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威电池”)的监事,已认真审阅了恒威电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违规信息披露,或者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字:
袁瑞英 沈志林 陈 宇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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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