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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8
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杨晒汝通过
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
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
                                1
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
市已满一年;
    (2)本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17 元/股。具体回
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
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17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215.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1%;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9.4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加大公司财务风
险。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3
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
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
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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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
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
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
进行相关申报;
    (3)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
事宜;
    (4)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两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
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9,600 股回购注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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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子公司”)与公开增发
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
“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1,000 万元、20,000 万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44,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
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
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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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
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江苏拓斯达机
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
金额 28,528.47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
场发展前景,经过审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同意将
以上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
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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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两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
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两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9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的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12.96 万股/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
及总股本将由 42644.9835 万元/万股变更为 42632.0235 万元/万股。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进行相关变更并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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