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
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14次工作会议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未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做出的不予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力量,持续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