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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5
股票代码:300846股票简称:首都在线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5,000,000股

2、发行价格:13.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15,00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99,141,208.7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55,000,00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2月17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发行方式 ...... 7

(四)发行数量 ...... 7

(五)发行价格 ...... 7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8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8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8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8

(十)发行对象 ...... 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4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5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6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6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17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7

(一)主要财务数据 ...... 1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0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1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1

九、备查文件 ...... 21

释 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保荐机构/保荐人/中信证券/本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都在线、发行人、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或章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上市公告书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元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apitalonline Data Service CO.,LTD.
成立时间2005年07月13日(2010年3月9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发行前注册资本41,131.6277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首都在线
A股股票代码300846
法定代表人曲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至19层101内14层141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国际中心B段三层B3010号房间
邮政编码100015
电话010-51995976
传真010-88862121
网址www.capitalonline.net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年1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1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1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4月28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8月1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月5日向深交所报送《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137名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即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福建平潭盈方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创羽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西安榴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叶军、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吴锭平、牟致华、济南铁中首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旭艳、珠

海时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文中、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3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5,000,00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月14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12.25元/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0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4.97%。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858,791.2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141,208.73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1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1日出具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036号)。截至2022年1月21日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715,000,000元。

2022年1月24日,中信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037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月24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858,791.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141,208.7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44,141,208.73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55,000,000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2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00元/股,发行股数5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715,000,000.00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1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月)
1济南铁中首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69,230139,999,990.006
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03,852139,150,076.00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96,15381,849,989.006
4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53,84679,999,998.006
5张斌4,230,76954,999,997.00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23,07650,999,988.006
7联力创新股权投资(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46,15349,999,989.006
8毕名武3,307,69242,999,996.006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307,69229,999,996.006
10李楠1,923,07624,999,988.006
11新余创羽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1,538,46119,999,993.006
合计55,000,000715,000,000.00-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11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所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未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5%,故均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济南铁中首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铁中首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7GYXEM9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创前海资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1-13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1113-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铁中首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10,769,23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2161931Y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欧阳建平
成立日期2003-07-09
注册资本22,468.203万元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7号西藏西欣商贸有限公司A座608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0,703,8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成立日期2011-06-21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296,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98010384F
企业类型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06-27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268号402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153,84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张斌

姓名张斌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51980****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张斌本次认购数量为4,230,76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06-0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3,923,07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联力创新股权投资(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联力创新股权投资(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26N87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联通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08-25
注册资本30,010万元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C5栋3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上均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联力创新股权投资(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3,846,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毕名武

姓名毕名武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501021967****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毕名武本次认购数量为3,307,69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成立日期1995-07-31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307,69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10、李楠

姓名李楠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5198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李楠本次认购数量为1,923,07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新余创羽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新余创羽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3MA3AMACG6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余中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08-17
注册资本1001万元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78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

新余创羽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1,538,46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7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及参与竞价的投资者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深交所的本次发行方案要求。

首都在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732),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的55,000,000股股份的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首都在线;证券代码为:300846;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曲宁121,003,41729.42%
2赵永志30,732,7767.47%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3闽清县合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163,2765.87%
4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1,735,0005.28%
5毕名武17,413,3644.23%
6北京航天科工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495,0003.04%
7北京中海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450,0002.30%
8刘海斌9,364,7502.28%
9怀化云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49,8302.27%
10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606,9962.09%
合计264,314,40964.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曲宁121,003,41725.95%
2赵永志30,732,7766.59%
3闽清县合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163,2765.18%
4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1,735,0004.66%
5毕名武20,721,0564.44%
6北京航天科工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495,0002.68%
7济南铁中首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69,2302.31%
8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03,8522.30%
9北京中海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450,0002.03%
10刘海斌9,364,7502.01%
合计271,138,35758.14%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股本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截至股份登记日)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45,858,00935.46%55,000,000200,858,00943.0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65,458,26864.54%0265,458,26856.93%
合计411,316,277100.00%55,000,000466,316,277100.00%

本次发行前后,曲宁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股份类别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2020年 /2020年末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2020年 /2020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040.100.040.09
每股净资产1.581.822.893.11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总额152,459.63105,895.8477,802.7163,472.41
负债总额86,390.6230,120.8215,253.218,605.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917.1574,900.2061,830.2154,764.89

注:本报告2018-2020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90,920.19100,855.0473,905.9060,311.05
营业利润227.745,198.417,732.936,029.69
利润总额1,517.415,190.157,727.126,027.09
净利润1,872.024,800.296,875.855,772.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6.384,008.176,651.705,780.2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36.4512,722.0710,371.007,556.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433.87-37,592.38-15,730.68-8,713.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93.0320,499.57-158.78-5,125.11

4、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指标2021-09-30 /2021年1-9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综合毛利率20.91%23.61%31.55%31.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4%5.82%11.41%1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0.03%4.56%10.36%10.14%
基本每股收益0.040.100.180.16
稀释每股收益0.040.100.18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1.581.821.711.52
流动比率(倍)0.811.762.865.32
速动比率(倍)0.811.762.865.32

资产负债率(合并)

资产负债率(合并)56.66%28.44%19.60%13.5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5.586.046.106.4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63,472.41万元、77,802.71万元、105,895.84万元和152,459.63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分别为8,605.40万元、15,253.21万元、30,120.82万元和86,390.62万元。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5.32、2.86、1.76及0.81,速动比率分别为

5.32、2.86、1.76及0.81,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有较好的覆盖,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好,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导致应付账款规模增加,流动负债增加较大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3.56%、19.60%、28.44%及56.66%,资产负债率提升的原因主要是云平台和裸金属平台建设投入较大,使得公司资金需求增加导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保荐代表人:马孝峰、黄新炎项目协办人:唐颖项目组成员:熊冬、刘坦联系电话:0755-23835292传真:010-608360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层负责人:王玲经办律师:周宁、范玲莉

电话:010-5878 5588传真:010-5878 556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负责人:梁春经办注册会计师:郝丽江、沈彦波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06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负责人:梁春经办注册会计师:郝丽江、沈彦波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0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指定马孝峰、黄新炎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马孝峰: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行业组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慧辰资讯、首都在线、圣邦微电子、超图软件、捷顺科技等IPO项目,以及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青岛双星、能科股份等再融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黄新炎: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博士,拥有十二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正元智慧、恒泰艾普、首航节能、海南橡胶、润和软件、道通科技、首都在线等IPO项目;负责或参与了中科金财、中粮屯河等项目的再融资工作,负责了中科金财等项目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服务过阿里巴巴,担任过国家开发银行等多家大型企业的专业独立委员或财务顾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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