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传真、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