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的通知,获悉藏格集团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的《关于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永鸿实业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藏格集团于2021年12月13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藏格集团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21.96元/股的价格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股份128,575,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823,507,417.24元。藏格集团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于2021年12月13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永鸿实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21.96元/股的价格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股份85,113,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股份转让价款合计1,869,100,892.6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
2021-146)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2年2月14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股东
于2022年2月1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股份数量为213,688,903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新沙鸿运持有公司股份287,13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后,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肖永明先生、林吉芳女士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 |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藏格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577,116,450 | 36.52% | 448,541,431 | 28.38% |
永鸿实业 | 无限售流通股 | 259,326,563 | 16.41% | 174,212,679 | 11.02% |
肖永明 | 无限售流通股 | 155,643,647 | 9.85% | 155,643,647 | 9.85% |
林吉芳 | 无限售流通股 | 3,504,699 | 0.22% | 3,504,699 | 0.22% |
合计 | 无限售流通股 | 995,591,359 | 63.00% | 781,902,456 | 49.47%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后,新沙鸿运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 |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沙鸿运 | 无限售流通股 | 73,441,891 | 4.65% | 287,130,794 | 18.17%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违反履行公开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减持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