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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1年的互保协议。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2月15日,弘欣热电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JX0720120220004”的《银行承兑协议》,弘欣热电公司向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申请办理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汇票承兑,出票日为2022年2月16日,到期日为2022年8月16日。根据上述承兑协议,弘欣热电公司为该承兑汇票交付250万元保证金,公司为该承兑汇票提供7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JX02(高保)2021000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6月24日期间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的编号为“JX02(融资)20210004”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前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2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6,75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5,114.27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62%、

9.47%和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JX02(高保)2021000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编号为“JX02(融资)20210004”的《最高额融资合同》;

3、编号为“JX0720120220004”的《银行承兑协议》;

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5、《进账单》(保证金)。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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