,736.50 | 207,285,469.80 | 190,004,976.19 | 28,009,408.2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26,332.44 | 1,405,940.71 | 5,997,588.85 | 2,377,846.7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62,431.8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6,332.44 | 1,405,940.71 | 6,160,020.69 | 2,377,846.7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030,265.99 | 63,792,004.99 | 44,708,067.00 | 62,781,874.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030,265.99 | 63,792,004.99 | 44,708,067.00 | 62,781,874.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03,933.55 | -62,386,064.28 | -38,548,046.31 | -60,404,027.9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09,48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5,000,000.00 | 572,600,000.00 | 526,160,000.00 | 465,16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60,173,800.59 | 42,915,500.00 | 304,872,094.4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000,000.00 | 632,773,800.59 | 778,555,500.00 | 770,032,094.4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7,500,000.00 | 547,210,000.00 | 644,160,000.00 | 10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874,938.51 | 19,034,307.26 | 21,698,054.15 | 11,009,576.0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9,456.39 | 159,866,250.00 | 79,950,492.68 | 596,290,623.31 |
1-2-114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774,394.90 | 726,110,557.26 | 745,808,546.83 | 709,300,199.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74,394.90 | -93,336,756.67 | 32,746,953.17 | 60,731,895.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43.06 | -360,287.64 | 465,565.71 | 736,820.7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286,608.01 | 51,202,361.21 | 184,669,448.76 | 29,074,096.1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0,796,737.06 | 269,594,375.85 | 84,924,927.09 | 55,850,830.9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510,129.05 | 320,796,737.06 | 269,594,375.85 | 84,924,927.09 |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40,817.27 | -985,218.28 | -542,752.32 | -403,886.06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233,603.21 | 214,781.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84,236.99 | 15,008,179.04 | 12,416,615.19 | 7,462,554.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697.86 | 8,490.5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13,654,602.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7,8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6,647.65 | 1,392,479.00 | - | - |
1-2-115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3,187.33 | 415,676.28 | -2,382,858.38 | -190,553.2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9,585.82 | 80,158.00 | 213,739.60 | 64,011.68 |
小 计 | 2,560,640.52 | 15,911,274.04 | 9,939,045.16 | -6,499,203.61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 | 175,385.07 | 2,935,711.38 | 1,818,152.57 | 2,720,631.8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68.90 | 35,689.43 | -107,019.37 | 430,398.86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379,586.55 | 12,939,873.23 | 8,227,911.96 | -9,650,234.36 |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 2021-06-30/ 2021年1-6月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2.08 | 2.27 | 1.81 | 1.25 |
速动比率(倍) | 1.77 | 1.95 | 1.55 | 1.03 |
资产负债率 | 45.63% | 42.74% | 41.32% | 57.60% |
存货周转率(次) | 2.95 | 5.64 | 5.40 | 5.20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54 | 4.08 | 4.06 | 4.04 |
综合毛利率 | 29.01% | 33.21% | 34.91% | 33.34%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0,163.36 | 28,334.96 | 26,687.25 | 20,748.89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8.20 | 11.72 | 9.47 | 6.45 |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 -0.07 | 0.61 | 0.56 |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30 | 0.15 | 0.54 |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3.44 | 3.26 | 3.02 | -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 0.23% | 0.30% | 0.14% | 0.23% |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1-2-11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净资产]×100%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净资产收益率
项 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2 | 17.28 | 20.97 | 22.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1 | 16.02 | 19.92 | 31.15 |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0.52 | 0.48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7 | 0.52 | 0.48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0.48 | 0.46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7 | 0.48 | 0.46 | - |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的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166,969.81 | 77.50% | 147,980.99 | 76.20% | 131,393.33 | 74.78% | 109,144.46 | 70.76% |
非流动资产 | 48,476.70 | 22.50% | 46,216.46 | 23.80% | 44,301.84 | 25.22% | 45,106.06 | 29.24% |
资产总额 | 215,446.51 | 100.00% | 194,197.45 | 100.00% | 175,695.17 | 100.00% | 154,250.53 | 100.00% |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随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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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效益的提升,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54,250.53万元、175,695.17万元、194,197.45万元和215,446.51万元,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上半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21,444.64万元、18,502.28万元、21,249.06万元,增长幅度分别为13.90%、
