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临-0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刊登于2022年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2临-07)。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郭嘉祥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69,719,1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8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9,682,9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8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3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3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9%。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锋、兰天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709,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4807%;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66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2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董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1,618,314,930股,当选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134,859,578股。
2.1选举郭嘉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郭嘉祥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2选举许光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表决结果:许光汀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3选举叶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叶宏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4选举陈丽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表决结果:陈丽芳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5选举陈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陈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6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王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809,157,465股,当选独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134,859,578股。
3.1选举刘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刘宁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郑守光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选举温步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温步瀛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表决结果,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由董事郭嘉祥先生、许光汀先生、叶宏先生、陈丽芳女士、陈强先生、王辉先生,独立董事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温步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坊坤先生、黄珊女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胡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王坊坤先生、黄珊女生、胡建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809,157,465股,当选监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134,859,578股。
4.1选举黄祖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黄祖荣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4.2选举张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表决结果:张娜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4.3选举郑希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9,68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郑希富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由黄祖荣先生、张娜女士、郑希富先生等三位监事,和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监事温巧容女士、褚东倩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温巧容女士、褚东倩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陈宗忠先生、陈武先生不再担任监事。公司对陈宗忠先生、陈武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文锋、兰天蔚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2月16日
附件:
温巧容,女,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柘荣发电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等职。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财务总监,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褚东倩,女,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本科学历。曾任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人事党群部经理等职。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水电事业部人资总监。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