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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恒威电池、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股份公司 | 指 |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恒威有限 | 指 | 嘉兴市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曾用名 |
嘉兴恒茂 | 指 | 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大马力 | 指 | 大马力(香港)有限公司 |
茂时达 | 指 | 茂时达国际有限公司 |
嘉兴恒惠 | 指 | 嘉兴恒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除特别说明外,本说明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设立及股本演变概览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相关内容 | 股东构成 |
1 | 1999年1月 | 恒威有限成立 | 朱墨农、汪剑平、钱其美共同出资设立恒威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86万,其中朱墨农以货币出资36万元,汪剑平以货币出资35万元,钱其美以货币出资15万元 | 朱墨农持股41.86%,汪剑平持股40.70%,钱其美持股17.44% |
2 | 2001年1月 | 增资 | 新增注册资本114万元,朱墨农以货币出资74万元,汪剑平以货币出资36.5万元,钱其美以货币出资3.5万元,增资后恒威有限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 朱墨农持股55.00%,汪剑平持股35.75%,钱其美持股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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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事项 | 相关内容 | 股东构成 |
3 | 2003年5月 | 增资 | 引进新股东大马力,注册资本从人民币200万元增加至50万美元,恒威有限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并更名为“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 新增注册资本257,869.25美元,其中朱墨农以货币出资35,800.00元,折合4,334.14美元;汪剑平以货币出资23,400.00元,折合2,832.92美元;钱其美以货币出资5,800.00元,折合702.18美元;大马力以货币出资25万美元 | 大马力持股50.00%,朱墨农持股27.50%,汪剑平持股17.88%,钱其美持股4.62% |
4 | 2004年9月 | 股权转让 | 大马力将恒威有限50%的股权以25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茂时达,因大马力实际持有恒威有限10%的股权,其实际转让对价为5万美元 | 茂时达持股50.00%,朱墨农持股27.50%,汪剑平持股17.88%,钱其美持股4.62% |
5 | 2005年7月 | 增资 | 公司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将公司注册资本从50万美元增加至518万美元,新增468万美元注册资本中,由朱墨农出资128.7万美元,汪剑平出资83.68万美元,钱其美出资21.62万美元,茂时达出资234万美元 | 茂时达持股50.00%,朱墨农持股27.50%,汪剑平持股17.88%,钱其美持股4.62% |
6 | 2011年6月 | 股权转让 | 钱其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62%的股权对应23.93万美元出资以82万美元转让给茂时达 | 茂时达持股54.62%,朱墨农持股27.50%,汪剑平持股17.88% |
7 | 2017年4月 | 股权转让 | 茂时达将其所持有公司54.62%的股权以人民币15,979.30万元转让给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原518万美元变更为4,089.2898万元人民币 | 嘉兴恒茂持股54.62%,朱墨农持股27.50%,汪剑平持股17.88% |
8 | 2017年4月 | 股权转让 | 朱墨农将其所持有公司27.50%的股权转让给汪剑红、汪骁阳、傅煜。其中13.42%的股权以548.7827万元转让给汪剑红,7.08%的股权以289.5217万元转让给汪骁阳,7.00%的股权以286.2503万元转让给傅煜 | 嘉兴恒茂持股54.62%,汪剑平持股17.88%,汪剑红持股13.42%,汪骁阳持股7.08%,傅煜持股7.00% |
9 | 2017年4月 | 增资 | 引进嘉兴恒惠、沈志林、徐耀庭、袁瑞英、谢建勇、高雁峰为新股东,同时将注册资本增加293.6575万元至4,382.9473万元 | 嘉兴恒茂持股50.9602%,汪剑平持股16.6823%,汪剑红持股12.5209%,汪骁阳持股6.6056%,傅煜持股6.5310%,谢建勇持股2.5000%,嘉兴恒惠持股2.4000%,高雁峰持股1.2000%,徐耀庭持股0.2000%,袁瑞英持股0.2000%,沈志林持股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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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事项 | 相关内容 | 股东构成 |
10 | 2017年4月 | 增资 | 以资本公积3,117.0527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4,382.9473万元增加至7,500.00万元 | 嘉兴恒茂持股50.9602%,汪剑平持股16.6823%,汪剑红持股12.5209%,汪骁阳持股6.6056%,傅煜持股6.5310%,谢建勇持股2.5000%,嘉兴恒惠持股2.4000%,高雁峰持股1.2000%,徐耀庭持股0.2000%,袁瑞英持股0.2000%,沈志林持股0.2000% |
11 | 2017年6月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由恒威有限以截至2017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224,072,129.51元按1:0.3347的比例折股为75,000,000股(其余149,072,129.51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恒茂持股50.9602%,汪剑平持股16.6823%,汪剑红持股12.5209%,汪骁阳持股6.6056%,傅煜持股6.5310%,谢建勇持股2.5000%,嘉兴恒惠持股2.4000%,高雁峰持股1.2000%,徐耀庭持股0.2000%,袁瑞英持股0.2000%,沈志林持股0.2000% |
12 | 2020年6月 | 增资 |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600万元 | 嘉兴恒茂持股50.2897%,汪剑平持股16.4628%,汪剑红持股12.3562%,汪骁阳持股6.5187%,傅煜持股6.4451%,谢建勇持股2.4671%,嘉兴恒惠持股2.3684%,潘家全持股1.3158%,高雁峰持股1.1842%,徐耀庭持股0.1974%,袁瑞英持股0.1974%,沈志林持股0.1974% |
二、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
(一)有限公司阶段
1、1999年1月,恒威有限设立
1998年11月18日,朱墨农、汪剑平、钱其美共同出资设立恒威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86万元,其中:朱墨农以货币出资36万元,汪剑平以货币出资35万元,钱其美以货币出资15万元。