10.53%和10.94%。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0.76%、74.78%、76.20%和77.50%,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良好。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 负债 | 80,145.35 | 81.53% | 65,136.18 | 78.47% | 72,413.58 | 99.75% | 87,212.85 | 98.17% |
非流动负债 | 18,159.74 | 18.47% | 17,871.02 | 21.53% | 178.75 | 00.25% | 1,629.64 | 1.83% |
负债 总额 | 98,305.09 | 100.00% | 83,007.20 | 100.00% | 72,592.33 | 100.00% | 88,842.4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总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17%、99.75%、 78.47%和81.53%,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95,346.60 | - | 168,939.96 | 5.51% | 160,124.91 | 13.28% | 141,348.27 |
营业成本 | 67,683.09 | - | 112,831.86 | 8.26% | 104,221.94 | 10.62% | 94,217.05 |
营业毛利 | 27,663.51 | - | 56,108.10 | 0.37% | 55,902.97 | 18.61% | 47,13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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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毛利率 | 29.01% | -4.20% | 33.21% | -1.70% | 34.91% | 1.57% | 33.34% |
净利润 | 5,951.11 | - | 18,073.81 | 5.33% | 17,159.34 | 42.76% | 12,019.6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50.68 | - | 17,733.56 | 7.79% | 16,451.30 | 39.17% | 11,820.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12.72 | - | 16,439.57 | 5.19% | 15,628.50 | 22.22% | 12,785.66 |
注:毛利率的增幅为绝对增加值;2021年1-6月数据除毛利率外其他指标未进行增幅的计算。
公司所在行业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等。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中大型电力成套设备企业。报告期内,随着我国电网投资的不断增加、智能电网建设的大力投入以及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受产业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新基建等影响,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稳步增长、客户资源逐渐向行业头部集中,给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1,348.27万元、160,124.91万元、168,939.96万元和95.346.60万元,2018年至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9.33%;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34%、
34.91%、33.21%和29.01%,2018年至2020年总体较为稳定,2021年1-6月下降较多系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47,131.22万元、55,902.97万元、56,108.10万元和27,663.51万元,2018年至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9.10%。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00.94万元、19,000.50万元、20,728.55万元和-2,270.57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逐渐向好。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产品的销售收入,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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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主要体现为购买商品的支出。报告期各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各期实际收到的票据保证金、政府补助、利息收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主要是支付的各类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和各期实际支付的计入期间费用的各项支出。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2,327.49 | 180,909.69 | 173,898.20 | 151,250.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81.13 | 1,915.65 | 2,960.56 | 2,120.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93.99 | 6,695.03 | 6,179.09 | 5,750.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02.61 | 189,520.36 | 183,037.84 | 159,121.9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860.02 | 106,624.87 | 105,340.94 | 101,948.3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397.21 | 31,961.34 | 29,875.14 | 26,110.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92.53 | 13,253.17 | 12,174.92 | 11,198.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23.43 | 16,952.43 | 16,646.34 | 17,063.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973.18 | 168,791.81 | 164,037.34 | 156,321.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 | -2,270.57 | 20,728.55 | 19,000.50 | 2,800.94 |
净利润② | 5,951.11 | 18,073.81 | 17,159.34 | 12,019.61 |
占净利润的比重①/② | -38.15% | 114.69% | 110.73% | 23.30%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00.94万元、19,000.50万元、20,728.55万元和-2,270.57万元。2019年和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且占净利润的比重基本一致。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系:
公司从2017年开始承接万控集团的业务,因回款需要一定周期导致2017年万控智造收到的客户回款(含应收票据)较少,使用应收票据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的金额较小,为支付供应商货款,当年公司开具了较多应付票据,导致2017年末公司应付款项(含应付票据)金额较大,而该部分金额在2018年实际支付,因此2018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导致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对较低。2019年开始,公司业务过渡期完成,业务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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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亦体现正常水平。2021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70.57万元,主要系:(1)根据公司所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的回款惯例,上半年的回款均相对较少,从而导致公司2021年1-6月收到的商业汇票相对较少,而公司一般可用收到的商业汇票质押或存取保证金的形式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上游供应商,基于上述情况,2021年上半年公司可用于质押的商业汇票较少,故公司需以现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形式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形增加。2021年6月末,公司票据保证金余额达9,099.78万元,致使公司2021年1-6月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大;(2)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板、铜排等市场价格大幅上升,而该等原材料的采购以预付货款的形式居多,同时公司预计2021年下半年销售订单稳步增加,从而导致了公司2021年6月末预付材料采购款的规模相应增加较多。上述两项导致公司2021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
(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比较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 | -2,270.57 | 20,728.55 | 19,000.50 | 2,800.94 |
