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涛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9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江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63.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8%。
近日公司收到江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江涛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江涛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数量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
江涛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8月12日 | 25.34元/股 | 811,300股 | 0.2224% |
2021年9月1日 | 25.26元/股 | 190,900股 | 0.0523% | ||
2021年9月8日 | 25.55元/股 | 1,397,700股 | 0.3832% | ||
2021年9月28日 | 21.15元/股 | 265,000股 | 0.0727% | ||
2021年9月29日 | 21.01元/股 | 30,800股 | 0.0084% | ||
2021年9月30日 | 20.60元/股 | 643,600股 | 0.1765% | ||
2021年10月8日 | 21.08元/股 | 300,000股 | 0.0823% | ||
2021年11月12日 | 24.40元/股 | 59,600股 | 0.0163% | ||
2021年11月15日 | 24.50元/股 | 425,600股 | 0.1167% | ||
2021年11月16日 | 24.60元/股 | 168,800股 | 0.0463% |
2021年11月17日 | 24.94元/股 | 152,000股 | 0.0417% | |
合 计 | - | - | 4,445,300股 | 1.2188% |
注:江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上述数值保留小数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江涛 | 持有公司股份 | 38,356,323 | 10.52% | 20,451,623 | 5.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356,323 | 10.52% | 20,451,623 | 5.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2021年8月12日至2022年2月11日期间,江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共计减持13,46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
2021年9月2日,江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谭永华女士委托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公告后,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6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2021年9月8日江涛先生在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过程中,因系统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经核实,江涛先生本次“买入”操作系其系统操作失误导致,在发现误操作时其立刻停止了股票减持操作并告知公司,本次误操作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江涛先生已将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所得3,700元全部上交给公司。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江涛先生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如其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江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江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期满,如未来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江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