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的修订于2022年2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修订后的制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的修订于2022年2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修订后的制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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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