净利润② | 5,951.11 | 18,073.81 | 17,159.34 | 12,019.61 |
差异①-② | -8,221.68 | 2,654.74 | 1,841.16 | -9,218.67 |
其中:1、资产减值准备 | 1,966.98 | 571.16 | 1,358.53 | 810.44 |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87.74 | 4,515.58 | 4,301.36 | 3,974.90 |
3、使用权资产折旧 | 76.48 | - | - | - |
4、无形资产摊销 | 164.21 | 276.47 | 274.22 | 231.15 |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36 | 20.43 | 22.29 | 22.29 |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68.03 | -6.26 | 35.32 | 5.19 |
7、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46.05 | 104.78 | 18.96 | 67.51 |
8、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5.7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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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9、财务费用 | 928.09 | 2,043.85 | 2,286.53 | 2,487.90 |
10、投资损失 | - | - | - | 53.17 |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4.02 | -73.95 | -239.53 | -62.74 |
12、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5 | - | - | - |
13、存货的减少 | -4,366.90 | -1,901.70 | 210.63 | -2,765.72 |
14、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 -26,847.45 | -11,124.23 | -5,387.25 | -452.93 |
15、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 17,704.07 | 8,228.61 | -1,039.90 | -13,589.83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主要系受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期初期末余额变动的影响、应收票据支付固定资产款项、支付票据保证金等情形的变动影响,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主要受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收款项等期初期末余额变动的影响、应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支付固定资产进项税等情形的变动影响,公司相关变动影响科目均勾稽一致,未见异常。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63 | 140.59 | 616.00 | 237.78 |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2.63 | 140.59 | 599.76 | 237.7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6.24 | - |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03.03 | 6,379.20 | 4,470.81 | 6,278.19 |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03.03 | 6,379.20 | 4,470.81 | 6,278.19 |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0.39 | -6,238.61 | -3,854.80 | -6,040.40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从现金流量净额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业务仍然处于发展期,为了扩大业务规模而增加了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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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主要投资内容为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00.00 | 63,277.38 | 77,855.55 | 77,003.21 |
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500.00 | 57,260.00 | 52,616.00 | 46,516.00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0,948.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6,017.38 | 4,291.55 | 30,487.21 |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77.44 | 72,611.06 | 74,580.85 | 70,930.02 |
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750.00 | 54,721.00 | 64,416.00 | 10,2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87.49 | 1,903.43 | 2,169.81 | 1,100.9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95 | 15,986.63 | 7,995.05 | 59,629.06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7.44 | -9,333.68 | 3,274.70 | 6,073.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借款取得的现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到控股股东万控集团的借款,2019年和2020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收到信用证贴现后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等。2018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归还万控集团等的借款本息。2019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信用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解付。2020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购天津电气少数股东股权以及信用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解付。
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6家、全资孙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家,无参股公司,此外公司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天津科技于2020年9月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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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丽水万控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万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丽水万控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山园区 A1、A2 地块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
成立日期 | 2016年10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兆玮 |
注册资本 | 2,12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12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高低压电器元件、高低压开关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及电气机柜制造、销售;智能电网电气设备、信息传感系统设备、输配电成套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店面接受设施)研发、制造、加工、安装、调试、批发、零售,计算机集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能源与环保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国家允许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02MA28J7ER0X |
股权结构 | 万控智造持股100% |
丽水万控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主营业务为电气机柜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其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丽水万控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总资产 | 42,898.73 | 37,090.48 | 27,605.24 | 23,259.12 |
净资产 | 21,504.95 | 19,070.92 | 12,369.89 | 11,957.59 |
净利润 | 2,434.03 | 6,701.02 | 6,412.29 | 5,150.14 |
营业 收入 | 22,891.66 | 42,598.23 | 40,747.84 | 36,844.46 |
