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二月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迈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2月23日14时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18号11幢四楼公司会议室及线上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会议召集人: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与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召开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启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杭州禾迈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杭州禾迈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于2021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四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四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 |
第十四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第十四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