1998年11月30日,嘉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会师验内字[1998]38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8年11月30日,恒威有限已收到公司股东朱墨农、汪剑平、钱其美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6万元。
1999年1月14日,恒威有限取得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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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40021200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恒威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朱墨农 | 36.00 | 41.86% | 货币 |
2 | 汪剑平 | 35.00 | 40.70% | 货币 |
3 | 钱其美 | 15.00 | 17.44% | 货币 |
合计 | 86.00 | 100.00% |
2、2001年1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0年3月5日,恒威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万元,新增114万元注册资本中,朱墨农以货币出资74万元,汪剑平以货币出资36.5万元,钱其美以货币出资3.5万元。
2001年1月13日,嘉兴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中明验字[2001]01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1月11日,恒威有限已收到股东朱墨农、汪剑平、钱其美合计人民币114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1年1月18日,恒威有限完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朱墨农 | 110.00 | 55.00% | 货币 |
2 | 汪剑平 | 71.50 | 35.75% | 货币 |
3 | 钱其美 | 18.50 | 9.25% | 货币 |
合计 | 200.00 | 100.00% |
3、2003年5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内资转外资)
2003年2月28日,恒威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引进新股东大马力,注册资本从人民币200万元增加至50万美元,恒威有限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并更名为“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折合242,130.75美元(按1美元=8.26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257,869.25美元中,朱墨农以货币出资35,800.00元,折合4,334.14美元;汪剑平以货币出资23,400.00元,折合2,832.92美元;钱其美以货币出资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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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折合702.18美元,大马力以货币出资25万美元。
2003年3月18日,嘉兴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出具嘉开管发[2003]89号《关于同意设立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朱墨农、汪剑平、钱其美和大马力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2003年3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外经贸浙府字[2003]018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中外合资企业“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设立。
2003年5月9日,嘉兴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嘉中会验外[2003]02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03年5月9日,恒威有限已收到各方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57,869.25美元。
2003年5月20日,恒威有限完成本次实缴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大马力 | 25.00 | 50.00% | 货币 |
2 | 朱墨农 | 13.75 | 27.50% | 货币 |
3 | 汪剑平 | 8.94 | 17.88% | 货币 |
4 | 钱其美 | 2.31 | 4.62% | 货币 |
合计 | 50.00 | 100.00% |
大马力是由胡积献于2001年7月4日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762113,登记地址为FLAT/RM 19B 19/F TOWER3 CHIAI HONG CITY 33 CANTONROAD TSIMSHATSUI。大马力25万美元的出资额中,5万美元为大马力实际投入资金,其余20万美元出资额的实际出资人为汪剑平、汪剑红兄妹家族。大马力作为名义股东代汪剑平、汪剑红兄妹家族持有恒威有限40%的股权。大马力在投资恒威有限之初已委托汪剑平全权代表其在公司投资活动中签署一切文件资料和办理有关手续,此次股权代持行为并未影响恒威有限的股权清晰性,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上述股权代持行为已在2004年9月大马力将其持有恒威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由汪剑平、汪剑红兄妹家族控制的公司茂时达时进行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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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委托持股情况已于2004年得以解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4、2004年9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年9月5日,恒威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股东大马力将持有发行人50%的股权以25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茂时达,因大马力实际持有发行人10%的股权,其实际转让对价为5万美元。朱墨农、汪剑平、钱其美均放弃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2004年9月14日,嘉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嘉开管发[2004]439号《关于同意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4年9月16日,恒威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4年9月23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股权转让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茂时达 | 25.00 | 50.00% | 货币 |