(二)万控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成都万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万控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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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四路555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 |
成立日期 | 2016年11月2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振刚 |
注册资本 | 3,1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3,1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电气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高低压电气元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发、制造、加工、安装、调试、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新能源研发(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24MA62L9WQ5P |
股权结构 | 万控智造持股100% |
成都万控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主营业务为电气机柜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其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成都万控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总资产 | 35,305.49 | 30,281.97 | 246,37.49 | 19,601.74 |
净资产 | 10,360.17 | 11,142.45 | 10,010.96 | 10,191.38 |
净利润 | -782.29 | 1,131.50 | 1,819.58 | 1,865.38 |
营业 收入 | 23,206.24 | 39,318.06 | 38,157.86 | 33,134.45 |
2021年上半年,成都万控亏损主要系其向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供应集中制造件(钢板),其当月销售价格根据上月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来确定,在原材料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下形成亏损。
(三)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
天津电气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天津市北辰区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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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木信德 |
注册资本 | 14,318.51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4,318.51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销售高低压电气设备,通讯机柜、设备,输配电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型材结构件、柜体,汽车、摩托车焊接生产线专用夹具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37949780269 |
股权结构 | 万控智造持股100% |
天津电气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北辰区,主营业务为电气机柜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其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天津电气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总资产 | 46,976.48 | 39,005.10 | 29,870.38 | 33,215.87 |
净资产 | 24,982.93 | 24,119.60 | 21,247.69 | 19,361.71 |
净利润 | 863.33 | 2,871.91 | 1,885.98 | 1,070.86 |
营业 收入 | 30,641.29 | 51,923.73 | 47,122.41 | 39,022.21 |
(四)默飓电气有限公司
默飓电气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默飓电气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 338 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立日期 | 2010年9月25日 |
法定代表人 | 林道益 |
注册资本 | 18,89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8,89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输配电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高低压成套设备、型材结构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制造;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15633111281 |
股权结构 | 万控智造持股100% |
1-2-126
默飓电气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为环网柜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其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默飓电气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总资产 | 41,656.55 | 41,344.96 | 33,329.43 | 34,401.49 |
净资产 | 20,795.34 | 20,892.51 | 19,958.72 | 16,927.76 |
净利润 | -97.17 | 933.79 | 3,030.95 | 844.74 |
营业 收入 | 16,502.54 | 29,530.41 | 29,012.17 | 19,206.72 |
2021年上半年,默飓电气亏损主要系其销售给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产品期末形成较多应收账款导致坏账计提金额较大。
(五)辛柏机械技术(太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辛柏机械技术(太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太仓市科技产业园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
成立日期 | 2014年3月6日 |
法定代表人 | 木信德 |
注册资本 | 17,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7,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研发、制造、销售、安装配电设备、冷却设备、电子元器件、工业机柜及配件、IT机柜及配件、机箱、工业空调及配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网络控制设备、智能化冷却系统、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销电气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508590821XL |
股权结构 | 万控智造持股95.50%,肖永能持股2.94%,岳刚持股0.40%,毛周波持股0.29%,李青坡持股0.20%,匡泳资持股0.20%,陈军宜持股0.12%,梁耀武0.12%,王登彪持股0.12%,周继业持股0.12% |
辛柏机械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主营业务为IT/IE机柜的
1-2-127
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辛柏机械通过优化生产管理、拓宽市场渠道等方式,逐步缩小亏损,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微利。报告期各期,辛柏机械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总资产 | 18,592.28 | 15,748.40 | 13,148.86 | 12,109.24 |
净资产 | 5,381.36 | 5,371.67 | 6,068.61 | -502.7 |
净利润 | 9.70 | -696.95 | -428.68 | -2,436.32 |
营业 收入 | 6,779.90 | 14,598.69 | 11,514.89 | 8,700.23 |
(六)万控孚德物联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曾用名:万控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
孚德物联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万控孚德物联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内) |
主要经营地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
成立日期 | 2013年10月9日 |
法定代表人 | 木信德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82080593212P |
股权结构 | 万控智造持股100% |
孚德物联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报告期内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2020年下半年已停止进出口业务,计划从事物联网技术研发,截至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报告期各期,孚德物联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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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总资产 | 1,438.05 | 1,502.14 | 1,948.96 | 2,814.10 |
