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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6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141,208.73元,为保障重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现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含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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