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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8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2-016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2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
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8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71,664,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749%。其中: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3,558,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55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106,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7%。
    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8,106,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焰先生、周和华先生、叶立胜先生、金
小汉先生、郑海江先生、刘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与同时选
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马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马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关于选举周和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周和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关于选举叶立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叶立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关于选举金小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金小汉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关于选举郑海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郑海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关于选举刘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刘航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为群先生、杨安富先生、邓国清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杨安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三位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三名独立董事与同时
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张为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张为群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关于选举杨安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杨安富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关于选举邓国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邓国清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谢兴智先生、罗方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谢兴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谢兴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关于选举罗方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6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罗方红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4-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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