净资产 | 1,431.69 | 1,500.74 | 766.2 | 488.13 |
净利润 | -69.05 | -65.46 | 278.07 | 439.16 |
营业 收入 | 4.47 | 563.30 | 3,344.81 | 5,080.30 |
(七)默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默飓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默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香港湾仔骆克道353号三湘大厦15楼A室(UNIT A 15/F SUNSHINE PLAZA 353 LOCKHART RD WANCHAI HK) |
主要经营地 | 香港湾仔区 |
成立日期 | 2018年7月30日 |
注册资本 | 1元港币 |
实收资本 | - |
公司编号 | 2728132 |
股权结构 | 万控智造持股100% |
注:2018年9月,木林森将其持有的默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转让给万控智造。
默飓国际主要生产经营地为香港湾仔区,业务性质为“投资”,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总资产 | 33.91 | 36.98 |
净资产 | -8.65 | -5.86 |
净利润 | -2.83 | -3.55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默飓埃及电气经营销售有限公司
埃及默飓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Murge Egypt For Electrical Supplies and Trade(默飓埃及电气经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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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开罗阿兹巴凯亚·奥拉比街23号楼三楼32室(Flat 32, Third Floor, Building No. 23 Orabi St., Azbakeya, Cairo) |
主要经营地 | 埃及开罗 |
成立日期 | 2020年3月4日 |
注册资本 | 850,000埃磅 |
实收资本 | 850,000埃磅 |
经营范围 | 法律允许的一般通用耗材贸易、分销、出口,一般承包维修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所有类型的电力、电子和机械产品,建造和运营配电板制造、组装和维修车间,以及筹备相关培训课程。 |
公司编号 | 147937 |
股权结构 | 默飓国际持股100% |
埃及默飓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埃及开罗,经营范围为“法律允许的一般通用耗材贸易、分销、出口,一般承包维修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所有类型的电力、电子和机械产品,建造和运营配电板制造、组装和维修车间,以及筹备相关培训课程”,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埃及默飓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
总资产 | 36.98 | 36.98 |
净资产 | 36.98 | 36.98 |
净利润 | - | -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九)万控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已注销)
天津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万控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内一期综合厂房2楼) |
主要经营地 | 天津市北辰区 |
成立日期 | 2016年10月31日 |
法定代表人 | 木信德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电气设备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智能电网电气设备、信息传感系统设备、输配电成套设备、电气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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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高低压电气元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技术开发、制造、加工、安装、调试、销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3MA05LEGY4Q |
股权结构 | 万控智造持股100% |
因无实际经营且后续无经营计划,天津科技已于2020年9月7日注销。
1-2-131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确定。公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
1 | 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 43,731.45 | 43,731.45 |
2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00.76 | 6,702.44 |
合 计 | 50,832.21 | 50,433.89 |
如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投入时间进度情况
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结合产品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预测,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编写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根据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时间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资金投入进度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 43,731.45 | 11,998.86 | 26,705.62 | 5,026.96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00.76 | 1,543.50 | 4,260.46 | 1,296.81 |
合 计 | 50,832.21 | 13,542.36 | 30,966.08 | 6,323.77 |
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的进展情
1-2-132
况作相应调整。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从而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文号 | 项目环评文号 |
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 2020-330351-38-03-155817 | 温开审批环[2020]213号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0-330351-38-03-155819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对应不动产权证 |
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 默飓电气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338号 | 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1612号; 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09974号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土地均为公司原有土地,不涉及新增土地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生产模式
本次“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产能36,400单元,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关键部件120,000套,VMG系列智能化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15,400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上述项目达成后,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延续现有生产模式。
(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本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中,做到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1-2-133
(七)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关于募投项目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规模效应,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市场份额。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将大幅增加。根据测算,“默飓电气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经济效益;“默飓电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此外,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房产和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大幅度上升,将带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增长,进而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和费用。但是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陆续达产,新增效益将能有效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带来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的上升。