2 | 朱墨农 | 13.75 | 27.50% | 货币 |
3 | 汪剑平 | 8.94 | 17.88% | 货币 |
4 | 钱其美 | 2.31 | 4.62% | 货币 |
合计 | 50.00 | 100.00% |
5、2005年7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05年6月28日,恒威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将公司注册资本从50万美元增加至518万美元。新增468万美元注册资本中,由朱墨农出资128.7万美元,汪剑平出资83.68万美元,钱其美出资21.62万美元,茂时达出资234万美元。
2005年6月28日,嘉兴市秀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秀洲外经[2005]38号《关于合资经营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增资及变更经营地址的批复》,同意上述增资事宜,并且对恒威有限出资期限的修改,即增资部分金额需在营业执照变更签发之日三个月内缴纳15%,余额在三年内出资完毕的事项一并进行了批复。
2005年6月30日,恒威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浙府资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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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8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5年7月5日完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实缴第一期出资
2005年10月15日,嘉兴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嘉昌会所验[2005]28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到2005年10月10日,恒威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一期新增注册资本899,372.81美元。
(2)实缴第二期出资
2006年7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签发了编号为(浙)汇资核字第B330400200600004号的《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同意恒威有限股东茂时达将分配所得利润人民币7,650,000.00元用于增资,视同外汇出资。
2006年7月20日,恒威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股东茂时达由原以美元现汇出资变更为其中96万美元以其2005年度利润分配所得出资。
2006年8月3日,嘉兴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嘉新验[2006]第69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7月25日恒威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914,138.30美元。
2006年8月21日,嘉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嘉开管发[2006]370号《关于同意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及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茂时达259万美元的出资方式变更为以美元现汇出资163万美元,以2005年人民币税后利润出资96万美元。
(3)实缴第三期出资
2007年6月5日,恒威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茂时达以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所得出资。
2007年6月7日,嘉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嘉开管发[2007]122号《嘉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及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茂时达259万美元的出资方式变更为以美元现汇出资70万美元,以2005年人民币税后利润出资96万美元,以2006年人民币税后利润出资9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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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3日,嘉兴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嘉新验[2007]71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07年7月4日恒威有限已收到第三期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866,488.89美元。
此次增资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茂时达 | 259.00 | 50.00% | 货币 |
2 | 朱墨农 | 142.45 | 27.50% | 货币 |
3 | 汪剑平 | 92.62 | 17.88% | 货币 |
4 | 钱其美 | 23.93 | 4.62% | 货币 |
合计 | 518.00 | 100.00% |
根据嘉兴市秀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秀洲外经[2005]38号《关于合资经营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增资及变更经营地址的批复》,新增第一期注册资本应在变更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2005年7月5日)起三个月内缴纳,根据嘉昌会所验(2005)280号《验资报告》,新增第一期注册资本实际上于2005年10月10日全部到位,比上述规定时间延期5天,逾期时间较短。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此次延期出资并未实质性违反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且行为已得到规范,未对公司开展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延期出资行为已经得到规范,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6、2011年6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6月8日,恒威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股东钱其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4.62%的股权对应23.93万美元出资以82万美元转让给茂时达。
