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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充分征询了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表达了公司持续践行“成为一家员工都是经营者的国际一流企业”的企业愿景,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让员工与公司建立更紧密的长效联系,更好的履行“经营者”的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主观积极性、获得感及幸福感,提

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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