综上所述,从长期来看,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完成将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额、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另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和提高融资能力。同时,由于本次发行股票将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将使得公司的资本结构更为稳健,公司抗风险能力明显加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
1-2-134
稳定地发展。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并产生效益需要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导致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
1-2-135
第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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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三年实际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无利润分配。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20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情况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要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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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果因现金流情况恶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应参照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2020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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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作出投资本公司发行股票的决策时,除参考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各项信息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风险因素。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顺序并不表明风险依排列次序发生,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决策。
一、市场风险
(一)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最终主要销往国内电网系统、工矿企业、市政及民用建筑等下游客户。因此,公司主营业务高度依赖国内电力系统、交通运输、市政及民用建筑等行业的发展,上述行业均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明显,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0%,我国电力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为9,943亿元,同比增长9.60%,行业规模总体发展较为稳定。虽然受益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的市场在我国经济平稳或低迷时均能得到有效保障,受贸易战、新冠疫情等突发因素影响较小,但若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亦可能会导致公司下游行业需求增速放缓,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下游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网建设带动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投资的快速增长,整个市场呈现“量大面广”的特点。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成套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共有9,000余家,其分布呈金字塔形,市场集中度不高,竞争较为激烈。总体而言,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行业对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技术先进性、稳定性和可靠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公司下游成套开关设备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此外,中国本土配电开关制造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高端市场主要被ABB、西门子、施耐德等国际知名品牌占据,随着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拓展,将不可避免的与上述国际知名品牌产生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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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因此,如果公司及公司的主要客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提高自身综合实力或产品技术上不能顺应行业发展,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一)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电气机柜业务是公司目前主要的收入、利润来源,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业务为公司重点拓展的新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电气机柜收入分别为118,281.09万元、127,525.82万元、133,898.36万元和76,910.4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36%、81.37%、81.24%和83.06%,其收入呈现稳步上升趋势,但占比总体下降,主要原因系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业务收入增速较快所致。
目前,公司电气机柜业务的下游市场受益于国家电网建设的持续投入总体增速平稳,但增速不高,因此电气机柜的下游市场主要为存量市场的竞争,需要通过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实现规模增长。同时,公司下游客户中,仍有部分从事限制类开关柜的生产。因此,若公司电气机柜业务未来无法持续抢占存量市场,提高存量市场的市场占有率,或者在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等新业务方面发展不及预期,无法有效拓展增量市场,则将对公司收入、利润的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约为80%,占比较高。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和铜排。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对应的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指数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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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图可见,钢板、铜排等原材料的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等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其价格呈现一定波动性。若未来上述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升,将不利于公司成本的控制,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调整也可能无法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料价格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随着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智能电网建设对于产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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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的要求不断提升,要求企业具备更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从而使配电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更加智能化、集成化、环保化,只有真正具备核心技术优势的企业才能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因此,行业内对于高素质科技人才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若公司不能有效保留并吸引关键、核心技术人员,造成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及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管理水平不适应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产品结构的多样化、人员规模的持续提升,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快速扩大,这对公司的各方面管理水平均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环境,或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五)公司客户增减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77%、7.25%、7.14%和
