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22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51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10,3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10%;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2月18日;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已经成就,关联董事余宇、张瑞回避表决。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2019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已经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110,3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1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15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67.99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2月3日上市流通,21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52.964万份股票期权于2021年2月3日开始自主行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
9、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1、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652万股,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
12、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1月20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2年1月19日届满,第二个解锁期为2022年1月20日-2023年1月19日。
(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公司未发生前述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 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3 | 注:1、上述利润总额指的是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未扣除所得税费用的“利润总额”; 2、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为10.17亿元,超过预设最高值;营业收入为241.02亿元,超过预设最高值,可100%解除限售。 | |||||
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可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系数(N)×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 | 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1名激励 |
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他15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以上,个人当年可解锁比例为10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15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2月18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10,3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810%;
3、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1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已解除限售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 |
余宇 | 董事长 | 234.00 | 93.60 | 70.20 | 70.20 |
张瑞 | 董事、副总经理 | 156.00 | 62.40 | 46.80 | 46.80 |
徐巍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56.00 | 62.40 | 46.80 | 46.80 |
陶洪勇 | 财务总监 | 156.00 | 62.40 | 46.80 | 46.8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47人) | 668.33 | 267.332 | 200.4366 | 200.499 | |
合计 | 1,370.33 | 548.132 | 411.0366 | 411.099 |
说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锁后的买卖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438,166 | 8.10 | -4,110,366 | 83,327,800 | 7.72 |
高管锁定股 | 2,849,817 | 0.26 | 0 | 2,849,817 | 0.26 |
首发后限售股 | 76,029,409 | 7.05 | 0 | 76,029,409 | 7.05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8,558,940 | 0.79 | -4,110,366 | 4,448,574 | 0.4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91,471,629 | 91.90 | +4,110,366 | 995,581,995 | 92.28 |
三、总股本 | 1,078,909,795 | 100.00 | 0 | 1,078,909,795 | 100.00 |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20-004),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元/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23),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60)、《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61),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
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于2020
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52万股,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为80%,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为0%,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2.6356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5.1164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
综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为7.169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为3.518元,申请解锁第二个解锁期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变为151名。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办理2019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