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出具的书面承诺函,作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承诺如下:
1、在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个月内,本企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2、在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6个月之内,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企业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