8.77%,合计收入占比较低,公司客户分布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客户总家数、增加客户家数及收入占比和减少客户家数及收入占比如下: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客户数量(家) | 2,119 | 2,748 | 2,847 | 2,760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2,595.77 | 164,813.89 | 156,722.89 | 138,569.94 | |
新增客户情况 | 新增客户数量(家) | 458 | 831 | 1,038 | 1,159 |
新增客户收入占比 | 7.98% | 10.16% | 13.44% | 15.33% | |
减少客户情况 | 减少客户数量(家) | 1,247 | 1,034 | 929 | 802 |
减少客户收入占比 | 19.84% | 7.33% | 9.43% | 6.45% |
从公司报告期内客户的变动情况来看,公司客户增减数量变动较多主要系公司客户数量基数较大且小型客户较多,报告期内新增和减少的客户主要为小型客户,虽然数量较多,但金额及占收入比例均较小,对公司影响较小,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及行业惯例。但是,如果公司未来不能与主要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或持续无法持续开发新的客户,则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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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款项回收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链最下游通常为开关柜、环网柜成套设备的使用方,且终端电网建设通常为项目制,回款周期较长,受产业链传导影响公司客户对公司的回款亦不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70,064.17万元、76,803.97万元、85,435.47万元和98,640.7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9.57%、47.97%、50.57%和103.45%,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重大坏账风险,但是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疲软、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则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按期兑付的可能,发生坏账风险。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91%、35.57%、33.98%和29.77%,其中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电气机柜。报告期各期,公司电气机柜的毛利率分别为35.48%、37.20%、35.56%和29.56%,2018年至2020年总体保持稳定,2021年上半年明显下降,主要系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
公司产品单位售价的下降和直接材料价格的上升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位售价下降1% | -0.71% | -0.67% | -0.65% | -0.67% |
单位售价下降5% | -4.30% | -3.47% | -3.39% | -3.48% |
直接材料采购价格上涨1% | -0.58% | -0.52% | -0.52% | -0.54% |
直接材料采购价格上涨5% | -2.88% | -2.61% | -2.58% | -2.69% |
注:毛利率变动为绝对值变动
公司电气机柜等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如果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等情况,从而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或者产品单价下降,则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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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法维持现有毛利率,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主要税收优惠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在2018-2020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子公司天津电气在2018-2019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准备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2021年1-6月公司仍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成都万控属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23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3、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丽水万控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限额按照安置的残疾人经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额分别为2,370.25万元、2,429.47万元、2,209.85万元和919.91万元,占比分别为16.98%、12.30%、
10.27%和13.76%,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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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
万控智造、天津电气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238.79 | 3.57% | 527.19 | 2.45% | 615.61 | 3.12% | 595.38 | 4.27% |
成都万控西部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 - | - | 133.27 | 0.62% | 219.13 | 1.11% | 225.08 | 1.61% |
丽水万控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 681.13 | 10.19% | 1,549.39 | 7.20% | 1,516.49 | 7.68% | 1,528.30 | 10.95% |
孚德物联、天津科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 - | - | - | - | 54.88 | 0.28% | - | -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 | - | - | - | - | 23.36 | 0.12% | 21.47 | 0.15% |
合计 | 919.91 | 13.76% | 2,209.85 | 10.27% | 2,429.47 | 12.30% | 2,370.25 | 16.98% |
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等税收优惠取决于公司是否可以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规定的有关条件。若公司在未来因不能满足上述规定中的有关条件,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公司需承担更多的税收压力,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应收账款相对较大。与此同时,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为攀钢集团、首钢集团等大型钢铁企业,对货款支付的及时性要求较高,因此公司营运资金具有一定压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银行借款的方式应对营运资金带来的压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52,616.00万元、37,891.13万元、40,513.03万元和37,975.42万元,借款金额较大但总体有所下降,主要得益于公司细分行业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公司回款情况总体良好,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00.94万元、19,000.50万元、20,728.55万元和-2,270.57万元,2021年上半年为负主要系按照惯例公司的回款主要集中于下半年。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致使下游客户延长回款周期、上游供应商要求缩短付款周期或银行授信缩减,则公司将会面临营运资金紧缺的风险,影响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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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张和业绩增长。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分别为22.04%、20.97%和17.28%和5.2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新增募集资金6.5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56.29%。因此,在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且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达到预计收益水平之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比发行前一年度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综上,公司发行上市后可能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依赖政府补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533.43万元、2,781.52万元、3,050.21万元和999.5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15%、14.08%、
