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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4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2-015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09:15至2022年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阡陌路交叉口“医惠中心”D座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华松鸳女士

鉴于公司董事长章笠中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华松鸳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399,656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832,639,070股,下同)的15.42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513,9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85,7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系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85,8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9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99%;反对3,90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82,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74%;反对3,90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9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99%;反对3,90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82,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74%;反对3,90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4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62%;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2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20%;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4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62%;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2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20%;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07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2%;反对3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561,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10%;反对3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1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39%;反对3,90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5%;弃权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97,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493%;反对3,90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066%;弃权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357,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16%;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38%;弃权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43,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279%;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80%;弃权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4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62%;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2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20%;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4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62%;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2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20%;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9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99%;反对3,90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82,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74%;反对3,90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4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62%;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2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20%;反对3,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9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99%;反对3,90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82,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74%;反对3,90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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