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10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2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