14.18%和14.96%,占比较低,公司经营业绩对政府补助不存在依赖性。如果相关政府补助在未来不能延续或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主要基于目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情况,如果在未来经营中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诸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技术、财务变化等原因导致各项目所依赖的条件发生变化,使得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业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生产线改造、建设等配套设施的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折旧及摊销费用分别为4,228.34万元、4,597.87万元、4,812.48万元和2,554.03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2,271.36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的比例为69.80%。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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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提升,固定资产折旧将相应增加,预计未来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将有所上升。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盈利未及时达到预期水平,则公司存在因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融资渠道相对不足的风险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额较大、项目周期较长等特点,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以及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产能扩建、产品优化、技术改造及市场推广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公司主要以银行融资为主的方式满足对资金的需求,从而弥补公司自身资金积累的不足。报告期各期,公司贷款合计总额分别为52,616.00万元、37,891.13万元、40,513.03万元和37,975.42万元。但仅依靠自身积累和单一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使公司难以实施升级生产设备、扩大产品产能、加快新工艺及新产品研发等发展战略,若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取银行贷款,且未开拓其他融资渠道,则将会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四人,且四人为近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28,607.97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83.89%。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预计约为7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管理权或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控制或干预,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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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在建工程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对外进行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超过100万的诉讼、仲裁案件有3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远鹏电气诉讼情况
2019年3月13日,发行人(原告)与远鹏电气(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以下简称“远鹏电气”)之间因定作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加工承揽款3,826,857元及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自2018年3月1日暂计算至2019年3月1日,金额合计为166,468.27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2日出具了“(2019)京0114民初90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原告3,826,857元,并应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和保全保险费。
2、发行人与沈阳利华诉讼情况
发行人(原告)与沈阳利华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告,以下简称“沈阳利华”)因定作合同纠纷,向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195,867元,并支付违约金及利息共计16,973.1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4日出具了“(2021)辽0191民初1829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同意由被告分五期支付原告货款1,095,867元,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保全费及保险公司担保费用,如被告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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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中任一笔款项逾期支付,则原告可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未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利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款项尚在执行中。
3、发行人与南通飞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张宝余的诉讼情况
2021年10月25日,万控智造因与南通飞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张宝余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决被告一南通飞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支付万控智造货款4,168,904.71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168,904.71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一南通飞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承担;(3)被告二张宝余(系被告一的唯一股东)对上述两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上述诉讼案件系发行人与客户之间因定作合同发生的货款纠纷,上述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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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招股意向书附件
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附件包括下列文件,该等文件除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外,还可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方式
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均可在以下时间、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查阅地点:
1、发行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木晓东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
联系人:郑键锋
电话:0577-57189098
传真:0577-5718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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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wankong@wecome.com.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联系人:陆奇电话:021-38676798传真:021-3867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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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申报稿)》之签章页)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