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2年2月17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益龙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益龙工作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唐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如下:
姓名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唐娟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8年 |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16年7月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唐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