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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8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同意江苏
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议案
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于 2019 年 11 月在创业板公开增发 A 股股票
16,065,2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0.4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829,327.5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91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未使用募
                                                                                  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     承诺投资      入募集资    集资金(含
                                                                                    用进度
                                  额         总额          金额      利息收入)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
 1       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     80,000     60,917.06    28,528.47    35,623.43      46.83%
         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注: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尚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8,528.47 万元,
     募集专户余额为 35,623.43 万元(含利息)。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受新冠疫情及施工要求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
     原则,拟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建设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
 1       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能装备等项目
         注 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发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
     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提及“2020 年初,受到国内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公司前次募投项
     目存在停工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调整和变更,但项目完成时间较原
     计划时间可能稍有延期,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注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五、5、(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其中关于“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的表述为“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工程施工计划进度有所滞后,预计收益情况未发生
变化。”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办公楼及厂房基础建设已经
施工完成,准备进入竣工验收流程(含室外综合工程分部验收、项目
竣工验收),厂房装修工程及其他部分设备的到货安排及后续安装调
试验收等均按计划在有序推进中。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其主要原因为:
     (一)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各地执行严格疫情防控政策,公司
募投项目施工曾一度陷入停工状态,对工期造成了一定的延误。同时,
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大环境下,部分国外设备供应商产能严重受
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生产周期及交付周期均大幅被动延
长,导致公司的设备选样及购置工作存在一定的阻滞。
     (二)近年来城市发展迅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愈加凸显,
公司募投项目的施工环境及验收交付等相关要求更加严格。根据公司
于近期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工序需要进行相应
调整,导致施工周期需进一步延长。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
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对延期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
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
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项目实施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区域扩张的需要
    近年来,公司以珠三角为基础,以渠道、技术、成本三重优势为
助力,推动华南、华东等多地域扩张。2018 年到 2020 年,公司华东
区域营收从 35,406.98 万元增长至 75,251.63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达到 45.79%,高速增长对华东区域的产能形成迫切需求。募投项目
致力于在苏州建立智能装备产业园,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加强产
品及服务辐射能力,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是对公司战略的有效落实。
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以华东地区为圆心,辐射华中、华北等多个
区域市场,进一步巩固战略布局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就近满足区域
销售市场的订单需求,减轻较长距离的高物流运输成本,一定程度上
提高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因此,项目实施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
进行区域扩张的需要。
    2.项目实施是把握智能装备市场发展趋势,提升竞争地位的需要
    公司深度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通过募投项目扩充产能,合理运用
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区位优势,帮助公司更好地向需求客户供给工业
机器人及自动化解决方案等产品,更快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
项目实施后,公司多区域布局生产基地,进一步实现并扩大工业机器
人及自动化解决方案等的批量化生产,积极参与工业制造智能化发展
浪潮,一方面智能装备的批量生产为市场需求提供了产能保证,另一
方面生产的高度时效性能够增强与下游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提高客
户粘性。因此,项目实施是把握智能装备市场发展趋势,有效提升竞
争地位的需要。
    3.项目实施是适应客户需求,提升产能的需要
    公司坚持“让工业制造更美好”的愿景,通过技术工艺的不断进
步与突破,用智能系统替代人工,不断开拓可替代的应用领域,将制
造业从劳动密集型带入自动化场景,推动产业进步。募投项目实施后,
将显著提高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政策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对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解决方案等智能装备行业出
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指引行业发展方向,规范机器人产业发展。2016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机器人产业发
展规划(2016-2020 年)》对作为《中国制造 2025》的重点发展领
域的机器人产业进行总体部署,在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技术水平显著
提升、关键零部件取得重大突破、集成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等方面规划
具体目标,引导我国形成较为完善的机器人产业体系。2021 年,工
信部、发改委等十五部门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
提出“到 2025 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
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并提出了 2025 年的具体目标:一批机
器人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取得突破,整机综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关键零部件性能和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机器人产业营
业收入年均增速超过 20%;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及一
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成 3-5 个
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因此,本项
目具有政策可行性。
    2.市场可行性
    随着制造业价值链各细分领域的不断深化,行业覆盖领域不断延
展,工业机器人的应用场景不断延深。从工业机器人使用密度(每万
名工人对应工业机器人数量)和应用比例等指标来看,我国与国外成
熟市场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 IFR 统计,2020 年,全球平均工
业机器人密度为 126 台/万名雇员,新加坡工业机器人密度达 932 台/
万名雇员,韩国为 605 台/万名雇员,日本为 390 台/万名雇员,德国
为 371 台/万名雇员,我国为 246 台/万名雇员。根据工信部信息,2020
年我国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1000 亿元;“十三五”期间年
均复合增长率约 15%,其中工业机器人产量从 7.2 万套增长到 21.2
万套,年均增长 31%。根据 IFR 预测,2019 年至 2021 年全球工业机
器人安装量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到 2022 年安装量将达到 58.35 万台。
根据一般行业假设,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市场规模为整机市场规模的
3 倍(数据来源:IFR),到 2022 年全球工业机器人与自动化解决方
案市场规模将达到 711.28 亿美元。此外,《“十四五”机器人产业
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因此,本
次募投项目具有市场可行性。
    3.技术可行性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在生产管理、产品研发、集
成应用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果。生产管理方面,公司运用精细化管
理,积极完善生产体系标准化工艺流程,管理贯穿原材料加工到成品
出货全过程,从管理、指挥、调度、协调等全面优化生产管理体系,
进一步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实施精细生产。产品研发方面,一方面,
公司在机器人事业部、自动化事业部中下设研发部,建立完善的应用
端研发体系,通过对客户非标生产线合理定制、原有产品工艺参数调
整、非标产品中标准化模块抽象等方面的研究,针对客户服务、市场
发展情况对产品进行基础性改进,提高生产效率与服务水平。另一方
面,公司设有底层技术研发中心,通过自主研发在工业机器人的控制
技术、伺服驱动技术、视觉算法等核心技术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公司已经具备通用运动控制平台的软硬件全自主研发能力,并推出了
集运动控制、PLC 控制和网络化控制于一体的运动控制平台;通过技
术引进以及关键算法研发,已成功建立伺服相关产品自主研发的技术
基础,包括大功率硬件设计、可靠性产品设计、开放式体系结构、高
性能控制算法、液压控制工艺、机器人特定控制方法、高速现场总线
通信等一系列核心技术。
    此外,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等知名学
府、研究机构开展了产学研长期合作,聚集了一定的技术研发力量,
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成果,能够有效地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强有力
的技术支撑。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具备技术可行性。
    (三)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
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
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当前行
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和募投项目整体效益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投项
目延期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
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四)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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