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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9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8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5层多功能7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108,422,020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7.57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名,代表股份108,391,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2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名,代表股份3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3名,代表股份6,431,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9%。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永彬先生、姚科辉先生、易欢欢先生、王连宏先生、薛璞先生、丁建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永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王永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1.02 选举姚科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姚科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1.03 选举易欢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易欢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1.04 选举王连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王连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1.05 选举薛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薛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1.06 选举丁建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丁建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傅荣女士、迟维君先生、吕功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傅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傅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2.02 选举迟维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迟维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2.03 选举吕功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39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吕功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2,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

3、会议以同意108,394,0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2%,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43%,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袁训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03,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6%,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5%,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陈光耀律师、陈彦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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