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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1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9 下午 1:00 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在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
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审议议案进行了
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红晖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满足
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外,首次授予部分其余 11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
有效。现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同意公司在对应限售期届满后为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15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507.90
                                    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满足
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外,预留授予部分其余 2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
有效。现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同意公司在对应限售期届满后为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2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98.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5 名
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
象的条件,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并注销上述 5 人合计 158,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8,000 股。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
实施完毕,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2020 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草案)》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与
宁德时代开展合作的议案》
    公司、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控股”)、贵安新
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新区中科星城”)拟与宁德时代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关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
墨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科星城控股与宁德时代拟对贵安新区中科星城进行
增资,其中,中科星城控股将向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增资人民币 42,000.00 万元,
取得贵安新区中科星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00.00 万元,宁德时代或其全资
子公司将向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增资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取得贵安新区中科星
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注
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80,000 万元,中科星城控股持有贵
安新区中科星城股权比例为 65%,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持有贵安新区中科星
城股权比例为 35%。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
目”建成投产后,宁德时代享有该项目产能的优先采购权。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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