2011年6月10日,嘉兴市秀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秀洲外经[2011]58号《关于中外合资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1年6月10日,恒威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浙府资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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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8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11年6月29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股权转让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茂时达 | 282.93 | 54.62% | 货币 |
2 | 朱墨农 | 142.45 | 27.50% | 货币 |
3 | 汪剑平 | 92.62 | 17.88% | 货币 |
合计 | 518.00 | 100.00% |
7、2017年4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外资转内资)2017年4月3日,恒威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股东茂时达将其所持有公司54.62%的股权以人民币15,979.30万元转让给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原518万美元变更为4,089.2898万元人民币。
2017年4月6日,恒威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朱墨农和汪剑平分别出具《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受让的权利。2017年4月10日,恒威有限取得嘉兴市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嘉外资秀洲备201700028)。
此次股权转让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嘉兴恒茂 | 2,233.5575 | 54.6197% | 货币 |
2 | 朱墨农 | 1,124.5547 | 27.5000% | 货币 |
3 | 汪剑平 | 731.1776 | 17.8803% | 货币 |
合计 | 4,089.2898 | 100.00% |
8、2017年4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4月18日,恒威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朱墨农将其所持有公司27.50%的股权转让给汪剑红、汪骁阳、傅煜。其中13.42%的股权以548.7827万元转让给汪剑红,7.08%的股权以289.5217万元转让给汪骁阳,7.00%的股权以286.2503万元转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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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煜。
2017年4月21日,恒威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股权转让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嘉兴恒茂 | 2,233.5575 | 54.6197% | 货币 |
2 | 汪剑平 | 731.1776 | 17.8803% | 货币 |
3 | 汪剑红 | 548.7827 | 13.4200% | 货币 |
4 | 汪骁阳 | 289.5217 | 7.0800% | 货币 |
5 | 傅煜 | 286.2503 | 7.0000% | 货币 |
合计 | 4,089.2898 | 100.00% |
9、2017年4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2017年4月24,恒威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引进嘉兴恒惠、沈志林、徐耀庭、袁瑞英、谢建勇、高雁峰为新股东,同时将注册资本增加293.6575万元,由4089.2898万元增至4,382.9473万元。
本次增资谢建勇以现金方式出资1,750万元,其中109.5737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占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2.5%,溢价部分1,640.4263万元全部进入资本公积;高雁峰以现金方式出资840万元,其中52.5954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占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1.2%,溢价部分787.4046万元全部进入资本公积。嘉兴恒惠以现金方式出资1,560万元,其中105.1907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占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2.4%,溢价部分1,454.8093万元全部进入资本公积;徐耀庭、袁瑞英、沈志林均以现金方式出资130万元,其中8.7659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分别占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0.2%,溢价部分121.2341万元(徐耀庭、袁瑞英、沈志林合计溢价人民币363.7023万元)全部进入资本公积。
2017年4月25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7]14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4月25日,恒威有限收到增资款45,400,000.00元,其中2,936,575.00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42,463,425.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4月25日,恒威有限完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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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增资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嘉兴恒茂 | 2,233.5575 | 50.9602% | 货币 |
2 | 汪剑平 | 731.1776 | 16.6823% | 货币 |
3 | 汪剑红 | 548.7827 | 12.5209% | 货币 |
4 | 汪骁阳 | 289.5217 | 6.6056% | 货币 |
5 | 傅煜 | 286.2503 | 6.5310% | 货币 |
6 | 谢建勇 | 109.5737 | 2.5000% | 货币 |
7 | 嘉兴恒惠 | 105.1907 | 2.4000% | 货币 |
8 | 高雁峰 | 52.5954 | 1.2000% | 货币 |
9 | 徐耀庭 | 8.7659 | 0.2000% | 货币 |
10 | 袁瑞英 | 8.7659 | 0.2000% | 货币 |
11 | 沈志林 | 8.7659 | 0.2000% | 货币 |
合 计 | 4,382.9473 | 100.00% |
10、2017年4月,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2017年4月26日,恒威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资本公积3,117.0527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4,382.9473万元增加至7,500.00万元。
