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1年6月4日。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47.63元/股调整为47.50元/股。董事高波、夏晓坤属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确定2022年2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147名激励对象118.7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高波、夏晓坤属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