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46号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部分信托产品兑付逾期,且其底层资产相关的供应链业务涉嫌“空转”贸易。2020年你公司新增供应链业务,2021年上半年你公司
供应链业务收入7.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1.82%。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下列事项:
1.请说明你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采购、销售流程,主要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实物及资金流转,并结合新收入准则,从“控制”的角度说明供应链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2.请列表说明你公司2020年及2021年半年度供应链业务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销售或采购金额及占比等情况,并自查上述客户、供应商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此外,请列表说明你公司供应链业务涉及的大宗商品主要存放的仓库信息,包括各仓库地点、商品类别、数量等。
3. 根据媒体报道,雪松控股信托产品的融资方涉及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州舜仟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融益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等30家公司。
(1)请核实媒体报道的30家公司是否为你公司供应链的供应商或客户。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公司与前述主体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交易时间、合同金额、收入确认时间等,并核实相关业务、存货、物流是否真实,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前述主体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2)请你公司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前述主体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情况,应收款项是否存在逾期情形。
(3)除前述30家公司外,你公司是否参与作为雪松控股旗下信托产品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供应链业务。如有,请详细披露业务情况。
4.根据你公司前期公告,2019年,你公司将其对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的1.92亿元债权全部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且你公司为该次转让设立了抵押担保。西安天楠目前正在办理还款和展期手续。请说明若西安天楠未如期还款,你公司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及该事项对你公司影响;若西安天楠对债务进行展期,你公司是否需继续承担前述担保义务。并进一步说明你公司与中国华融是否存在其他资金、业务往来,如是,请具体说明往来情况。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