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汪剑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董事汪剑飞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5%),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2月16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汪剑飞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汪剑飞先生于2022年2月1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5%),汪剑飞先生的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汪剑飞 | 集中竞价 | 2022/2/16 | 76.40-76.57 | 7,875 | 0.0075% |
注:汪剑飞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汪剑飞 | 合计持有股份 | 31,500 | 0.0300 | 23,625 | 0.02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75 | 0.0075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625 | 0.0225 | 23,625 | 0.022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董事汪剑飞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数量。
2、公司董事汪剑飞先生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或公告中所作出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董事汪剑飞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汪剑飞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