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暨实际控制人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控股股东(盖章):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徐燕云实际控制人签名:
汪剑平 徐燕云 汪骁阳
汪剑红 傅庆华 傅 煜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