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股份”、“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双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7号),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并于2021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76,289,9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710,04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1,289,9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2年1月28日锁定期届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289,9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8,831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89,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289,954 | 1.29% | 1,289,954 | 无 |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限售股变动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76,289,954 | 76.29% | - | 1,289,954 | 75,000,000 | 75.00% |
首发前限售股 | 75,000,000 | 75.00% | - | - | 75,000,000 | 75.00% |
首发后限售股 | 1,289,954 | 1.29% | - | 1,289,954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3,710,046 | 23.71% | 1,289,954 | - | 25,000,000 | 25.00% |
三、总股本 | 100,000,000 | 100.00% | - | - | 100,000,000 | 100.00%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吴婉贞 | 李文天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