2017年4月26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7]14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4月26日,恒威有限将资本公积31,170,526.91元转增实收资本31,170,526.91元。2017年4月26日,恒威有限完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增资后,恒威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嘉兴恒茂 | 3,822.0150 | 50.9602% | 货币 |
2 | 汪剑平 | 1,251.1725 | 16.6823% | 货币 |
3 | 汪剑红 | 939.0675 | 12.5209% | 货币 |
4 | 汪骁阳 | 495.4200 | 6.6056% | 货币 |
5 | 傅煜 | 489.8250 | 6.5310% | 货币 |
6 | 谢建勇 | 187.5000 | 2.5000% | 货币 |
7 | 嘉兴恒惠 | 180.0000 | 2.4000% | 货币 |
4-3-12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8 | 高雁峰 | 90.0000 | 1.2000% | 货币 |
9 | 徐耀庭 | 15.0000 | 0.2000% | 货币 |
10 | 袁瑞英 | 15.0000 | 0.2000% | 货币 |
11 | 沈志林 | 15.0000 | 0.2000% | 货币 |
合 计 | 7,500.00 | 100.00% |
(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17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年5月16日,恒威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日,全体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恒威有限以截至2017年4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天健审[2017]6576号)审计确认的净资产224,072,129.51元按1:0.3347的比例折股为75,000,000股(其余149,072,129.51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坤元资产评估出具坤元评报(2017)279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确认,截至2017年4月30日,恒威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80,172,737.24元。
2017年5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7]18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5月24日,公司已将截至2017年4月30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224,072,129.51元,折算为股份总额7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注册资本75,000,000.00元,其余149,072,129.5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5月31日,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关于筹办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开支的报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并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17年6月2日,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747729414J。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恒威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4-3-13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1 | 嘉兴恒茂 | 38,220,150 | 50.9602% |
2 | 汪剑平 | 12,511,725 | 16.6823% |
3 | 汪剑红 | 9,390,675 | 12.5209% |
4 | 汪骁阳 | 4,954,200 | 6.6056% |
5 | 傅煜 | 4,898,250 | 6.5310% |
6 | 谢建勇 | 1,875,000 | 2.5000% |
7 | 嘉兴恒惠 | 1,800,000 | 2.4000% |
8 | 高雁峰 | 900,000 | 1.2000% |
9 | 徐耀庭 | 150,000 | 0.2000% |
10 | 袁瑞英 | 150,000 | 0.2000% |
11 | 沈志林 | 150,000 | 0.2000% |
合 计 | 75,000,000 | 100.00% |
2、2020年6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引进潘家全为新股东,同时将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至7,600万元。
本次增资潘家全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其中100万元作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占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1.3158%,溢价部分900万元全部进入资本公积。
2020年7月3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20]26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6月16日,恒威有限收到增资款1,000万元,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6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嘉兴恒茂 | 38,220,150 | 50.2897% | 货币 |
2 | 汪剑平 | 12,511,725 | 16.4628% | 货币 |
3 | 汪剑红 | 9,390,675 | 12.3562% | 货币 |
4 | 汪骁阳 | 4,954,200 | 6.5187% | 货币 |
5 | 傅煜 | 4,898,250 | 6.4451% | 货币 |
4-3-14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6 | 谢建勇 | 1,875,000 | 2.4671% | 货币 |
7 | 嘉兴恒惠 | 1,800,000 | 2.3684% | 货币 |
8 | 潘家全 | 1,000,000 | 1.3158% | 货币 |
9 | 高雁峰 | 900,000 | 1.1842% | 货币 |
10 | 徐耀庭 | 150,000 | 0.1974% | 货币 |
11 | 袁瑞英 | 150,000 | 0.1974% | 货币 |
12 | 沈志林 | 150,000 | 0.1974% | 货币 |
合 计 | 7,600.00 | 100.00% |
特此说明。
4-3-15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汪剑平 汪剑红 徐耀庭
柯海青 王金良 姚武强
张 华
全体监事签名:
袁瑞英 沈志林 陈 宇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傅庆华 杨 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