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下午2:3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9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结构,同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后期实施股股股权激励。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500万元,且不超过10,920万元,在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312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及金额为准。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期限届满后,本次回购股份行为终止。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相应顺延并及时披露。公司将根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拟回购股份的期限因公司股票停牌顺延,则本决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