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决定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将召开 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期:2011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 99 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 债券的品种及期限
2.4 债券利率
2.5 募集资金用途
2.6 承销方式
2.7 决议的有效期
2.8 债券发行的上市
2.9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2.10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授信担保的
议案》
六、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 2011 年 10 月 10 日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
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下
午 4:00(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股东
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 99 号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杨涛 桂蕾
电话:0791-85235057
传真:0791-85226672
邮编:330025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委托日期:二〇一一年十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号
总议案(即所有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债券的品种及期限
2.4债券利率
2 2.5募集资金用途
2.6承销方式
2.7决议的有效期
2.8债券发行的上市
2.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2.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
3
供连带责任授信担保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