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 年 9 月 26 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
司股东许金和先生、许建成先生的通知。许金和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 51,175,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1%)、许建成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 23,984,2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8%)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质押
之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质押解除之日止。前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许金和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68,234,4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8.15%;许建
成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54,587,6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4.52%。截至本公告日,
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累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份数分别为 68,231,800
股和 37,621,200 股,其余股权未进行质押。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