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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02-18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或“公司”)创业板公开增
发股票持续督导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就拓斯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 40.46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49,999,974.5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0,829,327.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91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投项目
实施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未使用募集    募集资
序                          项目总投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入募集资    资金(含利    金使用
号                          资金额
                                           总额        金额        息收入)      进度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
 1                           80,000.00   60,917.06   28,528.47     35,623.43   46.83%
     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
                                          1
       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注: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尚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8,528.47 万元,募集专户
余额为 35,623.43 万元(含利息)。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受新冠疫情及施工要求等因素影响,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
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为了保障募投
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拟延长募投项目实
施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具体
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的日期        用状态的日期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
  1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注 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发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
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提及“2020 年初,受到国内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公司前次募投项目
存在停工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调整和变更,但项目完成时间较原计划
时间可能稍有延期,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注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五、5、(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其中关于“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的表述为“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工程施工计划进度有所滞后,预计收益情况未发生
变化。”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办公楼及厂房基础建设已经施工完成,
准备进入竣工验收流程(含室外综合工程分部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厂房装修
工程及其他部分设备的到货安排及后续安装调试验收等均按计划在有序推进中。
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其主要原因为:
       1、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各地执行严格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募投项目施工
曾一度陷入停工状态,对工期造成了一定的延误。同时,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
大环境下,部分国外设备供应商产能严重受限,进出口货运通道受阻,公司募投
                                           2
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生产周期及交付周期均大幅被动延长,导致公司的设备选样
及购置工作存在一定的阻滞。
    2、近年来城市发展迅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公司募投项目
的施工环境及验收交付等相关要求更加严格。根据公司于近期接到相关部门的通
知,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工序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导致施工周期需进一步延长。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
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对延期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项目实施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区域扩张的需要
    近年来,公司以珠三角为基础,以渠道、技术、成本三重优势为助力,推动
华南、华东等多地域扩张。2018 年到 2020 年,公司华东区域营收从 35,406.98
万元增长至 75,251.63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45.79%,高速增长对华东区域
的产能形成迫切需求。募投项目致力于在苏州建立智能装备产业园,完善公司生
产基地布局,加强产品及服务辐射能力,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是对公司战略的有
效落实。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以华东地区为圆心,辐射华中、华北等多个区
域市场,进一步巩固战略布局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就近满足区域销售市场的订
单需求,减轻较长距离的高物流运输成本,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
力。因此,项目实施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区域扩张的需要。
    2、项目实施是把握智能装备市场发展趋势,提升竞争地位的需要
                                   3
    公司深度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通过募投项目扩充产能,合理运用珠三角、长
三角地区区位优势,帮助公司更好地向需求客户供给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解决方
案等产品,更快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项目实施后,公司多区域布局生
产基地,进一步实现并扩大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解决方案等的批量化生产,积极
参与工业制造智能化发展浪潮,一方面智能装备的批量生产为市场需求提供了产
能保证,另一方面生产的高度时效性能够增强与下游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提高
客户粘性。因此,项目实施是把握智能装备市场发展趋势,有效提升竞争地位的
需要。
    3、项目实施是适应客户需求,提升产能的需要
    公司坚持“让工业制造更美好”的愿景,通过技术工艺的不断进步与突破,
用智能系统替代人工,不断开拓可替代的应用领域,将制造业从劳动密集型带入
自动化场景,推动产业进步。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显著提高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政策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对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解决方案等智能装备行业出台了一系列
产业政策,指引行业发展方向,规范机器人产业发展。2016 年,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对
作为《中国制造 2025》的重点发展领域的机器人产业进行总体部署,在产业规
模持续增长、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关键零部件取得重大突破、集成应用取得显著
成效等方面规划具体目标,引导我国形成较为完善的机器人产业体系。2021 年,
工信部、发改委等十五部门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
高地”。并提出了 2025 年的具体目标:一批机器人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取得突
破,整机综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键零部件性能和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
品水平;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过 20%;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
军企业及一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成 3-5 个
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因此,本项目具有政策
可行性。
                                   4
    2、市场可行性
    随着制造业价值链各细分领域的不断深化,行业覆盖领域不断延展,工业机
器人的应用场景不断延深。从工业机器人使用密度(每万名工人对应工业机器人
数量)和应用比例等指标来看,我国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
IFR 统计,2020 年,全球平均工业机器人密度为 126 台/万名雇员,新加坡工业
机器人密度达 932 台/万名雇员,韩国为 605 台/万名雇员,日本为 390 台/万名雇
员,德国为 371 台/万名雇员,我国为 246 台/万名雇员。根据工信部信息,2020
年我国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1000 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复合增长
率约 15%,其中工业机器人产量从 7.2 万套增长到 21.2 万套,年均增长 31%。
根据 IFR 预测,2019 年至 2021 年全球工业机器人安装量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到
2022 年安装量将达到 58.35 万台。根据一般行业假设,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市
场规模为整机市场规模的 3 倍(数据来源:IFR),到 2022 年全球工业机器人与
自动化解决方案市场规模将达到 711.28 亿美元。此外,《“十四五”机器人产
业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因此,本次募投项
目具有市场可行性。
    3、技术可行性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在生产管理、产品研发、集成应用上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成果。生产管理方面,公司运用精细化管理,积极完善生产体系
标准化工艺流程,管理贯穿原材料加工到成品出货全过程,从管理、指挥、调度、
协调等全面优化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实施精细生产。产品
研发方面,一方面,公司在机器人事业部、自动化事业部中下设研发部,建立完
善的应用端研发体系,通过对客户非标生产线合理定制、原有产品工艺参数调整、
非标产品中标准化模块抽象等方面的研究,针对客户服务、市场发展情况对产品
进行基础性改进,提高生产效率与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公司设有底层技术研发
中心,通过自主研发在工业机器人的控制技术、伺服驱动技术、视觉算法等核心
技术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公司已经具备通用运动控制平台的软硬件全自主研
发能力,并推出了集运动控制、PLC 控制和网络化控制于一体的运动控制平台;
通过技术引进以及关键算法研发,已成功建立伺服相关产品自主研发的技术基础,
                                    5
包括大功率硬件设计、可靠性产品设计、开放式体系结构、高性能控制算法、液
压控制工艺、机器人特定控制方法、高速现场总线通信等一系列核心技术。
    此外,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等知名学府、研究机
构开展了产学研长期合作,聚集了一定的技术研发力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成果,能够有效地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因此,本次募投项目
具备技术可行性。
    (三)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
适时安排。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建
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6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
及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整体效益而作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将持续关注募投项目延期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7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常   江
                                      沈银辉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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